2017河北户籍改革政策解读
2017年5月16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政策的解读,一起来看看!
拓宽落户通道,有序放开城镇户口迁移条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于文学介绍,我省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立足于我省不同地区和市县不同层级发展的实际,深入剖析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消除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瓶颈和制度障碍,他介绍:“在城镇开展稳定职业人口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口落户人员情况调查,找准城市非户籍人口落户瓶颈,尽快解决有落户意愿人群的落户问题。将城中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户籍人口登记管理范围,实现户口登记上的身份转化。全面实行省内户口迁移在迁入地直接办理,最大限度方便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
放开落户限制:
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等方式设置落户“门槛”
2016年全省城镇人口达3983万人。这次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同时放开放款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稳定住所包括租赁和稳定职业为主要标准,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于文学说:“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门槛’。落户条件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不得超过3年。同时,明确了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和加强公共户口管理的具体措施。”
环京津地区,雄安新区有特殊的落户政策
不过,于文学说,这次《实施意见》也提出要合理引导不同地区人口落户,严格京冀交界地区和其他特定地区的户籍管理,合理确定落户条件,比如雄安新区作为特定地区,它要有它的.户籍管理政策,特定地区的户籍管理,合理确定落户条件。
除上述地区外,在城区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或在城区100万人口以下的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直系亲属都可以申请落户。
非户籍人员落户后,住房、教育配套跟得上吗?
另外,落户后能否享受到与城镇居民一样的住房、教育、社保等配套政策。在这次实施意见中也给出明确答复,在住房方面,提出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的基本住房保障权利。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于文学说:“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
在社保方面,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崔鹏飞介绍,目前,非户籍人口在城市工作都可以实现无缝对接,例如在养老方面,非户籍人口在城市工作,在企业的,就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上,如果没在企业的,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你的方式参加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居民城乡养老保险;在医疗保险方面,非户籍人员在固定的企业上班的,他就可以参加城镇职工的,不固定的,就可以参见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他也可以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这两个方面,我们无论从制度的设计还是劳动关系的转移接续,都已近实现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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