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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资产证券化探析

时间:2024-10-09 19:40:10 证券从业资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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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资产证券化探析

  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资产证券化可以优化证券公司的资本使用率,同时为我国证券市场提供更多流动资金。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资产证券化探析的知识,欢迎阅读。

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资产证券化探析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概况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指融入方将其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贷款,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并解除质押。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业务于2013年推出,为沪深交易所的类贷款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解决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使得上市公司通过此融资渠道获得较低成本的资金,也满足了个人贷款的需求。该业务具备成本低、效率高、业务灵活等优点,但也面临客户信用度风险、标的证券风险和业务折算率管理风险等。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主要参与方为融入方和融出方。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通过签订交易协议书,融入方将标的证券按照约定价格质押给融出方,融出方支付对应的初始交易资金。初始交易金额与标的证券的市场价值的比值为质押率,其高低代表了标的证券对于融入方履约回购的保障程度。2013年5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根据《业务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第二,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第三,证券公司应当依据标的证券资质、融入方资信、回购期限、第三方担保等因素确定和调整标的证券的质押率上限。各类标的证券的基准质押率:(流通股)主板股票为55%,中小板50%,创业板45%;国债为75%,地方债为70%;企业债、公司债和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为65%;可转换公司债券为60%;普通封闭式基金和创新封闭式基金的优先级为60%ETF、LOF和其他交易所可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为60%。第四,客户所持证券不过户,相应证券权益由客户自行行使。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推出使证券公司的基础功能更加完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同时,让证券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股票质押式回购能够提高其资本使用率,优化其资产结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主要归结为四点:第一,客户的信用风险及偿债能力;第二,证券公司的内控能力;第三,折算率管理业务风险;第四,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与传统的银行、信托股票质押业务相比,股票质押式回购有几个特点:第一,业务便捷性高。第二,可实现场内违约处置,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入方违约时,可在质押状态下直接通过二级市场抛售质押证券从而回收债权。第三,质押率高于传统的质押业务,风险较低。第四,融资成本较低,加权平均的融资利率约为8%。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和融资融券的比较如下:

表1  股票质押式回购与约定购回式、融资融券交易比较

分类

股票质押式回购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融资融券

交易方式

融入方以质押股票的方式向证券公司融资,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

以约定价格卖出已有股票给证券公司,约定在将来时期以约定价格执行购回

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融资,用贷款资金买卖标的证券

集中度

可接受总股本的比例不受5%的限制

最多只能接受总股本的4.99%股份

标的证券范围

限售股、个人解除限售流通股均可作为标的证券

流通股

根据证券公司规定为准

信息披露

按质押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占总股本

5%以上股份被质押时需公告)

交易限制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受短线交易及信息披露的时间窗口限制

准入要求:年满18岁;开户交易半年以上;托管资产不低于50万等。

融资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最长不超过1年

不超过6个月

融资成本

相对低于信托,成本约为8.5-10%

相对低于信托,成本约为9-10%

8%-10%

融资效率

T日交易、T+1可取可用

T日交易、T+2可取可用

T+0交易、T+1可取可用

业务特点

高效、便捷、全面的股票融资工具

满足中短期融资的高效融资工具

风险较小、高效

服务对象

上市公司大股东,信托/银行/政府融资平台的股权融资类客户资源

中小股东

不特定自然人、机构投资者

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低,主要包括质押登记费、经手费

交易费用较高,包括佣金、固定费用、印花税等

佣金、过夜利息、印花税、过户费

风险特点

面临的是客户个人信用风险,质押证券无法平仓风险等

面临客户股票贴水严重,客户违约不履行回购交易的风险等

面临的是客户个人信用风险,买卖的证券无法平仓风险等

风险度比较

风险较大

风险最大

风险较小

资料来源:根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与公开资料整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证券化产品是将证券公司所持有的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合同打包做成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即证券公司所拥有的合同债权,还款来源为交易合同余额及贷款利息。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初衷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符合,除此之外,在优化券商资产负债率的同时,还能为证券市场提供更多流动资金。

  案例分析

  中信华夏股票质押债权以其资产支持计划由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资本”)发行,募集的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购买基础资产,即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中信证券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循环购买日转让给管理人的、中信证券依据《交易协议书》对融入方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同时,管理人以基础资产形成的属于专项计划的资产和收益作为第一还款来源,按约定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还本付息。

  本专项计划总目标发行规模为21.45亿元,次级占比4.43%,是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优先/次级分层和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提供综合增级保障的固定收益产品。

  本期专项计划设置循环购买安排,在循环期内,管理人有权向原始权益人循环购买基础资产,循环期届满后不再购买。循环期系指自初始基准日起(2015年1月24日,不含该日)。

  融资融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次级比例为3%左右,从产品次级比例可以看出,融资融券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对比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证券化来说较优质。由于融资融券的融资方式限定了贷款资金的用途,即买卖股票,因此一旦出现客户违约或市场系统性风险,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处理客户账户中的股票来回收贷款。而股票质押式回购贷款资金用途并无限定,因此贷款回收风险较大。从业务特点来看,融资融券业务要求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要求客户质押一定比例的股票,由于股票存在贬值的可能性,因此保证金的风险更小。

  从评级的角度分析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资产证券化

  大公对于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原始权益人作为资金融出方对资金融入方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为基础资产的结构化产品,主要从定性与定量两个角度评判结构化产品的信用级别。大公主要关注基础资产情况、发行人对基础资产的风险控制水平、结构化产品交易结构、量化分析方法以及法律风险。

  主要关注因素为基础资产情况、发行人的风险控制水平、结构化产品交易结构完整性与稳定性、量化分析方法。基础资产情况分为两个层面,首先是对融入方本身的信用水平分析,然后是对质押标的证券流动性水平分析与价值水平分析。融入方的信用水平决定了融入方的违约概率;质押标的证券的流动性水平与价值水平决定了当融入方违约后,处置质押标的证券回收的现金对结构化产品本金与利息的保障程度。发行人的风险控制水平直接影响融入方的信用水平,同时也会影响标的证券的选择方式与警戒线、平仓线的设置策略,进而影响标的证券的价值水平与流动性水平。结构化产品交易结构的完整性与稳定性决定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能否及时、准确地偿付投资人的本金与利息。同时,还决定了在发生特殊风险事件时,交易结构安排能否有效地降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承受的损失,保证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尽快收回本金与尽可能多地获得利息的偿付。量化分析方法包括确定核心参数、损失模型与压力测试、现金流模型以及大额压力测试四个部分。大公通过损失模型与压力测试确定目标信用级别下基础资产要承受的损失,进而通过现金流模型考察在基础资产承受特定损失后基础资产是否能够保证结构化产品利息与本金的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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