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细介绍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一、业务定义: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二、简要概述
股票质押回购:通过交易所平台实现股票质押融资,到期回购。
融资方:符合公司规定条件的客户。
出资方:公司用自有资金或理财产品出资。
特点:场内自动质押
三、业务优势
放款速度快(质押效率大大提高)
高端客户专享(融资规模与经济效益)
操作方式灵活(像股票买卖一样)
抵押范围扩大(沪深交易所的股票)
资金提供方角度
安全性高,违约处置灵活,保证资金安全
四、交易要素
标的证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金和债券。除公司规定的部分不得作为标的券的证券外。
交易期限:非固定期限,可到期购回.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但购回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有限售条件股份作为标的证券的,解除限售日应早于回购到期日。
质押率:用于将标的'证券市值上按一定比例折扣后确定初始交易金额,即初始交易金额与质押标的证券价值的比率。质押率由公司按照相应制度规定来确定。有限售条件股份作为标的证券的,其质押率在同等条件下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率基础上适度下调。
购回利率:指客户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时,向我司支付的年化资金利息率。利率请详询营业部。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知识问答
一、业务模式是怎么样的?
二、需满足什么条件的客户方能参与此项业务?
1、开户资料齐全,账户规范且账户状态正常,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第三方存管;
2、账户资产来源合法合规,且用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资产未设立任何抵押或担保;
3、账户内总资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5、具备较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和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
6、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形;
7、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此项业务客户的标的券如何处理?
标的券仍在客户账户中,只是处于被质押冻结状态。待购回后标的证券的质押状态被解除。
四、该项业务交易的主体是谁?
融入方:资金需求方
融出方:融出方可以为证券公司,或者为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托管机构结算模式)。融入方可以自行选择融出方。
五、资金多久到账?
T日进行初始交易,T+1日资金可用可取。不限制资金使用范围。
六、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初始交易向客户收取:
(1)佣金:初始交易金额*佣金费率。
(2)质押登记费:质押股数*1‰;若质押股数超过500万股,则500万股(含)的部分按照1‰收取,超过500万股的部分按照0.1‰收取。若客户提交质押的标的券数量为500万股,则须交纳质押登记费5000元,若客户提交质押的标的券数量为900万股,则须交纳质押登记费5000元+400元=5400元。
(3)经手费:初始交易每笔100元。
2、购回交易
(1)佣金:购回金额*佣金费率。
(2)利息。
七、办理此项业务是否需要另外开通权限?需要临柜几次?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客户需要单独开通权限并按照客户账户资产情况申请最大交易额度。客户申请开通上海的权限次日可用,深圳的权限当日可用。
办理权限开通临柜一次即可办理完成。若客户持有的标的券为上海市场的,还需权限开通后再次临柜办理交易申报。若客户持有的标的券为深圳市场的,则开通权限当日即可进行交易申报。
八、想通过此项业务进行融资客户须携带哪些材料?
个人客户 |
机构客户 |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备)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必备)。 |
普通证券账户卡(必备) |
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关于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必备)。 |
收入证明原件(可选)。 |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必备)。 |
最近一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选)。 |
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必备)。 |
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必备)。 |
汽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 |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必备)。 |
活期储蓄存单、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基金、期货权益等金融资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选) |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必备)。 |
其它征信资料(可选) |
普通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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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的复印件(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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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征信资料(可选) |
九、哪些证券不可以进行质押?限售股份是否可以进行质押?
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标的股票:
(1)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和股权激励限售股票;
(2)证券交易所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
(3)连续停牌超过十个交易日的股票;
(4)近三个月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200%的股票;
(5)新股上市不足十个交易日的股票;
(6)近半年被证监会调查,或者面临行政、刑事处罚的股票;
(7)公司规定的证券监控黑名单中的股票;
(8)法律法规限制的股票。
符合规定的限售股份也可以提交进行质押。
十、需要填写哪些业务表单?
(1)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申请表
(2)股票质押回购征信调查表
(3)股票质押回购客户最大交易额度申请表
(4)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申请书
(5)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
(6)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协议
(7)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委托单
十一、标的证券的价格如何计算?
按照营业部提交交易申请的头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与20日均价孰低的价格作为标的证券的价格。
十二、是否可提前/延期偿还融资?
客户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申请提前购回,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公司申请延期购回。公司根据客户情况对客户的申请进行审批。
若《交易协议》中明确客户不允许提前购回的,则客户无权提前购回。若《交易协议》中明确允许客户提前购回的,客户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申请并经其同意后,可提前购回。客户申请延期购回的,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申请并经其同意后,可延期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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