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账户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
三、证券账户信息变更
28. 问:我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证券账户信息变更业务?
答:您若有如下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证券账户信息变更业务:
(1)自然人姓名、机构名称发生变化;
(2)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及证件有效期发生变化,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及证件有效期发生变化;
(3)自然人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电子邮件等联系信息发生变化,机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联系信息以及法人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
(4)合伙企业或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企业类型、营业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负责人、其他合伙人或投资者发生变化;
(5)未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申请开通网络服务功能或网络服务密码发生变化。
29. 问:拥有一码通账户后,我需要变更账户信息时,还需要去每个有委托交易关系的证券公司办理吗?
答: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以投资者为单位,为您维护一套账户信息。您通过任意一家证券公司申请变更账户信息后,中国结算维护的账户信息将相应更新。证券账户信息变更后,中国结算将变更结果发送至所有与该投资者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根据中国结算发送的变更结果,相应变更其柜面系统中的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对由此引起投资者资金账户关键信息与证券账户关键信息不一致的,您应配合开户代理机构及时修改资金账户信息,以免造成不利影响。
30. 问:因居民身份证号码15位升18位而造成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中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同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对于投资者证券账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15位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对应资金账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18位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且属于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情况的,开户代理机构在审慎尽责核实投资者已留存的18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凭证电子化影像等资料,确认15位身份证号码与18位身份证号码属同一人的,无需投资者提供业务申请材料即可办理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信息变更。
对于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信息中投资者身份证号码为15位,中国结算证券账户信息中投资者身份证号码为18位,且符合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规则的,证券公司应当联系投资者或者翻阅留存的相关账户信息变更业务申请材料,同步变更投资者资金账户以及柜面系统证券账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确保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关键信息保持一致。
对于投资者身份证号码升位不符合正常升位规则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后,方可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31. 问:我的信息变了,如果不进行变更有何影响?
答:(1)如果您的姓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三项关键信息发生变更,您需要及时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信息变更。如不进行变更,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记载的信息将与您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可能对办理相关业务有不利影响。
(2)如果您的联系信息发生变更,您需要及时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信息变更。如不进行变更,证券公司将无法联系到您。
32. 我想修改开放式基金TA账户的关键信息,能通过场内对应的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修改吗?
答:可以。一般情况下,通过在证券公司申请修改一码通账户的关键信息,统一账户平台会自动将修改后的关键信息同步更新到对应的开放式基金TA账户。但对于下述情况应特别注意:
当您的一码通账户下除了挂有以配号方式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配发的封闭式基金账户外,还挂有其它证券子账户时,统一账户平台在修改时会为该封闭式基金账户单独分配一个一码通账户(使用修改前的关键信息),您需对新分配的一码通账户再次申请账户信息修改,方可实现其对应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关键信息同步更新的目的。
33. 我的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申报冒开后,会不会影响我使用开放式基金TA账户,账户资料会发生变更吗?
答:您的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申报冒开后,会对您开放式基金TA账户的客户名称有影响。当您在证券公司申报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冒开时,统一账户平台会将该子账户标注为冒开,具体方式为:新开一个一码通账户,将申报冒开的子账户从原来的一码通账户下转挂至新的一码通账户下,新的一码通账户的客户名称使用“原名称(冒开)”。同时,统一账户平台将会同步更新其对应的开放式基金TA账户的客户名称为“原名称(冒开)”,但不影响该开放式基金TA账户的正常使用。
四、证券账户注销
34. 问:我想注销我的证券账户,应当向哪家证券公司申请?
答:应当向与其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申请办理证券账户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委托交易关系的,可通过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办理。
35. 问:办理账户注销业务时,我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您申请注销证券账户,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证券账户里没有股票;
(2)不存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未了结业务;
(3)如果您申请注销一码通账户,与该一码通账户具有关联关系及对应关系的所有账户须均已注销。
(4)不得使用已注销账户申报交易,否则将导致挂账,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6. 问:如果我的证券账户中持有长期停牌的股票,能否注销证券账户?
答:如果您的证券账户中持有长期停牌的股票,属于存在与该账户相关的未了结业务,不符合证券账户注销的条件,不可以注销。
37. 问:我是否可以异地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
答:您可以异地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受理该业务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为投资者异地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提供便利条件,通柜受理投资者账户注销业务申请。
38. 问:证券账户注销何时生效?
答:证券账户注销在统一账户平台中实时生效,在交易和登记结算系统中下一工作日生效。投资者在申请账户注销后,不得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系统申报交易。
39. 证券账户注销后,原号码能否恢复?
答:不能恢复。
40. 问:已注销的证券账户能否申报交易?
答:对于已经被注销的证券账户,不能再进行交易申报。
五、休眠账户业务和不合格账户业务
41. 问:我的证券账户已休眠,想重新入市交易,应如何处理休眠账户?
答:您可选择激活该休眠账户重新使用,也可将该账户注销后,重新开户。
42. 问:我可在何处办理休眠账户激活业务?
答:自然人或普通机构投资者办理休眠账户激活业务,由证券公司受理:沪市证券账户有指定交易的,由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手续;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可在任意一家证券公司办理。深市证券账户可通过任意一家证券公司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手续。
特殊机构在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休眠账户激活业务。
43. 问:我在办理休眠账户激活后,何时可以正常使用该账户?
答:休眠账户激活后,下一个交易日即可正常使用。
44. 问:使用不合格账户有哪些风险?
答:如果您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账户,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账户实名制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相关交易和资产可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六、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维护
45. 问:如何确认证券账户关联关系?
答:对于存量证券账户,与一码通账户的关联关系由托管证券公司申报确认。证券公司对同一证券账户持有人托管在该证券公司的所有证券账户中的证券资产是否属于同一投资者进行确认,属于同一投资者的,确认这些证券账户之间具有关联关系。确认关联关系的证券账户之间,投资者证券账户与对应的资金账户三要素信息(投资者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必须一致。投资者对关联关系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证券公司申请更正。
对于证券公司不能确认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的,中国结算根据投资者证券账户三要素信息为其分配一码通账户,并将关联关系标记为“未确认”。后续由投资者临柜确认或者经证券公司核实,能确认各个证券账户内证券资产属于同一投资者的,再通过中国结算或证券公司申报确认关联关系。
对于投资者新开户的,在其首次开户时,中国结算为其一并开立一码通账户和相应的证券子账户,自动建立并确认关联关系。
46. 如果我的证券账户存在未确认关联关系的情况,将有哪些影响?
答:您的证券账户存在关联关系未确认情况的,在关联关系确认前不能办理证券账户开立、关键信息双改、休眠账户激活三项业务。另外,如将来允许同一一码通下的证券账户间进行资产划转,关联关系未确认前也不能办理。
47. 问:我的哪些子账户需要确认关联关系?
答:您的A股账户、B股账户、股转系统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以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均需要确认关联关系。
48. 问:我具有多个一码通账户,这些账户是否可以合并?
答:您可以通过关联关系转挂业务实现账户合并。
七、非现场账户业务相关问题
49. 问:我可以通过网上方式办理的证券账户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答:自然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方式办理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信息修改(除投资者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及有效期,手机号码外),证券账户注销及休眠账户激活等业务。证券公司具体能否通过网络办理上述业务,请咨询具体的证券公司。
50. 问:我能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非现场开户手续?
答:不可以。《证券账户非现场开户实施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自然人投资者通过非现场方式开户的,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
51. 问:特殊机构能否通过非现场方式申请开户?
答: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开立业务目前需由业务申请人通过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任意一地临柜办理。
52. 问:哪些投资者可以通过见证开户方式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哪些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开户方式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答:自然人与一般机构可以通过见证开户的方式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自然人可以通过网上开户的方式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八、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
53. 问:统一账户平台上线后,中国结算柜台受理的账户业务能否通柜办理?
答:可以。统一账户平台提供账户业务“一站式”服务,改变了目前由中国结算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分别受理相应市场证券账户业务的现状,打通了分公司柜台账户业务。特殊机构或产品投资者可以到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相关证券账户业务。
54. 问:到哪里开立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
答:证券资产托管人或资产管理人等符合本指南有关规定的开户申请人为特殊机构或产品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到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者深圳分公司柜台申请办理。
55. 问:特殊机构每次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是否需要重复报备身份资料?
答:不需要。中国结算实行特殊机构及产品身份资料备案制度,经常办理有关账户业务的机构可以将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报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深圳分公司备案,如材料无变化则无需重复提交。
56. 问:应如何办理特殊机构或产品证券账户的查询业务?
答: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的查询业务,应当由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没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可以由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办理。其中,没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无法查询到证券信息中的联系信息。也可以由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
57. 问:如何办理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的信息变更业务?
答:产品证券账户的变更业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办理;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管理人申请办理。
申请人应当通过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申请办理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或产品证券账户信息变更业务。
58. 问:如何办理特殊机构或产品证券账户的注销业务?
答:产品证券账户的注销业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办理;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管理人申请办理。
特殊机构或产品证券账户注销业务应当由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没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可以由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
对于沪市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前需撤销指定交易。其中,对于沪市QFII、RQFII账户,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前需撤销指定结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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