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的区别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是两个很相识的概念。你知道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的区别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的区别的知识,欢迎阅读。
1、两者依据不同
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基建审计内容为(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
(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
(3)建设成本;
(4)交付使用资产;
(5)尾工工程;
(6)结余资金;
(7)基建收人;
(8)投资包干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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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元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
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I、工程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册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对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中查结果,它是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2、两者标的不同
审计以基建项目为标,包括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施工实施的一切财务收支;
工程造价审核以单位工种为标的,只对单位工程造价的合理负责。
3、两者从业人员不同
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审计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
而工程造价审核以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
目前国家正在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今后的工程造价审核,将以造价工程师为主。
4、两者法律效力不同
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其它单位不产生连带法律约束力。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
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
5、两者的目的不同
审计定义为: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中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本、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行为。
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资者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投资者截留资金,转移资金于小金库,造成建设资金流失,是市违法违规行为。其职能是一种监督行为。
工程造价审核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经济效益目的的行为,是确定造价的实施过程和行为。
综上所述,根据项目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在依据、标的、目的、法律效力、从业人员等方面是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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