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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的基本理论

时间:2024-11-01 09:50:40 音乐培训 我要投稿

作曲的基本理论

  音乐理论说到底就是作曲理论,一般的吉他爱好者在上吉他教学课的时候,老师是不会讲台仔细的,这方面的知识都是专业的。因过于专业化而不易普及。这里仅就重要内容加以简介,以为自学者提供方便。

  一、和声学

  和声学是研究多个音共同发声的效果,规律的学问。若将旋律比作“骨”则和 声就是“肉”,只有有了和声,音响才变得丰满、协和、动听。和声学地位非常重 要,可谓是一切音乐理论的基础,许多音乐大师都对和声学作出过杰出的供献。但 和声学内容浩繁、规则很多,不易学好。中篇小说《你别无选择》(刘索拉著,“新 时期争鸣作品”)中的那个教授自称学了八年还没学好,可见难度之大。但掌握和声 学基本常识得益最大,值得一试。这里简单介绍一些重要的基本概念和术语。

  (一)三和弦

  由根音与上方三度音及上方五度音叠合而成的和弦叫“三和弦”。三和弦是构 成和弦功能的最基本的和弦,用得最多。按结构分,三和弦有“大三和弦”、“小三和弦”和“减三和弦”(只有一个)。按功能则可分为“主和弦”(主音为根音的三和弦)、“属和弦”(属音的三和弦)和“下属和弦”(下属音的三和弦)。此外,每个三和弦又有两个转位和弦。主、属、下属这三个和弦称作“正三和弦”,其余的四个叫作“副三和弦”。这四个副三和弦又分属“属功能”组和“下属功能”组。现将自然音阶的七个音所构成的所有原位三和弦分列如下:

  根音 功能 种类 符号

  1 主和弦 大三 T(或Ⅰ)

  2 二级和弦(下属类) 小三 SⅡ

  3 三级和弦(属类) 小三 DⅢ

  4 下属和弦 大三 S (或Ⅳ)

  5 属和弦 大三 D (或Ⅴ)

  6 六级和弦(下属类) 小三 SⅥ

  7 七级和弦(属类) 减三 DⅦ

  除了DⅦ这个减三和弦外,其余六个三和弦都是协和和弦。

  (二)七和弦,九和弦,变和弦

  三和弦上再叠加一个三度音(根音的七音)形成的和弦叫作七和弦。七和弦是不协和和弦。最常用的七和弦是“属七和弦”(属和弦形成的七和弦)。重属和弦、减七和弦也时常碰到。若在七和弦上再加上一个三度音(即根音的九音)即为九和弦。九和弦也都是不协和和弦。若和弦中除根音外的某个音不按原规律而变换成另一个 音,这样的和弦叫“变和弦”。九和弦与变和弦的功能色彩比较特殊且不易把握,故应用较少;简单作品中基本不出现。

  (三)和声声部

  和声一般由“高音”、“中音”、“次中音”和“低音”这四个声部构成。在写和声的谱表里高音部处于最上方,低音部在最下方,中音、次中音部在当中。故常把高音部和低音部这两个声部统称为“外声部”,而中音和次中音声部则叫作“内声部”。高音部一般是主旋律声部;两个内声部主要是配置和声,也常被称作“填充声部”。和声在进行、连接中,内声部要求充实平稳,声部间不许交插。低音部始终是和声中的最低音,决定着根音,故它不仅起着基础作用,而且领导着和声的走向,其作用十分重要。 “四部和声”的写作是作曲的重要技能之一,作品不论大小,均应以此为起点(主旋律确定之后,即着手和声写作)。配器使和声织体具体化。(由于不同的乐器分属不同的声部,故总谱可按和声声部写,也可按乐器分组写:如弦乐声部、铜管乐声部、木管乐声部…)不同作曲家的和声风格往々各异:或富丽堂皇,或雄浑宽厚,或清澈透明。如瓦格纳的作品即以华丽著称。

  (四)和声的进行、连接、“解决”

  和声在乐曲进程中要不断地转换、变化、中止;各声部也要为此恰当地过渡, 连接。因此这是写和声的基本功。和声进行的基本特点是由“稳定”到“不稳定” 再到“稳定”;由“协和”到“不协和”再到“协和”的交替循环。其功能进行的 图式为:T-S-T,T-D-T 或T-S-D-T。小说《你别无选择》中多次提到的所谓“功能 圈”就是这个意思。该小说中还提到“解决”这个术语。这是指不协和和弦(如七和 弦)在进行,连接中向协和和弦转换的方式,其基本法则是将各声部的音向各自最靠 近的协和音过渡,如 7→1;4→3,等;而协和音保持不变。

  (五)关于和声的“力度”

  《你别无选择》中的那个叫森森的高材生热衷于模仿贝多芬,但由于贝多芬“力度盖世”而使得他成天在钢琴上乱砸以寻求“力度”。他的一句口头禅是“妈的,力度!”通常力度是指音响强度,用意文表示,如“p”代表“弱”,“f”代表“ 强”,“sf”为“特强”等等。但这里的力度则是另一个概念,否则用脚踩钢琴那 “力度”一定超过贝多芬。小说中的“力度”主要指音响效果的力度,即和声的力 度。和声的力度大概与和弦中包含的泛音系列的谐振频谱有关。因此也就与声部的 数量及音程距离有关。一般说来,小三和弦的力度不如大三和弦;单音程的力度不 及复音程(超过八度的音程)的力度;协和和弦的力度不如不协和和弦(减和弦除外) 。所以森森才“在九和弦再叠加一个七和弦”。

  如何学习和声学:

  (1)、充分理解基本概念,不必死记规则。和声学规则虽多但限制却少。况且记住 这些“禁条”就不会犯大错,因此应先记“禁忌”。

  (2)、坚持做习题。音乐不同于数理化,它无绝对的标准,习题也非一种答案。只有多做多练才会记牢,提高。

  (3)、多听名曲。这实际上是最有效的手段。初学者可多听简单,好懂又好听的曲子。

  二、曲式学

  曲式是指乐曲的结构形式。有“单段体”、“两段体”、“三段体”、“变奏 曲式”“奏鸣曲式”及“回旋曲式”等。各主题乐段用“A,B,…”表示。如“两 段体”的曲式图式是“ AB ”;“段体”的图式是“ ABA”,第三段 A与 第一段基本相同。儿童歌曲多为两段体甚至一段体;通俗歌曲多是三段式。而“圆 舞曲”则常采用回旋曲式。

  三、复调

  “复调”是相对于“主调”而言。如果只有一个声部担任主题旋律,其它声部仅起衬托作用,这样的音乐叫主调音乐。如果旋律声部不只一个,且各声部横向上彼此具有独立性,纵向上构成和声关系,形成和协的有机整体,则这样的音乐叫作“复调音乐”。复调音乐中,各声部的旋律依主次关系被称作“主旋律”、“副旋律”。主旋律只有一个。复调是重要的作曲技法,应用甚广,其理论基础是和声学。“赋格”是复调曲式之一,巴赫将其技巧发展成熟。

  四、对位法

  对位是“复调音乐”写作技法之一。它以和声学为理论基础,使各声部既协和又相对独立。如重声合唱(三重唱,四重唱)就是用对位法写的。对位法又有“严格对位”和“模仿对位”之分。俄、德音乐理论家推崇、恪守严格对位。

  五、旋律

  旋律就是曲调。它是一乐曲区别于它乐曲的根本特征,好似建筑物的风格和韵律。“音素”构成“动机”,动机进一步发展成主题从而形成旋律。具体说来,一 定的“音型”、“节奏型”按特定的节奏节拍规律组合形成旋律。旋律具有视觉性 :它体现在旋律线(符头的连线)上。早期有些音乐家追求“旋律线的优美”,认为 好的旋律视觉上也应是美的。旋律的创作一靠天才二靠灵感三靠实践。旋律写作的技巧性是很强的,其发展手法多种多样,最为丰富。常用的发展手法有:重复,模进,模仿,紧缩,扩展,变化,对比,变奏等。多数概念的讲解要通过板示和视听。(见音乐欣赏讲座(3))。

  六、配器

  配器法是管弦乐的写作技法,故又称为“管弦乐法”或“乐器法”。但对于一切乐队的演奏乃至于通俗歌曲的伴奏都离不开配器的运用,因此学一点配器知识很有实用价值。学习配器法是要解决如下问题:各种乐器的发声原理,音色,音量及演奏法等 ·各种乐器间音量上的匹配关系 ·正确地选用乐器以求正确地表现作品的主题及风格。

  现假设一个例子:我写了一部小提琴协奏曲。但小提琴手拿到谱子后来找我说:没法拉。我坚信写作没有问题:旋律优美、和声丰满。问题在哪?可能有三。一是分谱的音域不对,上限或下限超出小提琴的音域范围。二是我把三和弦写成三个音,而小提琴最多只能同时拉出两个音,琴手当然没法拉。三是和弦音程过大:如一个音在G弦(四弦)上,而另一个则跑到了A弦(二弦)上。当中隔着一根弦,你让他(她)怎么拉?! 再如,一个乡镇企业发了以后买了一堆洋乐,组成了乐团,排演了节目,遂请专家光临指导。可指挥看后大摇其头,表示爱莫能助。原因是⑴乐器数量不匹配,有些超过大型乐团;⑵不讲配器,搞大齐奏,这是专业乐手也难以办到的。

  以上两例失败原因盖出于不懂配器常识。此外,在通俗歌曲伴奏中,若不适当运用配器法也可出现一些问题,如“杂乱无章”,“喧宾夺主”之类。但电声乐器的发音、音色、功能特点及演奏技巧等都与传统乐器迥异,自成体系,故传统配器法基本不适合于纯电声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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