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著名的十首室内乐
室内乐(Chamber music),原意是指在房间内演奏的“家庭式”的音乐,后引申为在比较小的场所演奏的音乐。现在指由一件或几件乐器演奏的小型器乐曲,主要指重奏曲和小型器乐合奏曲,区别于大型管弦乐。
顾名思义,室内乐(Chamber music),是在室内演奏或演唱的音乐。但是,这“室”原指欧洲贵族城堡中的音乐室,常是金碧辉煌而且宽敞的大“厅”。由此而言,只有编制庞大,不得不在大戏院、大音乐厅或大教堂作公共演出的(例如:华格纳、威尔第的歌剧),才不能算是室内乐。如此,几乎所有的巴洛克的器乐曲(甚至早期的歌剧)都可以算作室内乐。
1.海顿 《C大调弦乐四重奏“皇帝”》
2.莫扎特《A大调单簧管五重奏》(KV581)
3.莫扎特 《降E大调五重奏》(KV452)
4.贝多芬 《C大调第九号弦乐四重奏“拉祖莫夫斯基”》
5.舒伯特 《降B大调第一号三重奏》
6.舒伯特 《A大调钢琴五重奏“鳟鱼”》
7.门德尔松 《降E大调弦乐八重奏》
8.勃拉姆斯 《B小调单簧管五重奏》
9.拉威尔 《F大调弦乐四重奏》
10.肖斯塔科维奇 《G小调钢琴五重奏》
由于室内乐重奏的每一声部都相当独立和个性化,所以它的写作技法通常比较复杂而细致,除了一般的主题发展手法外,多样化的复调音乐手法在重奏曲中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近代室内乐重奏曲的曲式结构多为含有奏鸣曲式乐章的多乐章套曲。和交响乐作品相比较,室内乐重奏显得感情细腻、含蓄,而且更加注意发挥每件乐器的技巧和表情的“潜力”,对各声部的乐器在组合关系上也更加精雕细镂。因此,这就要求作曲家必须有高度的艺术技巧水平,演奏者也必须配合默契,而欣赏者则要比较仔细、用心地“深入”音乐,才能对其中的妙处心领神会。
在所有的室内乐重奏中,弦乐四重奏是最重要和最有代表性的重奏形式。这是由于它具有最多样化的演奏技巧,最丰富的表现力,最擅长于旋律的歌唱性,同时又有宽广的音域、音区和音色的对比。德国古典作曲家海顿是这一体裁的最早的杰出大师。他一生中共写了八十三部弦乐四重奏和数十部其他形式的重奏曲,以致人们普遍认为他的四重奏创作促进了当时整个欧洲的家庭音乐生活的广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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