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省音乐统考时间和考试内容
艺术开始逐渐临近,各省也相继出台了考试政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河北省音乐统考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一起看看吧!
一、报考条件
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符合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类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6]24号)执行。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科、理科,按综合分类别编列。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联考),二是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
(一)音乐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听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录音技术与艺术。
【专业考试安排】
⑴缴费办法
2016年12月16日至19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通过“河北建行—缴费平台”,“河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栏目,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美术100元,音乐、舞蹈20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
⑵下载《准考证》
音乐类考生2017年1月3日至6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⑶考试时间、地点
音乐类:2017年1月7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考试项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⑷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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