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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排名用的评估数据分析

时间:2017-06-28 18:15:16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研究生院排名用的评估数据分析

  研究生院排名用的评估数据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研究生院排名用的评估数据分析

  (1)由各家研究生院院长、研究生培养项目负责人、资深教授以及已毕业研究生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对每一所学校进行主观打分(满分为5.0分);

  (2)对培养质量、研究水平、毕业生质量以及研究生生源情况通过发放问卷进行调查。调查问卷涵盖的内容可归结为两方面:

  (i)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条件,例如生源情况、生师比、教师水平、学校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投入,学校的科研水平等;

  (ii)毕业生的质量,例如毕业生的就业率、起步薪水等。这里要注意,不同专业领域的衡量指标是有差别的。例如对商学院就不采用“学校投入”这项指标,其毕业生质量以起步薪水及就业率来衡量。而对于法学院则是以就业率和全国律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为指标。对于工学院则根本不用“毕业生质量”这项指标。

  每一项指标数值都根据它的相对重要性乘以一个权重值,然后累加。但是即使是同一项衡量指标,在不同专业领域中所占的权重是不同的,有时差别还很大。例如学生录取率(录取与报名人数比),其权重系数在有的专业中为0.75%,而对另一类专业可以占到6%。得分加权和的.数据可能差别很大,为了便于直观比较,将每个学科领域中得分最高的学校的总分折合为100,其它学校的总分以其累积分占得分最高学校累积分的百分比计算。

  上述得分计算方法适用于各校研究生院的总体排序。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不同学科领域的评价指标及其所占权重值。(括号中的数字为本项所占权重值)。

  商学院:

  (1)质量评价(40%),包括由各位商学院院长和MBA项目负责人等进行的同行评价(25%),用人单位及职介机构的评价(15%)。

  (2)毕业后就业情况评价(35%),包括毕业生起步薪水及福利收入(14%),毕业时就业率(7%),毕业后3个月内就业率(14%)。

  (3)生源情况(25%),包括研究生平均入学考试(GMAT)成绩(16.25%),学生大学本科期间的平均成绩(GPA)的平均值(7.5%),录取率(1.25%)。

  商学院中具体专业的排名则由商学院院长和MBA项目负责人等同行评出,每位评选人可以为每个专业领域提名10所学校,最后按获得提名的多少来计算。

  法学院:

  (1)质量评价(40%),包括由法学院院长、主管学术的教务长、教员聘任委员会主席、新聘任的终身教授等同行评价(25%),法律团体用人单位、州司法部长、一些联邦和州的法官等专业人士评价(15%)。

  (2)生源情况(25%),包括研究生入学考试(LSAT)中位数成绩(12.5%),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的平均成绩(GPA)的中位数(10%),录取率(2.5%)。

  (3)毕业后就业情况(20%),毕业后继续读研的按就业算,包括毕业时就业率(6%),毕业9个月内就业率(12%)(对于情况不明的人,按照25%就业率计入),本学院毕业班学生全国律师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与本州平均一次通过率之比(2%)。

  (4)教学资源(15%),包括学校在教学、图书馆、辅助服务、资助等方面为每个学生的支出(11.25%),生师比(3%),法律方面的图书资源(0.75%)。

  具体专业排名由法律方面的正在任教的教师提名,每位评选人可以为每个专业领域提名不超过15所学校,最后按提名多少排序。

  医学院:分2类:研究型医学院和临床医学院。

  研究型医学院:

  (1)质量评价(40%),包括由医学院院长、主管学术的教务长、内科主任或住院处主任作出的同行评价(20%),住院医主任评价(20%)。

  (2)研究活动(30%),以得到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的研究经费来衡量,包括获得经费总数(20%),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人均获得经费额(10%)。

  (3)生源情况(20%),包括研究生入学考试(MCAT)成绩(13%),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的平均成绩(GPA)的平均值(6%),录取率(1%)。

  (4)教学资源(10%),以师生比计算,此处的教师包括医学院正式的教研人员及临床医生。

  临床医学院:

  (1)质量评价(40%),包括同行评价(25%),住院处主任评价(15%)。

  (2)毕业的医学博士与获得临床医生住院医生职位(家庭医疗、儿科和内科)的比例(30%)。

  (3)生源情况(15%),包括平均研究生入学考试(MCAT)成绩(9.75%),学生在大本科学期间平均成绩(GPA)的平均值(4.5%),录取率(0.75%)。

  (4)教学资源(15%),以师生比计算,此处的教师包括医学院正式的教研人员及其医疗中心医生。

  具体专业排名由医学院院长和资深医学院教授提名,每人可以为每个专业领域提名不超过10所学校,最后按提名多少排序。

  工学院:

  (1)质量评价(40%),包括由工学院院长和研究生院院长作出的同行评价(25%),用人单位及职介机构评价(15%)。

  (2)生源情况(10%),包括平均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数学成绩(6.75%),录取率(3.25%)。

  (3)教学资源(25%),包括生师(具有终身职位的)比(11.25%)(博士生生师比(7.5%),硕士生生师比(3.75%)),工程院院士与现有教师(具有终身职位的)比(7.5%),授予博士学位人数(6.25%)。

  (4)研究情况(25%),以研究经费来衡量,包括总经费额(15%),全职教研人员人均经费额(10%)。

  具体专业排名由工学院院长评出,他们为本专业其它工学院打分,各学院分数按最后累积分计算。

  教育学院:

  (1)质量评价(40%),包括由教育学院院长和研究生院院长作出的同行评价(25%),学区督导评价(15%)。

  (2)生源情况(18%),包括平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GRE)词汇成绩(6%)、数学成绩(6%),录取率(6%)。

  (3)教学资源(12%),包括生师比(2%),教师中获奖人数和担任某些指定教育类刊物编辑人数比例(2.5%),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人数(5%),在校博士生占学生总数百分比(2.5%)。

  (4)研究情况(30%),以研究经费来衡量,包括总经费(15%),教研人员人均经费(10%),教研人员中参与研究项目的人数比例(5%)。

  具体专业排名由教育学院院长和研究生院院长为每个专业领域提出不多于10所学校,最后按提名多少排序。

  人文社科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美术学院、理学院、图书学学院,只进行专业排名,即由同行作出质量评价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