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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级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须知

时间:2024-06-03 07:17:03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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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须知

  欢迎你到河北农业大学攻读研究生!现将我校2017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河北农业大学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须知,全文如下:

河北农业大学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日期

  2017年9月13日(周三)一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请事先向录取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 报到地点

  请同学们根据录取学院所在校区选择报到地点:

  1、西校区第一餐厅楼前广场

  2、东校区信息科技学院实验楼北侧广场

  三、须携带的证件及用品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缴费凭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对于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其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其学历信息(含姓名、毕业证书编号等)在国家规定的网站查询不到的同学,须提供学历认证书面报告。

  3、本人户口迁移证。

  户口是否迁到学校由本人自愿决定。

  保定市区外的同学如迁移户口,请在入学时携带户口迁移证报到。户口迁移证内各项内容须真实准确,户口迁往地一栏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河北农业大学”。

  户口在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及保定市区的同学,不须办理户口迁移。

  提示各位同学,在读研期间学校不变更户口内容,也不办理户口迁移。户口未迁入学校,如发生身份证丢失等情况,会给本人购买火车票、参加考试等活动带来极大的麻烦,为此,在户口是否迁入的问题上请同学们慎重考虑。

  4、 党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同学由原本科学院开具介绍信,统一转到研究生学院党委;

  2)保定市内同学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接收单位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3)其他同学的党组织关系,须经县(市)级以上单位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5、人事档案。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必须于7月15日前转至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人事档案未按时转入学校者,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6. 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四张。

  7、工资关系转移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须将工资关系转至我校后,方可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其他人员不须办理。

  四、住宿安排

  我校统一为研究生安排住宿,被褥、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自理。不须安排住宿的同学请务必于2017年7月9日前发电子邮件至xiaojingke@hebau.edu.cn 。邮件中请注明姓名、性别、学院、专业、学号等信息,发邮件声明不需安排宿舍的,不再安排住宿,不再交住宿费。未声明不需安排宿舍的,将统一安排宿舍,开学后不能办理退宿手续,不再退住宿费。

  开学前可通过登陆研究生主页创新管理平台查询宿舍详细信息。登录号为学号,初始密码:123。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缴纳根据类型确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a每年缴费 8000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每年缴费 7000元

  博士研究生: 每年缴费 10000元

  2017级新生暂按800元/年的标准缴纳住宿费,入学后根据所安排宿舍的实际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二)河北农业大学委托建设银行,统一收取新生的学费、住宿费。各位同学可通过河北农业大学建行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1. 登陆方式(共两种,可任选一种)

  方式1:输入网址hebau.ccbjf.com进入河北农业大学建行缴费平台登录页面。

  方式2:登陆河北农业大学校园网(www.hebau.edu.cn)主页左下角→点击“河北农业大学缴费平台”链接,进入河北农业大学建行缴费平台登录页面,请务必认真确认网址为hebau.ccbjf.com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2.选择校区: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

  3.填写学号和姓名点击即可登录。

  4.在登录页面,核对缴费信息后,勾选未缴费的订单,点击“去支付”按钮。

  5.跳转到订单基本信息确认页面,点击“去支付”按钮跳转到建行网上银行支付页面,按照提示完成付款。返回登陆页面,打印已缴费订单页(单击鼠标右键点击“打印”即可)开学时凭此办理其他手续。

  6.在登录页面,点击已缴费订单按钮,可以查询您的所有已缴费订单信息。

  各位同学请于9月13日前完成缴费并打印已缴费订单页。研究生学院不负责代收代缴学费、住宿费。

  缴费咨询电话:(0312)2172674(建设银行),7521494(学工办崔老师)。

  六、在学期间待遇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七、行课安排

  博、硕士新生拟定于入学后第二周(9月18日)开始行课,“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博、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程表(2017级)”,“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博、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情况表(2017级)”在研究生学院主页“研究生培养”栏内下载查看(9月13日后)。

  八、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关注微信平台:农大研究生资讯平台

  户口、学籍、学费相关事宜请咨询:7521494(崔老师)

  党团关系相关事宜请咨询:7521021(张老师)

  宿舍相关事宜请咨询:7521785(柯老师)

  原文地址:http://yanjiusheng.hebau.edu.cn/html/zsxx_1535_3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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