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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7下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期初工作安排通知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并做好下学期期初准备工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大研〔2016〕1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华侨大学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
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7年6月9日(第16周)结束,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3日(第17周-第18周)为考试复习或课程论文撰写时间,2017年6月26日到2017年7月7日(第19周-第20周)为期末考试时间。其中,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学生提交论文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7年6月30日(第19周)。
1.选修课
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第18周),各科考试在第18周本门课程上课时间内安排。
2.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等课程
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7日(第19周-20周),各科考试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监考工作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培养单位应通知学生考试时务必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公共学位课
本学期泉州校区无公共学位课考试安排。
厦门校区: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术英语听说:2017年6月26日晚上 19:00-19:40
学术英语:2017年6月26日晚上 19:40-21:20
研究生英语阅读:2017年6月26日晚上 19:00-20:20
研究生英语听说:2017年6月26日晚上 20:20-20:50
本次公共英语期末考试(除学术英语听说/学术英语外)答题卡为机涂卡,考生务必自备耳机、2B铅笔、橡皮擦及黑色水笔。
考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日程详见附件。
二、试卷印刷
1.为避免试卷印刷过程出现问题,原则上在哪个校区考试,试卷即在相应校区文印室印刷。申请印刷与领取试卷须由任课教师到相应校区文印室办理。
2.试卷印刷地点
泉州校区文印室:杨思椿楼311室
厦门校区文印室:行政主楼B305室
三、成绩报送
为满足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的需要,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1.采用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华侨大学研究生考试卷(格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1.htm)。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的,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以“缺考”论处。《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5.htm)。
2.本学期研究生期末成绩录入统一在新系统上进行,新系统登录地址:http://gmis.hqu.edu.cn/hqjygl/。新研究生管理系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录入开放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7月8日。
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录入成绩(登陆以上网址→输入工号、密码→成绩管理→成绩录入),同时打印成绩报送表(纸质,须签字)一式两份,连同试卷或课程论文(叠放顺序应与成绩报送表中姓名顺序一致),于2017年7月9日前报送学生所在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汇总成绩报送表后,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送纸质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存档。所有研究生课程均须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成绩录入及提交。
3.研究生英语公共学位课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毕后,需将成绩报送表送交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存档(各一式一份),英语课程试卷任课教师按班级整理好后,厦门校区送交研究生院代为存档。
研究生政治公共学位课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毕后,需将试卷(或课程论文)及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交相关培养单位存档,同时将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至研究生院存档。
四、补(缓)考
1.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首次修读课程成绩低于60分;其他类型研究生首次修读学位课程成绩低于70分,非学位课程(含选修课)低于60分者,可参加补考。重修课程不得补考。补考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2.下列情况不准补考:无故缺考的学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重修课程不合格的学生。不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各培养单位不得通知其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凡不应补考而擅自补考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公布学生不及格课程,并将课程补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
3.学生应在了解课程成绩是否合格和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后方可离校,否则耽误补考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4.补(缓)考时间安排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缓)考时间、地点
泉州校区无公共学位课补(缓)考安排。
A.学术英语、学术英语听说
厦门校区:
学术英语听说:2017年9月12日下午 15:00-15:40
学术英语:2017年9月12日下午 15:40-17:20
B.研究生英语阅读、研究生英语听说
厦门校区:
研究生英语阅读:2017年9月12日下午 15:00-16:50
研究生英语听说:2017年9月12日下午 16:50-17:20
(2)专业课(含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非学位课)
本学期专业课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或申请缓考的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安排补(缓)考。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需要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携带本人的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补(缓)考。不按时参加补(缓)考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5.补(缓)考成绩报送
补(缓)考成绩应于2017年9月22日(第2周)前录入系统。成绩报送要求同期末考试。
五、课程重修
需办理重修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重修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重修办理程序:重修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请登陆http://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课程与成绩→重修申请,经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线上审批后方可重修,未经批准和备案的重修课程成绩将不予承认。
六、课程免修
需办理免修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免修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免修办理程序:免修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请登陆http://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日常事项→免修课程申请,经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线上审批后方可免修,未经批准和备案的免修课程将不予承认。
七、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凡由于培养单位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当前学期所选课程变动,需要更改个人培养计划的,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及时办理个人培养计划变更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因个人培养计划未及时变更而导致延误选课、不能录入成绩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从第3周开始,本学期所选课程均不能再作变动。选课后未按规定办理退选手续,而未坚持上课和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将以零分记入成绩表,需重修。
个人培养计划变更办理程序:变更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请登陆http://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维护,经导师、分管领导线上审批通过,交培养单位统一汇总,于开学后两周内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八、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表
各培养单位应于2017年9月15日(第1周)前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表(见附件2)纸质版收齐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b@hqu.edu.cn,命名格式:“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如“020103002-高级微观经济学-XXX”。
九、报到注册
本学期于2017年7月10日开始放假。老生下学期2017年9月9日、10日报到注册,2017年9月11日正式上课。新生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含获准延期的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的研究生,应事先向导师和培养单位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超过2周的,须经研究生院批准。
附件:
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厦门校区)
2.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厦门校区)
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沈淑霞老师班)
考试时间 |
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晚上(19:00-21:20) |
课程名称 |
学术英语听说(19:00-19:40) 学术英语(19:40-21:20) 请自备耳机及黑色水笔 |
考试地点 |
厦门班(共30人):信息(7)+材料(8)+土木(8)+国关(1)+统计(1)+华文(4)+华教(1) 考场:F4-102 |
注:考场以班级为单位,请考生根据所在班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王延娥老师班)
考试时间 |
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晚上(19:00-20:50) |
课程名称 |
研究生英语阅读(19:00-20:20) 研究生英语听说(20:20-20:50) 请自备耳机、2B铅笔、橡皮擦及黑色水笔(答题卡为机读卡) |
考试地点 |
F5-101、F5-102、F5-103 |
1.厦门1班(共46人):材料(46) 考场:F5-101 2.厦门2班(共52人):土木(33)+华文(3)+华教(4)+计算机重修(1)+化工重修(2)+哲社重修(3)+马院重修(2)+旅游重修(1)+政管重修(3) 考场:F5-103 3.厦门3班(共38人):信息(24)+国关(7)+统计(7) 考场:F5-102 |
注:考场以班级为单位,重修的同学请19:00前入场,以免中途入场影响其他同学考试。
考场注意事项
1.参加期末考试和补(缓)考的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参加硕士英语期末考试和补(缓)考的学生,请自备耳机和2B铅笔,注意更换新电池,在考前做好听力调试。
3.闭卷考试中,不得携带手机、任何书籍、笔记、有文字或符号的纸张入座。
4.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并按主考教师编排的位置表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未交卷前不得离开考场。
5.考试应独立完成,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凡有作弊行为而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协同他人作弊者,均以“作弊”论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考生在考场应保持肃静,考试结束后立即交卷。提前交卷者要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议论、喧哗,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原文地址:http://grs.hqu.edu.cn/info/1033/23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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