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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时间:2024-09-15 04:26:44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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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为帮助各位华北理工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能够做好入学的各项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华北理工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全文如下:

华北理工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一、新生入学

  1、报到时间:2017年9 月6日 (周三)

  2、报到地点:

  录取为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及中医类硕士专业学位需要规培的研究生报到地点:唐山市建设南路57号华北理工大学(建设路校区)北门(煤医道)第12阶梯教室。

  其他研究生报到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科技楼5层大厅

  请根据上述报到地点,做好行程安排。

  3、新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专)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缴学费存款凭证,按我校规定报到日期报到,自规定报到之日起满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上述证件及要求携带材料未携带或携带不全的,不予办理或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报到之日前向研招办提供书面申请并说明正当理由,经我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信息与教育部注册信息进行核对,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或学位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以及教育部不承认其学历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不能为其办理录取审核备案手续,遗留问题将由考生自己负责。

  5、报到时自带党员及户口关系 (组织关系在唐山市以外单位的转入人员,抬头应写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再到唐山市委组织部换取抬头为“华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组织关系在唐山市以内(含市辖各县区)单位的转入人员,抬头写“华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上述两种情况,转入单位均为“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户口自愿办理)。

  6、报到时准备近期半身免冠正面非生活一寸照片6张、二寸照片2张(背面写清姓名、专业)。

  7、学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复检,复检范围为复试体检时化验单不合格的部分考生,体检费由查体医院收取,费用自理。复检不合格者,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处理。

  8、应届生在2017年9月1日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款项

  学费标准: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

  非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省级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的标准执行,该类型研究生学费暂缓缴纳,具体缴费时间等学校通知。

  校区实行住宿公寓化管理,学生需自备生活用品,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

  三、缴费方式及说明

  为保证来校新生路途安全,及时办理报到手续,简化缴费环节,采取建行卡缴费或微信支付方式。

  1.建行卡缴费

  请通过建行卡缴费的学生务于2017年8月 27日前在当地建设银行储蓄网点将最低预存款额存入校发放的建设银行卡中(该卡为学生缴纳年度学费、学校统一发放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等专用,注意妥善保管,不要遗失。初始密码:955330),包括以后学生要缴纳的后续各学年学费均应在当年的8月27日前在学校发放的该建设银行卡中缴存完毕,学校委托建设银行唐山分行代扣代缴。

  最低预存款额:年度学费+年度住宿费(经研究生学院学工办核准同意住宿的研究生)+10元+5元+1元(其中:10元为建行龙卡年费;5元为建行龙卡工本费;1元为最低存款金额,如不足额存入则无法扣缴)。

  特别提醒:未经研究生学院学工办核准同意住宿的研究生不要自行在建行卡中缴存年度住宿费,以免误扣该款项。

  2、微信支付

  第一步:微信扫描二维码

  第二步:打开点击左下角“微缴费”、“高等院校缴费”

  第三步:选择“华北理工大学-曹妃甸校区”,

  第四步:输入“学号”、“姓名”,

  第五步:显示未缴的订单信息,点击“支付”

  第六步:查看缴费明细,无误后勾选同意协议,点击“去支付”(每天上限为1万元,如学宿费超过1万元,需分天逐次进行支付)。

  四、奖助体系

  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实行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优秀生源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基础学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等奖助政策。具体奖助政策及标准参看学校相关文件。

  咨询电话:0315-8816006 8816009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

  被我校录取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请于2017年6月21日、22日、23日、26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曹妃甸校区科技楼509室)领取录取通知书,本通知书一般不得代领(如本人特殊原因确需他人代领的,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代领人亲笔签名的授权代领人领取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方可领取)。凡网报通信地址信息等与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不一致或网报地址填写不详或错误的新生,须按上述规定要求到我办办理领取手续。网报通信地址为唐山地区以外的新生逾期未领取的,我办将在6月27日按考生网报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出,请新生注意查收。研究生通知书及附带材料等丢失不再补发,请妥善保管。

  原文地址:http://yjsxy.ncst.edu.cn/col/1413012070008/2017/06/15/1497500692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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