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相关文件有关精神,现将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体2016级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所学课程均合格,科研能力较强,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学术活动的'研究生。
二、项目类型及要求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硕士研究生应用实践鼓励项目及基础研究项目三类。研究期限为1-1.5年。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选题必须与硕士学位论文紧密相关,研究内容依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项目,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硕士研究生应用实践鼓励项目:选题须有明确的工程或社会应用背景,项目申请书须由校外合作单位签署意见(盖合作单位公章)。
硕士研究生基础研究项目: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下结合学位论文选题。
三、项目资助额度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硕士研究生应用实践鼓励项目及基础研究项目每项资助0.2万元。
四、结题要求
各类项目须按计划时间提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分别附以下材料(一份):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项目结题参照当年湖北省优秀硕士论文评选标准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应用实践鼓励项目:
本类项目结题主要以成果应用证明或合作单位的评价意见为依据,或达到第(三)类项目的结题条件。
(三)硕士研究生基础研究项目:
结题须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在国内外合法学术刊物发表(录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科技竞赛省级以上奖励,或申请(获得)知识产权。
(四)各类项目发表成果必须标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五、获批项目指标分配
根据学生规模的50%将三类项目资助总项数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 |
指标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汽车工程学院 |
11 |
经济管理学院 |
4 |
合计 |
24 |
其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可按分配名额的50%立项资助。
六、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6月19日前提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6月23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工作并填报《2016年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研究生处。联系人:何君,联系电话:8241492。电子版发送至校内公文系统个人邮箱。
3.研究生处汇总材料并于6月30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研究生处对立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资助研究经费。
七、具体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在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中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申报。
2.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范围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汽院发[2016]131号)执行。
3.获得创新基金立项的负责人在该项目结题前不得再次申报创新基金,已获得立项的同一项研究不得再次申请创新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