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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通知
经研究,决定在2017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 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需保证于2017年6月毕业,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或优秀社会实践成果。
(2) 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一项)优秀奖学金和1项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一项)优秀奖学金或荣誉称号(有学校正式发文的奖项)。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 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5) 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我院共6个名额(含硕士、博士、MBA2个)。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2)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按照学制在2017年3月毕业的研究生,已经明确是否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2017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需要提交导师签字的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说明,如果未能按期毕业,将取消所评奖项。
二、评比工作进度和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校级优秀毕业生由个人预申报、班级推荐、学院评审产生,省级优秀毕业需通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筛选和学院答辩环节最终确定。
3、预申报时间2月24日至3月1日,预申报网页链接:https://www.sojump.hk/jq/11656192.aspx
4、获评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须3月5日前登录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评奖的优秀毕业生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请认真阅读相关提示),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导出的登记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和相关证明材料请于3月8日前交至管理学院303,应老师处。
备注事项:
描述个人事迹时,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校院指派类
1)积极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包括获得奖励、发表论文、报道等),
2)积极参加学院指派的社会服务工作与活动并表现良好。
(2)领导力类
1)担任兼职辅导员、博士生会、研究生会、研究生分团委、党支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者,
2)其它能体现领导力的先进事迹或所获荣誉,经个人申报后,由学工办认定。
(3)公益类
1)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
2)有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
3)积极参加经认定的各项公益及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校庆、院庆、管理学院夏令营、国际认证等活动的志愿者(事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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