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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调整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通知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共课改革方案(试行)》(附件1)的文件要求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研究生院对全校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年版)的公共课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调整原则及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长沙理工大学关于调整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调整原则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共课改革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我校对试点学院(土建、水利、电气、文法)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设置和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对所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公共课设置进行了调整,体现分类培养的要求。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应“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我校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将完全保持一致,课程设置完全一致。
二、公共课设置调整具体内容
(一)、英语公共课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英语公共课课程学分保持不变;对改革试点学院(土建、水利、电气、文法),英语公共课第一学期开设基础英语(1.5学分,32学时),第二学期开设学术英语(1.5学分,32学时);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所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第一学期开设《工程硕士英语》(课程编码 9313001)公共课, 2学分,32个学时。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公共课设置保持不变。
(二)、数学公共课
1、博士研究生取消数学公共课,培养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培养具体需要,选修数统学院硕士研究生相关数学课程,计入相应学分;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取消模糊数学,其他课程设置及学分不变;对改革试点学院(土建、水利、电气)调整数学公共课课程教学内容;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所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第一学期开设《高等工程数学》(课程编码 9310001)公共课,3学分,48个学时。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数学公共课设置保持不变。
(三)、政治公共课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政治公共课课程学分保持不变,改革试点学院(土建、水利、电气、文法)调整政治公共课程教学内容。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有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第二学期开设《工程伦理》(课程编码 9312001)公共课,计1学分, 16学时。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政治公共课设置保持不变。
请各学院查看本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如有修改,请于6月2日前将修改后的培养方案提交至培养办。调整后的培养方案在2017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原文地址:http://www.csust.edu.cn/pub/yjsb/tzgg/tzggpygl/t20170531_373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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