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7上半年预计毕业研究生学历信息核对通知
为了配合国家/省级主管部门做好毕业信息上报工作,2017年上半年预计毕业研究生学历信息核对工作即将启动,经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的信息将上报学信网,并据此作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及在线查询的依据。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计毕业研究生进行学历信息核对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需要参加本次信息核对的研究生范围
2017年上半年预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号开头为B的博士研究生、学号中无英文字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本次信息核对工作,否则无法制作毕业证书。
需要推迟到2017年下半年或者2018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不需要参加本次核对,但须尽快提交《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文汇楼A段511室)。
本通知不涉及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其毕业信息核对工作将由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系统开放时间
系统核对功能在5月25日中午12:00开放,将于6月5日中午12:00准时关闭,请相关研究生务必及时核对,过时不候。
三、操作说明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预计毕业研究生本人仔细阅读操作说明(见附件),并按照说明要求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对。
*关于定向委培单位信息勘误的说明
(一)如果系统中的定向委培单位名称错误或有遗漏,请按照操作说明,将正确完整的单位信息填写在信息勘误栏,提交后等待管理员修改。
(二)若遇到以下情况,不需要填写勘误栏,但须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如果因人事调动或者签订了新的.工作单位导致研究生与系统中登记的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请不要填写勘误栏,只需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同时提交以下两项书面证明材料:
①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②新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清楚证明其在职,并且同意其个人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如果因合并重组等原因造成单位更名,请不要填写勘误栏,只需在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提交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写明单位更名的原因,以证明两个名称对应的是同一个单位实体,并写明同意其本人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注意
以上第(二)项内容所提到的所有书面证明材料,必须使用单位红头文件纸或者带单位名称文头的信签纸打印,并且加盖公章(公章显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系统存档的单位名称一致)。介绍信模板参见研究生院网站近年发布的离校工作安排通知附件。
原文地址:http://www.yjs.snnu.edu.cn/show.aspx?id=5132&cid=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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