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2017学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评通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结束,为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交流,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型学位硕士)招生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办研发〔2016〕15号)精神,决定开展学院(系、所)2016-2017学年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评价。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评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工作考评
考核工作采取招生单位自评及集中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评依据《学院(系、所)研究生(学术型学位硕士)招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执行,各学院依据支撑材料,现场汇报后,评审专家打分、投票决定先进集体及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二、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的条件及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
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名额为3名,评选范围、条件如下: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资格审核、政策执行得力;
2.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积极利用专家、教授外出活动进行招生宣传,能够结合专业情况,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招生宣传活动,效果显著;
3.按时、准确的完成专业目录、推荐免试、复试录取等各项工作的材料上报;
4.保质保量严格按要求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5.现场考评总分排名位于前6名的单位。
(二)招生工作单项奖
招生工作单项奖名额为2名,评选范围、条件如下:
1.生源数量质量有保证,执行政策得力;
2.在招生工作中,如:招生宣传、接收推免生、优质生源的选拔等,有特别创新或特色的学院(系、所)。
(三)先进个人评选
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名额为10名,评选范围、条件如下:
1.评选范围
(1)学院(系、所)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干事,研究生院、研工部工作人员;
(2)严格执行招生各项政策的学科点负责人;
(3)对招生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导师和其他部门管理干部。
2.评选条件
(1)从事研究生招生工作2年及以上,热心为考生服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完成学校和学院(系、所)安排的各项招生工作,成绩突出;
(3)由本人汇总、整理及统计等上报材料按时、准确无误;
(4)熟悉国家及我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法规,掌握招生工作的各项业务、程序及常用工具;
(5)考评工作体系一级指标分值之一在前10名的学院(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