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5月18日开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公告,全文如下:
一、复试的组织
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境内统考考生总分170分,各单科成绩不低于42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将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在5月中旬西藏藏医学院考试完成后另行制定。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复试比例为1:1.2~1.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导师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内容
1、资格及素质审核
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考生填报材料,包括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综合面试参考依据之一。
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清单请见附件1):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英语六级(或日语四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原件。
(5)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6)素质审核表,见附件2。
(7)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3。
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进行打印,并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2、考生报考材料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按合格不合格计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并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科研材料:
(1)《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见附件4、5)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3)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3、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根据学位类型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技能考核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国语能力测试等进行综合测评。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70%。
4、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本专业培养所需要的潜质。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30%。
5、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加试成绩按百分制,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的.具体要求和形式请见学院通知。
6、体格检查
请各位考生于5月22、24日上午7:30自行前往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当日早上空腹),体格检查结果需及时交给复试小组。体检标准按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入学体检标准,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形式
复试小组将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实验及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答辩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复试。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按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调剂
调剂原则:
1.符合学校复试合格线。
2.先在二级学科(相同专业)内进行院内调剂。
3.原则上在一级学科内进行校内调剂,若生源不足,亦可考虑跨学科调剂。
调剂程序: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 5月18日-5月24日 院内调剂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由学院根据二级学科(相同专业)进行学院内调剂。
2. 5月25日-5月31日 校内调剂
达到复试合格线的考生,于5月25日登录研招办考生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报名。学校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整体完成情况,进行校内调剂。
七、关于非全日制考生
受国家下达招生计划限制,我校将根据总成绩排名,统一组织答辩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