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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17-05-04 19:54:04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和生源特点,进一步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以学位点导师为主,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三、招生计划

  根据研究生院下达到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今年我院有三位导师招生,每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1名,共计3名。

  四、复试方案及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48分,各门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等额复试。同一导师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在报考该导师的上线考生中按专业总成绩(专业总成绩=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即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选。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以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选。如考生的专业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都确定为复试人选,进行差额复试。

  导师有招生计划但上线考生不足时,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可从同一一级学科其他未进入复试名单的上线考生中调剂,调剂人选须从某一导师未进入复试名单的上线考生中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的确定应征得调入导师、调出导师及考生本人的同意。

  (二)复试时间:5月8日-9日。

  (三)复试程序及内容:

  资格审查:5月8日8:00—11:30,由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及准考证原件。

  缴纳复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20元。由学院负责代收本院复试费,统一交学校财务处收费科开具收据,并及时将复试费收据发放给复试考生。

  心理健康测试:测试时间5月8日15:00—16:00;测试地点教育科学学院504、513教室。测评的形式是采取网上集体施测,测试时间40-60分钟。

  面试:面试时间5月9日14:30—16:00;面试地点旅游学院116会议室。面试由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面试小组配备秘书一人,详细记载复试情况,《复试登记表》存档备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取复试小组专家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小组判定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应充分说明理由,并做好详细记录。面试结果经报考导师、复试小组组长、学院院长签字确认,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允许专业总成绩排名下一位的上线考生参加复试。

  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检:体检时间5月9日8:00—11:00。考生到学院领取《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粘贴考生照片后须加盖学院研究生工作办的骑缝章。考生须空腹到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录取程序及办法

  学位点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院初审。学院初审通过后,汇总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汇总全校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复审,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确定最后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学院的录取人数不能超过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专业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考生的录取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通过复试小组投票的方式决定最终排名(复试小组人数为偶数时,随机抽签减少1人后投票,不投弃权票)。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考生体检不合格不得录取;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最后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六、时间安排

  5月2日,研究生院布置复试相关工作。

  5月4日,学院确定复试名单,上报《复试审批表》,通知考生复试,并在本院网站公布各位导师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5月8日,上午资审,下午心理健康测试。

  5月9日,上午体检,下午面试。

  5月12日前,学院报《录取审批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在本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面试成绩等信息)。

  七、其他

  (一)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法规。凡有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监察处对整个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二)复试过程中的试题、试卷、复试记录等相关材料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

  (三)为防止初试中有舞弊违纪考生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侥幸过关,复试中要加强核实考生的身份(包括核对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四)学院研究生办联系电话:0731-88872077

  原文地址:http://lyxy.hunnu.edu.cn/tc/news.asp?id=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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