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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外国留学生除外)。
2、延长一年毕业的研究生(其获得的荣誉一定是在正常学制内完成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家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能够完成全部课程并取得学位。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2012年录取,2014年入学的“2+3”辅导员(学硕);2013年录取,2015年入学的“2+3”辅导员(专硕)
①在读学制期限内,每学年都获校级“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②在读学制期限内,曾获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荣誉。
③学位论文获得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2)2014级及以后年级研究生
①在读学制期限内,每年获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之一。
②在读学制期限内,非新生年级,曾获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
③在读学制期限内,曾获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者,且每年获得校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④学位论文获得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三、工作流程
1、5月8日前,由学生上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方法见附件1)填写《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附件2),并于5月8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至研究生会刘焕(13710224344/674344)处。
2、5月9日-11日,学院审核材料。
3、5月12日-14日,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批。
4、“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后,由学生上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附件2),导出打印表格上交研究生院审核。
四、奖励办法
1、学校为荣获“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不发放奖金。学校在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时对优秀毕业研究生进行表彰。
2、评优材料归入研究生本人档案。
五、评选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取消其当次所获得的所有荣誉,并依照《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等文件给予处理。处分决定放入研究生本人档案。
六、联系人
罗卿心老师 13580484803,654803;020-85280265
刘焕 13710224344, 674344
原文地址:http://spxy.scau.edu.cn/article.php?id=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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