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安排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正式启动,我院将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学院招生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安排,全文如下:
一、组织机构、复试名单、复试资格和招生计划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虞晓芬
副组长:谢洪明
成 员:程惠芳、杜群阳、谭晶荣、章和杰、池仁勇、雷新途、徐维祥、周根贵
纪律、监督委员:陈芳
秘书:倪瑛
复试学生名单:
胡晓青、许丽娜、戴丽华、何晓柯、张雪梅、阮鸿鹏、李正昕、孙成彦、方齐、陈晓萍、赖晓烜、徐立娣、华玉昆、高菲菲、汪宏华、孙中义、刘利君、刘巍巍、俞挺、蔡道成、薛梦哲、雷权勇、蔡丽锋、蒋伟
复试分数:
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2.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
招生计划:
国际贸易学6名,工商管理15名。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在复试前进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齐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7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填写完整的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从我校博士报名网站打印第一页、第二页和第三页),同时需附本人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其中因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考生已在2017年1月现场确认时提供学校,复试时无须重复提供,由学校统一反馈给学院复审。
4.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政审表;
6.定向就业生在校生须提交盖有现所在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四份;
7.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从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