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百分网手机站

武汉大学评选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18-04-11 17:27:12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示范作用,表彰毕业研究生中品学兼优者,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勉进取、发奋成才,学校决定在2017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全文如下:

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一、评选对象

  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品行修养。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受过校纪处分,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学术科技活动且科研能力突出。

  4.勤俭自强,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且社会工作能力突出或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

  5.在校学习期间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殊贡献,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研究生由所在党支部或班委会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议推荐,推荐参评的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见附件1),各培养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对参评研究生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培养单位将最终确定的《武汉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和《武汉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名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及培养单位签字盖章的获评研究生审批表(纸质版原件)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学校批准。

  四、评选要求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各培养单位要坚持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标准,按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控制评选比例,宁缺毋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将评选工作与毕业生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汇总表及优秀毕业生名单报研究生工作部(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1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gbswb@whu.edu.cn),并及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附件:

  1.武汉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

  2.武汉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3.武汉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原文地址:http://info.whu.edu.cn/info/1639/169195.htm

【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相关文章:

1.吉林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关于评选吉林大学2017届优秀国际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3.关于开展温州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4.兰州交通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5.关于评选宁夏大学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6.延安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7.东南大学关于评选“正青年”2017年优秀研究生的通知

8.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