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 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1、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2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四、调剂生复试要求
(一)拟调剂考生一般应具有本科学历。
(二)一般应在同一专业或同一学科门类调剂。
(三)在同一学科门类调剂复试分数要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二区进入复试分数要求。
(四)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般与拟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五、体检
体检由校医院负责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费用
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复试费等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录取
(一)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
(二)学院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名,并参考考生体检结果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等分别拟定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学制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二年。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计财处主页公布。
(二)奖助办法
为鼓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谢晓尧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多种奖助项目。
(三)联合培养
我院与铜仁学院开展的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我院与铜仁学院共同复试,双方共同面试联合培养的意向考生,选拔合格生源。
(四)咨询电话:0851-8322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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