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2017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
2、经济学、管理学、工学专业(生物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除外)必须考数学。
3、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4、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5、不接受同等学力(专科毕业生)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尚未开通之前,考生咨询拟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人,预约调剂专业,做好调剂预登记。
2、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并已在学院预约登记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3、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
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 = 初试总成绩×0.2×50%+ 复试成绩×5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英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80%)×60%,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政审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我院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按照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各学院(部)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监督制度
监察处和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细则、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部)受理的投诉和申诉应及时报监察处和研究生处,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研究生处、监察处将监督、检查各学院(部)的工作,以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考生投诉电话(0531-89631029),由监察处专人负责处理考生投诉。
考生投诉电话(0531-89631182),由艺术学院专人负责处理考生投诉。
原文地址:http://sjx.spu.edu.cn/article/detail/id-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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