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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

时间:2018-03-26 16:18:05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五、监督、咨询与申诉

  (一)监督

  1.招生信息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和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通过校园网、“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湖北省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

  2.复试过程可回查。各招生考核单位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交研招办备查,要做到复试全程可回查。

  3.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实行逐级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程序规定,遵守招生纪律。

  4.校纪委全程监督和校领导巡视制度。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监督,同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巡视组,对复试进行巡视。

  (二)咨询与申诉

  各招生考核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请查看各单位复试方案。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复试或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或录取结果公布之后的三天内提出申诉和投诉。申诉处理结果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对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进行公开。

  申诉电话:校纪委:027-68890020

  研究生处:027-68890083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线

  原文地址:http://yjs.hbtcm.edu.cn/info/1025/35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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