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物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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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及综合素质考核侧重学生所选研究方向将成绩量化。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严格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
2、复试及录取规则由研究生院与物理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确定。
3、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物理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复试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学院各专业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向考生进行解释。
4、物理学院按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专业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的主要方式和要求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经过复试并复试合格。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物理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差额比例确定为140%。物理学院在辽宁大学物理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物理学院复试方案、具体复试办法及复试小组成员一并公示在辽宁大学物理学院网站。
(一)复试时间及通知方式
物理学院第一轮研究生复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3月21、22日进行,地点在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理贤楼等。复试方案、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包括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由公共基础学院选拔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感的教师分成若干小组进入物理学院,组织复试考生进行测试。每个小组须配备2~3名主考教师,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测试全程录音录像。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满分为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该科目成绩未达1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由物理学院组织,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试题由物理学院命制。试卷由物理学院组织集体评阅,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专业课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课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须有面试情况记录,并填写《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课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并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专业课掌握程度,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各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过程中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
为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研究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物理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组织由物理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教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出评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测试拟采取题卡测试。要求学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学院统一组织,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指导施测。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说明。试题由物理学院负责命制。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由物理学院自行组织。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报研究生院备案。
5、复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由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复试各单项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复试成绩由物理学院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解释。
6、其他要求
单独考试考生复试标准按统考生标准执行。
推荐免试考生复试已在选拔过程中完成,不必参加本次复试。
四、资格审查
复试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1日上午8:00~10:00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4、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交复试小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