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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17校企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协同培养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合作协议》,2017年度拟在满足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招收12名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岗位需求附后),通过校企协同培养,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工程实践能力,并为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贮备员工。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关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与西安交通大学校企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http://yz.xjtu.edu.cn/info/1014/2749.htm
一、 录取条件
凡满足2017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包括免试推荐生和初试过线的统考生)。
二、 录取环节
1. 本周五(3月17日)晚上7:30在主楼C105教室进行宣讲。
2. 宣讲后即现场接收简历,接收简历截止时间3月18日晚8:00(接收简历Email:npic2017@126.com)。
3. 统考生在原报考学院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全部复试环节。
4. 由中国核动力院与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个人简历,共同确定拟录取名单。
5. 经与考生确认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6. 一经录取后,企业、学校和考生签订三方协议,中国核动力院定向选择合格毕业研究生来院工作,未能正常毕业的或有其他违反规定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不予录取。
三、 过程培养
培养计划由西安交通大学与中国核动力院共同制定。考生入学后首先在西安交通大学进行课程学习。课程结束后在核动力研究院进行专业实践,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工作,可根据课题需要在西安或者成都开展科研工作,期间在成都实践环节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
四、 待遇
中国核动力院为录取的考生支付学费1.32万元/年,生活费1000元/月,为期三年。在读期间可参与学校各类奖学金评定。专业实践期间根据项目需要由导师支付相应的差旅费和住宿费。
五、 违约责任
考生就读期间,应严格遵守西安交通大学和中国核动力院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处理方案见三方协议:
1. 研究生在入学前或在读期间提出终止合同或提前退学的;
2. 研究生在读期间未经企业同意转其他专业、报考其他学历学位或申请出国留学等可能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 研究生非身体原因未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未到中国核动力院工作的;
4. 研究生获得学位后,未能按照规定到中国核动力院报到参加工作的或工作不满5年的。
2017年岗位需求
序号 |
学院 |
研究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就业岗位 |
1 |
能动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3 |
一所 |
2 |
能动 |
反应堆物理 |
1 |
二所 |
3 |
材料 |
材料断裂力学 |
2 |
四所 |
4 |
化工 |
化学工程 |
1 |
四所 |
5 |
机械 |
机械工程 |
1 |
一所 |
6 |
电气 |
电气工程 |
1 |
一所 |
7 |
化工 |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 |
2 |
一所 |
8 |
电信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设计所 |
合计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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