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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在校学生赴台湾屏东大学学习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台湾屏东大学联合办学协议,两校商定2017年秋季继续从我校选派16名学生到台湾屏东大学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17年9月—2017年12月)。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海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在校学生赴台湾屏东大学学习的通知, 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http://www.hainnu.edu.cn/html/2017/jiaowu_0310/15493.html
一、选拔范围
在全校各学院共选拔12名普通本科生、4名研究生。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院推荐,学校选拔批准后赴台学习。
二、选拔条件
1.下学期将就读普通全日制在籍大二、大三本科学生,研究生二年级学生,目前就读专业与台湾屏东大学所开设专业能够对接(详见附件1)。
2. 热爱祖国,热爱学习,品学兼优,自愿赴台学习,能圆满完成出境学习任务。学业结束后能立即返校继续学习,愿为祖国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3. 无不及格课程,专业课平均绩点不低于学位授予条件(文科≥2.0,理科≥1.8)。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赴台学习的费用,已缴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
5. 承诺履行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学习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三、具体费用(详见附件2)
1. 在台学费:人民币7000-7500元;
2. 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赴台学习期满后按时返校,退还保证金;
3. 往返交通费用:约人民币7000元;
4. 住宿费:约人民币1300-2500元;
5. 基本生活费:约人民币1000元/月;
6. 其他费用:办理大陆居民往返台湾通行证和在台意外保险费用等,合计约人民币800-900元。
四、选拔程序
1. 申请赴台学习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赴台学习申请表》(附件3);所在学院、研究生学院经过审核、选拔后,填写《海南师范大学交换生学生汇总表》(附件4);2017年3月24日前所有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信息报送教务处104室国际教育科;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 赴台学生名单一经学校批准,应在一周内向学校缴纳出境保证金。
五、成绩管理
赴台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可转换为同一时期本校所开设的相近或相同课程的成绩。交换学习期间成绩转换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学籍管理
1.学生赴台学习期间按休学方式保留学籍。
2.赴台学习结束后应按时返校,原则上回到原班级就读。若申请交换专业非原就读专业,原则上做降级处理。
3.返校后的学生,按《海南师范大学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学习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联系人:苏老师(本科) 电话:65882130
郑老师(研究生) 电话:65802066
附件 1. 台湾屏东大学2017秋季班系所介绍.pdf
2. 台湾屏东大学2017秋季班简章.pdf
3.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校际交换学习申请表.doc
4. 海南师范大学交换生学生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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