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优化我校博士生生源结构,学校将再次在全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学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http://www.ie.zjut.edu.cn/htm/news/view.asp?id=5436
一、申报学生条件
2014级和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条件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4〕60号]。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二、导师招生条件
导师招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参加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导师(博士阶段)须是具有2017年招生资格的博导,其招生指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选拔可采用双导师制指导学生博士阶段的学习
(1)第一导师必须是具有2017年招生资格的博导,第二导师可以是被推荐的硕士研究生的原导师(第一硕导)。
(2)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占第一导师2017年的招生指标,但在本次选拔中最多只能招收3名硕博连读研究生(含本人作为第二导师),且所招收学生不是第一导师的硕士研究生。
(3)作为第二导师本次只能招收一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4)学生在博士学习阶段,第一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履行导师职责。
三、学院工作
请各学院(学位点)在遴选学生时应在不超过上一年度招考指标80%(与上次拟录取名额累加后)的情况下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若出现被录取的学生不能顺利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情况,学校将扣减相应学院(学位点)的后续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四、时间安排
(一)3月6日-3月10日,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上交至广C617。
(二)3月13日-3月20日,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学位点所在学院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博士学位点所在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排序后,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生硕博连读拟录取学生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核各学院上报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者,纳入2017年博士生录取计划。
【浙江工业大学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