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报名须知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4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近5年以主要完成人身份(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并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或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外地考生(不能现场资格审查者)最迟须于2017年3月13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等相关材料,考前来我校研招办缴验原件。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4月17日-21日;领取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20研究生招生办。
四、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内容
1.外国语(公共英语,不含听力,听力将在复试中进行),笔试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2××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3××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4.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二)考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23日
(三)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不寄发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到招生办领取)。
(四)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五、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六、培养方式、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3-6年。攻读方式须为非在职,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脱产学习。
(二)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3年,10000元/生·年。
(三)奖助学金:在规定学制三年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标准:12000元/生·年;另外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学校设置三助岗位。
七、其他
(一)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六)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20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1201
联系电话:0731-582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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