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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于1994年4月和2000年9月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
教育部批准四川大学2000年6月试办研究生院,2004年5月24日正式建立研究生院。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学位办公室、“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办公室以及综合科。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是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长单位,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成员单位,1999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四川大学是国内最早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1914年原华西协合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前身)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920年开始授予博士学位,1939年原四川大学开始招收研究生,到1949年,仅华西协合大学就授予博士学位584人。1981年,四川大学成为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4年首批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自审试点工作,1995年被特批进行硕士学位授权点自审试点工作。四川大学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国家“211工程”“九五” 和“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学校、国家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的学校、也是中央确定的首批21所副部级学校之一。在长达一百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四川大学已成为我国学科门类较齐全、学科结构较合理,具有较大规模的研究生培养基地。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2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45个,专业学位9个,本科专业118个。四川大学也是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单位。截至2006年8月,在校研究生16117人。具有先进教学设施的19500平方米研究生专用教学大楼已于2003年9月投入使用,根本改善了研究生的学习条件。
四川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学科27个、“211工程”“十五”重点建设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6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其他中心7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中心67个;博士后流动站21个;国家级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6个;学校也是全国高校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保护产权试点大学、设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已建设完成四川大学科技创新中心和绵阳科技园孵化大楼。现有教授(级)1195人、副教授(级)2204人;两院院士9人、特聘院士22人、学校杰出教授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学科评议组成员17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12个、讲座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3人(其中A类26人、B类7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人。2005年,全校科研经费达70154万元,其中理、工、医等自然科学到校科研总经费65136万元,社科经费5018万元。从开展全国百篇优秀论文评选工作以来,我校有 10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论文。
四川大学正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不断创新办学理念,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把人才培养质量视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中国一流的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而努力奋斗。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部门职责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是四川大学主管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六个机构及作为综合服务的研究生院办公室:
Ø “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
Ø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Ø 培养教育办公室
Ø 学位与教育教学改革办公室
Ø 研究生工作部
Ø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Ø 研究生院办公室
(一) “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
“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是主管学校学科建设与“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项目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
①“985工程”和“211工程”等国家有关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验收;
②牵头负责学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重大建设专项的招投标工作;
③负责“985工程”、“211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2、学科建设
①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②负责重点学科与硕、博士授权点(含一级学科授权点和专业学位点)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③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学科和硕、博士点,以及专业学位点的建设和检查评估,对检查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④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1)组织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
2)组织编印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广泛宣传,组织优秀生源;
3)负责考生报名、咨询、复函、答疑等工作;
4)组织报名点报考学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
5)组织学科点命题、审题、收题和试题印制、分装、保密、保管等工作;
6)负责试题的寄发、收领工作;
7)组织考场考务工作;
8)负责试题和答卷的回收、清点、整理工作;
9)送评基础课试卷,组织专业课试卷评阅,安排复试工作;
10)完成考生档案调档、政审工作;
11)自主划线并上报录取名单;
12)督办定向生、委培生合同签署,发放录取通知书;
13)进行年度硕士生招生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4)适应形势变化,学习、研究和探索与学校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现代硕士招生工作理念、模式、方法,稳妥改革和创新硕士招生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1)组织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
2)组织编印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广泛宣传,组织优秀生源;
3)负责考生报名、咨询、复函、答疑等工作;
4)组织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5)组织学科点命题、审题、收题和试题印制、分装、保密、保管等工作;
6)组织考试、考务和试卷的评阅工作;
7)安排复试、考生档案调档和政审工作;
8)督办定向生、委培生合同签署,上报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9)进行年度博士生招生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0)适应形势变化,学习、研究和探索与学校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博士招生工作理念、模式、方法,稳妥改革和创新博士招生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培养教育办公室
培养教育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生的培养、教学、教务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为:
1、研究生培养管理
①组织制订、审核、修改各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②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③负责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④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教育改革创新工作,并进行相关调查和研究工作;
⑤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
⑥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
⑦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
⑧负责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的审批工作;
⑨负责研究生毕业资格的审核工作;
⑩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培养部分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
⑾研究生教学大楼教室的管理安排工作;
⑿接收校外人员课程修读、旁听研究生课程。
2、研究生教学、教务管理
①负责研究生课程的排课、网上选课、考试组织等工作;
②负责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
③负责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④旁听、跟读人员的课程学习、考试组织和成绩管理工作。
3、研究生学籍、成绩管理
①负责研究生电子注册上报管理工作,含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研究生学年电子注册和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工作;
②负责研究生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
③负责研究生成绩管理工作;
④负责教育部研究生基本情况报表工作;
⑤负责研究生学生证和毕业证书的颁发,以及研究生学生证的补办工作;
⑥毕业研究生照片信息采集工作;
⑦负责在读研究生学籍证明和成绩证明的工作;
⑧负责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发放与充磁工作。
(四)学位与教育教学改革办公室
①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②按学位条例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评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及协调解决有关学位问题;
③做好审定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的组织工作;
④协助外事部门做好公派研究生的工作;
⑤出国预备研究生、代培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⑥出境研究生的选拔,并协助外事部门做好培训及对外联系工作;
⑦开展毕业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积极进行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科学研究与交流。
(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主要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研究生思想教育及管理
①制定全校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和有关制度,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活动,指导和服务学院(系、中心、所)基层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
②配合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研究生党建工作;规划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建设和素质教育活动;
③负责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及管理,组织辅导员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
④负责对研究生群团组织、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
⑤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⑥组织开展研究生评优工作。负责研究生各类违纪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⑦参与协调学校各部门与研究生有关的事务工作。
2、研究生事务服务
①负责研究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规划与实施,以及相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②负责研究生资助工作的规划与实施。包含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筹集、设立、评选、发放等工作,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研究生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工作,负责毕业生国家代偿工作等。
③负责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学生信息管理工作。
④协助学校学生社保办做好研究生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⑤负责其他与研究生相关的服务事项。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各类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组织、培养等工作;以及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生源组织、宣传工作;
②负责接待考生对报名工作的咨询、函复等工作;
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报名、组织各专业学位的报考资格审查;
④专业课程的命题、试卷印制、按保密要求对试卷实施保管;
⑤组织各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及自主招生考试的考务、综合考试、复试、阅卷、录取工作;
⑥参与各类新增专业学位的申报工作;
⑦负责各专业学位的数据统计并及时将报名、录取情况按主管部门的要求汇总上报。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及检查督促;
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修改和审核;
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的条件审核;
④对培养中规章制度修改或新制度的起草;
⑤对培养改革提出初步方案;
⑥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组织与安排,公共课程成绩登记、审核;库题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休、复、转、退学,延期或提前答辩的审核、办理;
⑧研究生证、进修证书等的具体管理。
3、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
①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组织管理;
②全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经费的管理、划拨工作。
(七)研究生院办公室
1、日常工作
① 负责对外接待及相关事务的处理;
② 负责研究生院网站建设和维护;
③ 负责研究生教学大楼的消防安全及物业管理;
④ 负责研究生教学大楼的教学设施及设备管理;
2、经费管理
①参与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基金;
②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③参与研究生教育经费和学科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④参与研究生教育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的规划、审核和分配工作,并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⑤完成硕、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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