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南大学推免生考研招生简章
导读:2017年济南大学推免生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接收推免生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接收推免生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济南大学关于做好接收2017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
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做好接收2017年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5〕87号),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收名额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总数不超过2016年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名额根据往年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统筹安排,具体请参考《济南大学接收201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以下简称“推荐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教育部颁布推免生基本条件及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三、复试工作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接收推免生工作,制定出接收办法(《2017年××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坚持质量第一,一定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择优接收;凡属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按照《济南大学接收2017年推免生复试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3、学院组织复试合格并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师生双向选择。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
5、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16〕2号)文件规定,推免生每人需交纳180元复试费,用于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听力测试、综合面试及笔试。
6、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进行体检,可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60元),也可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时间安排
教育部接收推免生工作于2016年10月25日截止,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接收复试时间。
五、接收程序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
2、学校在网上对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参加复试后,须按照复试通知中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来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及安排参见《济南大学201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3、学校将在网上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登陆网站点击同意待录取。
六、其他
1、奖助学金
拟录取推免生的奖助学金,按照《济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济大校字〔2014〕78号)执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新生学业奖学金按一等学业奖学金资助(10000元/年)。
2、凡参加复试并接受待录取的学生每人给予误餐费500元,另外对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学校驻地不在济南市)报销往返的火(汽)车票。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济南大学接收2017年推免生复试工作暂行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接收复试工作是保证推免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在复试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的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包括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3、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选聘复试科目的命题教师,并负责审核试卷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4、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需要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设组长、秘书各1名。其中专业(学科)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5、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应对参加本次复试工作的全体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复试工作办法及本单位的复试方案等。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加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对复试工作负总责。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可结合学科情况制定,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外语听力:2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二)专业课笔试(或实践能力测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学术型研究生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践能力测试。
(三)面试(含外语口语):130分,每生面试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回答问题情况应有现场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面试要求: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考核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口语);
(4)创新和实践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总成绩 = 外语听力成绩+专业课笔试(或实践能力)成绩+面试成绩。
2、各学院要将复试成绩如实填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考生复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由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
五、体检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等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及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补充说明
1、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按照当年的推免生工作安排进行确定。
2、复试结束后,复试的所有原始材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
3、本办法适用于接收本校与外校推免生。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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