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各省市考研报名缴费方式及退费规定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于10月10日正式启动。根据教育部9月印发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此外,《规定》明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一、北京
初试费138元/人;招生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说明: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
二、天津
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30元/科。
说明:
1. 允许退费的情况:如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
2. 退费方式: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将退返至考生缴费成功报名记录所选的报考点。
三、河北
160元/人
说明:
1.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请考生不用担心,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不需要考生提交申请。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
2.退费方式: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账户。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最迟将于2016年11月30日前退还完毕。
四、山西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五、内蒙古
190元/人
说明:
已支付报考费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费不退。考生在支付报考费前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交费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
六、辽宁
150元/人
说明:已完成缴费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我办将在12月初开始进行退费。
退费方式:返回考生缴费所用银行卡账户。
七、吉林
200元/人
说明:
1.考生未按有关要求报名,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考生多次报考造成多个报名号的',重复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3.考生未按报考点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4.考生未通过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资格审查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5.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八、黑龙江
150元/人
说明:
1. 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重新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用。
2. 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九、上海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11月9日至12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
2. 有关报考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的网页,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
十、江苏
120元/人
说明: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十一、浙江
120元/人
说明: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逾期(时)将不予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和录取。
十二、安徽
150元/人
说明:
1. 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因考生自身原因(如:不去现场确认、多报并多次缴费、学籍学历不能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原则上不予退费。
2.退费方式:返回考生缴费所用银行卡账户。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名考试费,最迟将于2016年12月上旬退还完毕。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易宝支付客服联系。
十三、福建
160元/人
说明:
1. 考生未按有关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成功生成报名号的,视为有效网报信息,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2. 因考生不去现场确认、多报并多次缴费、学籍学历不能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等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3. 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不需要考生提交申请。退款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所用银行卡账户,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最迟将于2016年12月上旬退还完毕。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
十四、江西
150元/人,邮寄、档案材料费30元/人
说明:
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视为有效网报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多次缴费的,无论何种原因均不退费,请考生谨慎缴费。
十五、山东
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收费每人220元/人,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人。
说明:
1. 考生未按报名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 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3.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十六、河南
112元/人
说明:
1. 因考生不去现场确认、多报并多次缴费、学籍学历不能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等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2. 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返回考生缴费所用银行卡账户。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可在报名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
提醒考生:在网报结束后三个月内不要注销网上支付所用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款。
十七、湖北
现场确认时本人亲自到报考点去缴费、照相,确认信息。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文具费后,不再退还。
十八、湖南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后,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考生要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在确认无误后再缴纳报考费。
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或者多报、错报,以及错过现场确认的,其报考费将一律不予退还。
十九、广东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十、广西
报名费每人 40 元,考试费每人每科 40 元 。
二十一、海南
每人每科 38 元 。
二十二、重庆
报名费200元/人次。
下列情形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1)考生在网报时所填写的“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关键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如确有填报错误,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2016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已成功报名并交费的考生未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3)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或多报、错报并支付报考费,以及错过现场确认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二十三、四川
180元/人。
1.“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名考试费。
二十四、甘肃
4科150元/人,3科140元/人,2科90元/人
二十五、宁夏
初试费180元/人。
二十六、新疆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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