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设计师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
个人形象设计师是塑造人物造型的人,具有所有设计师的本质特征,所谓“先修行,后练品”,首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包括一定的美术基础,色彩学,服装学、设计学、品牌理念等,专业技术强的设计师会赢得更多人的信赖,形成根本的竞争力。
一、形象设计师的基本素质
形象设计师是人物形象塑造的主体,其基本素质既包含专业方面、心理方面的,也包含先天的自然素质和来自后天培养训练的素质。其中观察力、记忆力和思维能力是最重要的部分,这些能力决定了形象设计师的客观条件和可塑性的程度,成功的设计师应具备的特质、能力和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观察感受能力
形象设计师的观察和感受能力是设计创作的基础,好奇心能激发设计师的创造欲望;感性能促使设计师关心周围世界,对美学形态及周围文化环境的意义怀有浓厚的兴趣。
2. 发明创造能力
设计的本质是创造,设计创造始于设计师的创造性设计思维,在寻求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时,有一种坚韧的独创精神和热情的想象力。
3. 专业设计能力
设计师的专业能力要具备全面,能够实现设计理念,完成设计过程,表达设计意图。
4. 美学修养和鉴赏能力
美学与现代设计基本理论知识以及更广泛的边缘学科知识,能使设计师拥有更加丰富的美学修养。作为设计师,应该有很强的审美和鉴赏能力。
5. 对时尚的把握能力
一个优秀的形象设计师应随时关注时尚的变化,这种把握时尚的能力所根据的许多因素,是通过周详严禁的市场调查而来的。
二、形象设计师的知识技能
1. 设计师的.知识结构
形象设计师是多种学科高度交叉的综合学科。它与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相关。现代设计教育体系中,应既有美术技能,又有科技应用知识技能。
2. 设计师的艺术与设计知识技能
形象设计师首先需要掌握艺术与设计的知识技能,包括造型基础技能、专业设计技能及与设计相关的理论知识。
1)造型基础技能是以训练设计师的形态---空间认识能力与表现能力为核心的。
2)专业设计技能包括发型设计、妆型设计、服饰设计、仪态塑造等。
3)艺术设计理论是指形象设计师应该掌握中外发型、化妆、服装史、设计概论、色彩学、服装学、化妆品化学、美学等。
3. 设计师的自然科技与人文社会知识技能
形象设计的发展还需要不同的学科支持,这就要求设计师还要了解自然学科的物理学、材料学等,人文社会学科的经济学、消费心理学、传播学、管理学和创作学等。
三、形象设计师的协调合作
1. 设计师之间的协调合作
形象设计师按专业分为发型师、化妆师、服装设计师、服饰搭配师、仪态塑造指导等。在任何一个设计团队中,每个设计师定为都有各自的特点,他们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素质都不相同,而形象设计工也需要团队中每个设计师互相协作,共同的、高水平的完成。
2. 设计师与外界的协调合作
设计师在于外界的协调合作中,不断接受新生事物,扩大知识范围,形成处理设计中各种复杂因素的综合能力。与他人合作是设计人员的基本必备能力,更是优质设计的前提和保障。
3. 设计机构的资源互动
设计机构的多样化发展,需要机构与机构之间的合作,优势互补,资源互动,不断需找新的合作方式和分配制度,个性化塑造和达成顾客要求。
四、形象设计师的经营管理意识
1. 经营意识
设计艺术的经济特征体现在贯彻设计时间过程的多种经济因素的影响,以及设计艺术为实现其综合价值而必须的市场观念,设计的这种经济性质决定了形象设计师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知识,尤其是市场营销知识。
2. 管理意识
管理意识可以使设计师去创造设计所需的外在环境,并在宏观的市场环境中把握独特的风格和定位。
五、形象设计师的超越自我
1. 形象设计师的理念
设计可大可小,
取决于设计师的理念。
2. 形象设计师的使命
“融入社会、服务于人”
“学无止境、艺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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