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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小升初工作指引

时间:2024-11-15 13:39:13 小升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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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鹤山市小升初工作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粤教基〔2014〕10号)的精神,2017年的小升初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将延续2016年小升初工作的基本原则,并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市小学升入初中招生管理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为了确保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2017年秋季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继续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镇(街)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读本镇初中,鹤城镇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读鹤山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双合镇和宅梧镇两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读鹤山市第三中学。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地就读初中。

  (二)随机派位。2017年秋季沙坪中学和沙坪实验中学将采取统一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三)平稳过渡。继续做好招生新旧政策的衔接,确保今年小升初工作稳步推进。

  二、工作指引:

  (一)在本市就读的各镇(街)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读本镇初中,未在户籍地就读六年级的学生可申请回户籍地所在镇(街)入读初中(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逾期迁入的纳入原户籍的招生范围)。其中,双合镇和宅梧镇两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读鹤山市第三中学,鹤城镇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读鹤山市第二中学初中部。

  (二)在外市就读的鹤山户籍(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逾期迁入的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办理)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要求回鹤山市升读初一,原则上回户籍所在镇(街)入读初中,并在5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镇(街)所属初中提出申请(逾期不接收)。如户籍所在镇(街)的镇属中学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全市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2017年秋季,申请在沙坪入读初中的沙坪街道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和申请回原籍就读的沙坪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将安排入读沙坪中学和沙坪实验中学(具体请参看沙坪街道的小升初工作方案)。

  (四)符合条件的外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就近入学,若居住地所属初中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全市统筹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了做好今年我市小升初的各项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2017年鹤山市小升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布置、指导和监督今年的小升初工作,确保小升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鹤山市2017年小升初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招文娟(鹤山市市委常委)

  副组长:邓志华(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丽英(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应急办主任)

  黄建华(鹤山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

  杨焕庭(鹤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组员:任广强(鹤山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国华(鹤山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耀权(鹤山市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李建荣(沙坪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谭敏清(鹤山市雅瑶镇副镇长)

  赖应华(鹤山市古劳镇镇委委员)

  任国明(鹤山市龙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容健明(鹤山市桃源镇副镇长)

  冼杰文(鹤山市鹤城镇镇委委员)

  李东霞(鹤山市共和镇党委委员)

  麦文生(鹤山市址山镇副镇长)

  劳瑞云(鹤山市宅梧镇镇委委员)

  钟文芳(鹤山市双合镇副镇长)

  吕坚强(鹤山市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彭智华(鹤山市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智华同志担任。

  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小升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具体指导本镇(街)小升初的各项工作。各镇(街)教育助理和中学校长为本镇(街)小升初的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本镇(街)小升初的领导工作。

  (二)加强宣传。市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市电视台、电台、鹤山政府网、鹤山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一步加大对今年小升初工作的宣传,使广大社会群众在了解上级政策文件的同时,明白我市的传统和实际,理解和支持今年我市的小升初工作方案。

  各镇(街)要加大对今年小升初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好学校教师会和家长会,认真细致做好广大师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化解各种问题和矛盾。

  各镇(街)中心小学要认真指导本镇(街)小学的小升初工作,做到阳光招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肃纪律。2017年小升初工作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以进一步维护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公办学校不准违规招收择校生。

  2、公办学校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本招生区域内应接收的学生。

  3、公办学校不准拒绝市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4、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超班额收生(初中每班不能超过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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