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升初特长生招生及特色学校招生政策
今日长沙市教育局同步发布特长生招生及特色学校招生政策:
任何有项目的初中学校不得组织文化考试,不得以特长生名义录取文化生;不得突破审批范围自行招生;不得突破计划招生。
规范收费行为。
有关单位和学校不得在统一专业测试中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取消该校特长生的`招生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城区初中学校特长生项目包括体育、艺术、科技类等。特色学校包括外语类和艺术类等。有特长生项目的学校特长生计划列入该校招生总计划中,特长生计划原则上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5%以内;特色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4月18日
学校对外公布经审定后的本校特长招生实施方案。
4月20日—26日
家长和学生到有项目的初中学校自愿报名,携带户口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有项目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和测试。
有项目的初中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接受学生及家长报名,按照学校招生条件和要求进行特长项目测试,特长测试实行全程电子录像。经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对专业测试合格且放弃微机派位者,学校和学生及家长签订《2017年长沙市城区初中特长招生承诺书》(一式三份,初中学校、家长和市教育局各留一份),确定预录名单。已被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微机派位,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
4月28日—29日
有项目的初中学校通过“长沙市小学毕业生提前录取系统”打印《2017年长沙市城区初中学校特长招生汇总名单》,连同《特长招生承诺书》(另一份学校留存)一起上报市教育局。
而在民办学校和子弟校初中方面,长沙市今日同样出台招生实施细则。
今年招生政策主体未变,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按照“区为主,市协调”的原则和“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总要求,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可以在公办学校微机派位前后的两个统一时段进行招生:
第一个时间段为4月20日—26日,第二个时间段为7月3日—8日。
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愿选择的原则,携带户口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进行报名。
对学校有录取意向,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民办(子弟)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与民办(子弟)学校签订《2017年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承诺书》(以下简称《招生承诺书》,一式三份,初中学校一份,学生家长两份)。
4月20日-26日
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就读的,须将与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签订的《招生承诺书》上交毕业小学,由毕业小学汇总后统一上交所属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审定,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微机派位。
7月3日-8日
微机派位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就读的,可到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进行报名;学校同意录取,学生、家长与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签订《招生承诺书》。
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招生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温馨提示
在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应加强指导和监管,市教育局将联合各区派出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设立市级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查处,决不姑息。
举报电话: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84899756、84899743;基础教育处84899710;民办教育处84899715。局长信箱网址:http://t.cn/zjX5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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