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时间:2024-07-19 14:55:46 项目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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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引导语: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过程控制,使对过程有影响的各因素如质量、成本、进度、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均处于受控状态,下面是yjbys小编为你带来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控制程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目的

  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承接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其中包括:

  2.1 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简称PMC)

  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服务。即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进行规划咨询、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在工程项目准备阶段,为业主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查标底、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预审、起草合同文本、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等;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工程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审查等服务;在工程项目竣工阶段,为业主提供财务决算审核、质量鉴定、试运行、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合同、信息、环境等进行管理和控制。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 2.2 项目管理服务(Project Management,简称PM)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管理某个阶段或PMC若干内容组合的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企业只承担合同约定的管理责任。

  3 职责

  3.1 项目经理部职责:

  a) 项目经理部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控制归口管理部门。 b)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和参建供方的项目经理是本部门/单位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c)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和参建供方的项目经理是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责。

  3.2 企业经理职责

  a) 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范围进行确认 ;

  b)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范围要求,成立项目管理机构(XXX项目经理部)并任命项目经理;

  c) 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管理大纲;

  d) 为项目经理部提供顺利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力、物质资源。

  e) 应建立良好的内部与外部沟通渠道,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机构等单位及其他组织。 3.3 项目经理职责:

  a) 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向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层及业主报告工作。

  b)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细则。

  c)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现场环境管理责任人,对项目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d)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现场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人,对项目管理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责。

  3.4 专业项目管理工程师职责:

  a)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b) 负责本专业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c) 定期向项目经理提交本专业项目管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和请示;

  d) 记录本专业项目管理实施情况;

  e) 负责本专业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进行工作总结。

  4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程序 总控制流程如下:

  项目准备阶段→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管理范围→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确定设施、设备的配置→编制项目实施规划→项目管理的实施及监控→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资料管理与交付→项目管理工作总结→项目管理工作后评价。 4.1 项目管理实施程序

  建设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流程图,见附图CX-7-3.4.1。 4.1.1 项目准备阶段

  项目管理单位接到建设项目投标、邀标通知或直接委托的项目管理任务书时,执行《建设工程项目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规定》,对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识别、确定和评审。

  附图CX-7-3.4.1

  4.1.2 确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投标、邀标通知或直接委托《项目管理任务书》的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应确定该项目的管理范围,并按《建设工程项目范围管理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项目范围说明文件和工程项目分解结构文件(WBS)。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管理范围发生变更,应按《建设工程项目范围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修改后的工程项目范围说明文件和工程项目分解结构文件(WBS),进行再确认和批准。 4.1.3 任命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任命:由项目经理部提出具备担任项目经理资格的人选,报单位总经理审批并由人事部门发出正式任命通知后,及时通知业主。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岗位职责和权限规定》和《建设项目管理岗位任职条件规定》

  当需要调整项目经理时,项目管理企业应征得业主同意并书面通知业主和其他参建单位。

  4.1.4 编制工程项目管理规划

  按业主委托项目管理范围的要求,根据委托工程项目提供、搜集的所有相关资料,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编制规定》的要求,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报送业主批准后实施。

  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如果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项目管理规划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研究修改,报经业主批准后实施,由此引起的风险分析,执行《建设项目管理风险管理规定》 4.1.5 组织项目部/资源配置管理 4.1.5.1组建项目经理部

  项目管理公司在履行项目管理合同时,需要根据所委托项目的范围、特点、规模及业主的要求等,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即项目经理部,其职责和管理责任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及经理责任制规定》的要求。项目经理部应配备项目经理、专业项目管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应按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项目管理人员应由项目经理提名,企业经理审批、人事管理部门任命,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岗位任职条件规定》,同时应满足国家和当地政府关于注册人员的执业规定。

  项目管理企业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

  项目经理的任命书面通知业主。当需要调整专业项目管理人员时,项目经理应书面通知业主和其他参建单位。 4.1.5.2 设施、设备的配置

  根据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约定,由项目经理提出项目经理部所需工作、生活设施和常规检测设备申请,报企业及业主、审批见《建设工程项目资源管理规定》。项目管理企业应根据审批结果及时为项目经理部配备所需设施和设备,并由项目经理部保持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业主及其它参建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项目经理部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按《顾客财产管理规定》执行,并应在完成项目管理工作后移交原单位。

  4.1.6 编制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对于项目规模较大或专业性较强的建筑工程项目,为了有效地实施项目管理,还需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在项目管理规划的基础上,由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编制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编制规定》的规定。

  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实施细则报项目经理签批后实施。 4.1.7 项目管理的实施及监控

  项目经理部应按照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规划》及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为业主提供规范化的项目管理服务。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业主提供项目管理实施报告,以供业主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检查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如业主提出要求,还应就某些事项提交专项报告,如工程进度报告、工程质量报告、合同管理及变更报告等。

  4.2 工程建设项目的策划与决策阶段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工作主要包括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对项目涉及的领域、总投资、投资的效益、技术可行性、环境情况、建设资金来源、带来的社会效益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从而明确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社会效益上的可行性和项目的投资价值。 4.2.1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与审批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是项目筹建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

  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4.2.1.1 项目建议书编制

  项目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a) 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b) 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c) 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设备技术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d) 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 e) 项目进度安排;

  f) 经济、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包括初步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g) 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包括治理“三废”措施、生态环境影响的分析;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影响评价、地震影响分析等多项专业评价;

  h) 结论; j) 附件。

  4.2.1.2 项目建议书的报批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经业主批准确认后根据项目类别、建设规模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4.2.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报批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

  投资可行性;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组织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环境可行性;社会可行性;风险因素及对策。 4.2.2.1 可行性研究组织管理流程

  根据项目管理合同确定的工作范围,需要委托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项目经理部应协助业主完成下列工作。 4.2.2.2 协助业主选择工程咨询单位并签订委托咨询合同

  如需招标选择工程咨询单位,执行《招投标管理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 协助业主与工程咨询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与其签订委托建设项目咨询合同。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4.2.2.3 协助业主编制项目前期咨询委托书,内容可包括:

  a) 介绍项目情况和其他背景资料; b) 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所要达到的目标;

  c) 明确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范围,说明工程咨询单位应完成的可行性研究任务和具体要求;

  d) 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提出咨询工作进度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e) 明确业主应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包括数据、人员配合等在内的支持; 4.2.2.4 估算工程咨询费用

  以项目前期咨询委托书拟订的工作量和预期成果目标为依据,估算工程咨询费用,以便业主能真实了解完成可行性研究所支出的费用和所对应的工作内容,并摊入项目预算。同时,也可作为评定工程咨询单位报价合理性的依据。 4.2.2.5 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

  审核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是否符合委托书的要求,并报业主批准确认。 4.2.2.6 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

  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按照进度,分期提供可行性研究的初步成果和中间成果,进行审核,并与业主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初步成果和中间成果进行调整。工程咨询单位按照进度要求提交的项目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核后应报送业主。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业主的最终确认后,进行装订、签章。 4.2.2.7 协助业主办理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工作流程

  未

  批准或未通过

  政府投资项目

  4.2.3 项目报批、立项后的工作

  a)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程序获得土地使用权; b) 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c) 报批规划方案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d)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2.4 项目投资估算审查

  为了保证项目投资估算的准确性和估算质量,以确保其应有的作用,项目管理人员在参与投资估算活动时,必须加强对项目投资估算的审查工作。 4.2.4.1 审查投资估算编制依据的可信性

  a) 审查选用的投资估算方法的科学性、适用性; b) 审查投资估算采用数据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 4.2.4.2 审查投资估算的编制内容与规定、规划要求的一致性

  a) 审查项目投资估算包括的工程内容与规定要求是否一致,是否漏掉了某些辅助工程、室外工程等的建设费用;

  b) 审查项目投资估算的项目产品生产装置的先进水平和自动化程度等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先进程度;

  c) 审查是否对拟建项目与已运行项目在工程成本、工艺水平、规模大小、自然条件、环境因素等方面的差异做了适当的调整。 4.2.4.3 审查投资估算的费用项目、费用数额的符合性

  a) 审查费用项目与规定要求、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是否有漏项或多项现象,估算的费用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针对具体情况做了适当的增减;

  b) 审查“三废”处理所需投资是否进行了估算,其估算数额是否符合实际; c) 审查是否考虑了物价上涨和汇率变动对投资额的影响,考虑的波动变化幅度是否合适;

  d) 审查是否考虑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以及现行标准和规范比已运行项目的要求提高者所需增加的投资额,考虑的额度是否合适。 4.2.5 项目融资方案分析

  项目管理单位在协助业主制定融资方案时,应在投资估算的基础上,研究拟建项目的资金渠道、融资形式、融资结构、融资成本、融资风险、比选推荐项目的融资方案。

  由于项目融资债务偿还与该项目金融环境和市场环境密切相关,因此,帮助项目投资者加强对项目风险的控制和管理,是项目管理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

  4.2.5.1 项目融资的基本要求

  a) 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力求提高融资效果; b) 认真选择资金来源,力求降低资金成本; c) 适时取得资金,保证资金投放需要; d) 适当维持自有资金比例,正确安排举债经营。 4.2.5.2 融资方案分析

  融资方案分析是指在初步确定项目的资金筹措方式和资金来源后,通过比较分析推荐资金来源可靠、资金结构合理、融资成本低,融资风险小的方案的过程。

  a) 资金来源可靠性分析: b) 融资结构分析: c) 融资成本分析:

  d) 融资风险分析。

  融资方案的实施经常受到各种风险的影响。为了使融资方案稳妥可靠,需要对下列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预测,资金供应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

  4.3 建设项目勘察管理

  根据项目管理合同确定的工作范围,勘察阶段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协助业主编制勘察任务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审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4.3.1 勘察任务的委托方式及其程序

  建设工程勘察任务的委托方式包括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3.1.1 勘察招标

  勘察招标执行《招投标管理控制程序》的要求。 4.3.1.2 勘察合同的签订

  与确定的工程勘察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与其签订委托工程勘察合同(或协助业主)。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4.3.2 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过程管理 4.3.2.1 项目经理部需履行的职责:

  a) 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单位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b) 在勘察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 c) 开工前,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及时为勘察单位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

  d) 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单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e)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还应得到业主批准; f) 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勘察单位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 4.3.2.2 项目经理部应向勘察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

  在勘察单位进行勘察任务时,项目经理部应协助业主按勘察委托合同规定向勘察单位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a)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建筑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 (复印件)。

  b)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c)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d)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4.3.2.3 勘察报告、成果、文件的检查验收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管理合同约定,派遣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勘察单位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的程序为:

  a) 项目经理部收到勘察单位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规定天数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

  b) 工程完工,勘察单位向项目经理部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项目经理部应在规定天数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勘察单位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4.4 项目设计管理

  根据项目管理合同确定的工作范围,协助业主编制《设计任务书》、选择设计单位;组织设计招标与设计方案评选,协助业主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对各设计阶段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文件深度、使用规范的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评审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初步设计概算。 4.4.1 设计任务的委托方式及其程序

  设计任务可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委托,对于规模较小、功能简单的项目,或者是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设计任务的委托。设计任务的招标见《招投标管理控制程序》。 4.4.1.3 设计合同的签订

  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设计内容、规模、设计阶段;设计进度;设计深度;设计费及支付方式;双方责任;违约责任;其他。设计合同管理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4.4.2 规划、方案设计阶段管理

  规划、方案设计阶段管理,办理各项报批手续及对设计文件的要求和设计管理控制要点见以下流程:见附图CX-7-3.4.4.2.1。

  附图CX-7-3.4.4.2.1

  4.4.2.1 设计要求的提出

  项目管理单位以“设计任务书”的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要求。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容:

  a) 项目背景:业主单位名称、性质、项目投资、项目名称、建设用地、项目位置及周边环境,项目定位;

  b) 项目概况:使用功能、性质、建设规模;

  c) 设计条件:规划意见书、地形图、有关立项批复或已批准的总平面图、其他所需的基础资料;

  d) 设计要求:设计范围、设计深度、设计原则、设计目标、使用功能、建筑风格、各部分面积、设计限价、技术指标。

  e) 控制节点:设计任务书所提出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要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设计任务书所提出的建设标准应与投资标准相适应,并体现技术的先进性、合理性;设计任务书内容应充分全面的表达了业主对项目建设的要求;

  f) 设计周期要求; g) 图纸及文件要求:

  h) 规划设计(仅含一般修建性详细规划)。 i) 居住区规划或园区规划。

  4.4.2.2 规划、方案设计文件的控制要求

  a) 对业主要求的满足程度:功能、规模、标准等方面能否满足业主要求(设计任务书);

  b) 对法规的满足程度:规划条件的满足(规划意见书)、有关法规的满足(日照、消防、交通、园林、人防、环保、文物、教育等);

  c) 对申报要求的满足程度(规划、交通、园林、人防等); d) 对设计深度的满足程度;

  e) 方案设计的合理性,项目管理方应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文件的安全性、技术合理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评审,应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比选和优化的要求;

  f) 方案设计的可实施性。技术条件项目所具备的各种技术条件能否保证设计得以实现;

  g) 设备水平、施工设备水平能否保证设计得以实现;设计进度是否满足建设工期要求;资金控制能否控制在限定的投资额度内。 4.4.2.5 规划、方案设计报批手续的办理 各项报批手续按当地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4.4.3 初步设计阶段管理

  初步设计管理的主要内容及程序见附件CX-7-3.4.4.3.2

  设计方案经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如:人防、消防、交通、绿化、环境、规划、计划)后,可以进行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项目经理部要求设计单位成立项目设计组,并对人员的资质、设计进度、设计质量及经济技术指标提出明确要求。 4.4.3.1 初步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容

  项目概况;设计依据;总体设计要求;建筑设计;外装修工程;内装修工程;结构设计;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电气设计;设计概算;图纸及文件要求。

  4.4.3.2 项目经理部应提供给设计单位的资料

  a) 初步设计阶段要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方案设计或实施方案,初设计阶段设计任务书;

  b) 设计项目合同确定的设计文件质量特性,包括考虑合同评审结果,以及业主提出了特殊技术要求;

  c) 有关的国家法令、地方法规、必须执行的标准、规范; d) 地质勘察报告(初勘);

  e) 土地条件:用地范围、土地使用性质等内容;

  f) 市政条件:给水、排水、污水、中水、煤气、电力、电信、电视、消防等内容;

  g) 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及坐标、建筑退红线要求、建筑高度限制、容积率等内容;

  h) 交通条件:道路允许开口的位置等内容; i) 地质条件:地形图(含电子版)、勘察报告; j) 其他条件(包括项目优化设计的要求)。

  附图CX-7-3.4.4.3.2

  4.4.3.3 对初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的控制要求

  a) 设计文件 应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c) 设计文件进行评审验证,图纸及签字齐全,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加盖报审章及个人注册章。

  d) 设计概算应控制在设计限价范围内;

  e) 主要设备、材料选型应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并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比选(性能、价格)。

  4.4.3.5 初设计文件的报批

  项目经理部负责初步设计文件的报审报批工作: a)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批要求;

  b) 设计文件及概算应符合建设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b) 人防初步设计报批要求; c) 消防初步设计报批要求

  d) 其他报批要求,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报批。 4.4.4 施工图设计阶段管理 4.4.4.1 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提出:

  项目经理部应向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阶段的设计任务书,其内容可在初步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增加,设计任务书中应对主要设备选型和各部位材料作法提出详细要求。 4.4.4.2 施工图设计条件的确定:

  a) 地质勘探报告:指详细勘察报告;

  b) 明确市政条件:包括给水、排水、雨水、污水、中水、燃气、热力、供电、电信等接口的接口方向、位置、标高、管径等相关技术指标;

  c) 其他条件(包括项目优化设计的要求)。 4.4.4.3 施工图设计的报批管理

  a) 人防施工图设计报批要求; b) 消防施工图设计报批要求; c) 施工图审查;

  4.4.4.4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控制要点

  施工图设计管理主要内容和程序见附图CX-7-3.4.4.4。

  a) 审核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施工图审查意见要求,是否有未确定的内容或结论;

  b) 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合同中确定的质量要求(包括考虑合同评审结果以及业主提出的特殊技术要求);

  c) 审核设计文件的签章是否齐全(施工图审查备案图); d) 协助业主进行正式设计文件的存档工作;

  e) 应尽可能考虑使用成熟的技术,控制施工成本,降低施工过程风险。 4.6 项目采购管理

  工程项目的采购包括过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采购和物资采购,具体执行《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管理规定》和《与相关方有关过程控制 规定》。 4.7 项目监理

  项目管理公司具备相应监理资质时,可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和程

  附图CX-7-3.4.4.4

  序,承接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业主将工程监理工作委托其他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按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管理。协助和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并定期向业主报告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情况。

  无论业主以何种方式委托工程监理,但都应由业主同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建

  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委托监理的阶段(勘察监理、设计监理、施工监理、设备监造)、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理、合同管理等)。 4.7.1 项目监理管理

  4.7.1.1 代表业主行使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业主权利

  a) 对工程变更的审批权;

  b) 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c) 对监理行为的监督权。

  d) 代表业主同工程监理单位保持工作联系,参加监理例会及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并发表意见。 4.7.2 监理管理的具体事项

  a) 审核监理规划(监理大纲); b) 审核监理实施细则;

  c) 审核监理机构旁站计划,并检查旁站计划的执行情况;

  d) 监督监理机构是否征得业主同意,发布开工龄、停工龄、复工龄; e) 监督监理机构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是否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未经监理机构验收签字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在工程中使用;

  g) 监督监理机构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是否合理;

  h) 复核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承包单位索赔的结果。

  4.8 项目施工过程管理

  4.8.1 施工准备管理

  a) 协助业主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b) 协助业主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 4.8.1.1 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

  a)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专业工程师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

  b)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审查施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4.8.1.2 图纸会审的组织

  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承包单位完成自审的基础上组织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对于复杂的大型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应先组织内部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图纸预审,汇总所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图纸会审重点应解决以下问题:

  a) 理解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要求与构思、业主对工程建设的要求; b) 审查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指导施工的要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工程结构是否满足规定的抗震烈度和等级要求;

  c) 审查设计方案及技术措施中,贯彻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的情况; d)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组织施工的条件是否具备,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条件、工程条件与水文地质条件等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e) 审查图纸上的工程部位、高程、尺寸及材料标准等数据是否准确一致,各类图纸在结构、管线、设备标注上有无矛盾,各种管线走向是否合理,与地上建筑、地下构筑物的交叉有无冲突等;

  f) 审查图纸上标明的工作范围与合同中明确的有无差异,如差异较大将影响工期及造价时,应及时向业主提出。

  图纸会审应形成 图纸会审纪要,注明会审的时间、地点、主持单位及参加单位、参会人员等。对于会审中提出的问题,要着重说明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以及相应的责任单位。图纸会审纪要经参加会审的单位签字确认后,分别送交各相关单位执行及存档,同时将作为施工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处理依据和竣工验收依据文件的组成部分。 4.8.1.3 技术交底的组织

  技术交底可与图纸会审一并组织进行。项目经理部需要组织设计单位对于图纸的设计意图、工程技术与质量要求等向施工承包单位做出明确的技术交底。 4.8.1.4 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管理公司有关人员应参加由业主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4.8.1.5 对分包单位和开工报审文件的审查

  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审查监理单位报送的对分包单位审核认可资料并予以备案。

  项目经理应审查承分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相关资料并报送业主。

  4.8.1.6 施工单位现场准备工作的检查

  项目经理部应安排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a) 施工现场地盘交接;

  b) 施工现场的补充勘探及测量放线;

  c) 施工道路及管线;

  d) 施工临时设施的建设;

  e) 施工安全与环保措施;

  f)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准备;

  g) 施工现场相关许可证的办理;

  h) 施工扰民问题的解决方案;

  i)应急预案的制定;

  4.8.2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a) 组织专家对重点、难点施工技术进行研讨、论证,重点监控施工单位

  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方案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b) 审查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月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月报》、《工

  程变更报告》、《工程索赔报告》及其他有关各方提交的报告,及时进行处理,

  并反馈相关审核意见与建议;

  c) 参与难点、重点施工工序和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及材料、设备进

  场验证工作,严把工程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关;

  d) 及时收集施工过程质量信息,定期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

  工质量的综合检查工作,分析、评估施工质量管理情况,提出质量改进、控制

  措施,使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处于受控状态,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4.8.2.1 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和方式

  项目经理部具体执行《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定》,对项目质量进行策划

  并形成质量计划,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对项目质量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

  程的监控,通过对人员、机具、设备、材料、方法、安全和环境等要素的过程

  管理,实现项目管理服务的质量目标。

  4.8.2.2 施工作业准备状态的控制

  审核施工单位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承包

  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工

  程师审查,并应由项目经理签认;

  当施工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工程师应

  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组织专题论证;

  专业工程师应参与监理单位组织的对承包单位的实验室考核;

  专业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

  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应对抽样检验报告进行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

  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4.8.2.3 施工作业运行过程的控制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

  况;

  专业工程师应按施工承包单位报送且经批准的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控

  制点、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需确认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其中需确

  认的过程执行《建设工程项目过程确认控制规定》;

  专业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

  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监控,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

  格的工序,严禁施工承包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8.2.4 施工作业运行结果的控制

  专业工程师应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

  合要求后予以签认;项目经理应组织专业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

  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4.8.2.5 施工过程工程变更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是业主还是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均可提出工

  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形、地质条件变化,设备、材料代用,施工或生

  产单位的合理化建议,技术措施等引起的施工图修改,由设计或施工单位书面

  提出,项目经理部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析研究设计变更对工

  程质量、进度、造价、施工安全等带来的影响,并最终经监理单位审查,项目

  管理单位审核后确定,未经项目经理部、业主和设计单位代表同意,设计变更

  无效。个别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需要和业主协商并签字。

  4.8.2.6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工程师应及时通知监理机构,要求施

  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专业工程师发现施工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

  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告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通知项目总监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指令。

  项目经理应通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和签署工程复工指令,且宜事先向业主报告;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项目经理部应会同监理机构责令施工承包单位报送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经理部应对质量问题的处理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业主及本公司提交有关质量问题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记录整理归档;

  4.8.2.7工程质量事故、事件的处理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279号号令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令的规定。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规定》执行。

  4.8.3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经理部应执行《建设项目进度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有效管理。

  4.8.3.1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

  项目经理部应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度计划。

  4.8.3.2 工期延期的控制

  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在做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项目经理部、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延期事件详情报告》和对监理机构的审批意见进行审核。

  工程延期的审批原则:

  a) 符合合同条件。确实不属于施工承包单位自身原因而导致工期拖延时,

  才能批准为工程延期。这是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工程延期的一条根本原则。

  b) 影响合同工期。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经审核后的进度计划为依据进行分析,发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确实影响到合同工期时,才能批准为工程延期。

  c) 符合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延期事件详情报告必须与现场工序、部位等发生的实际情况相一致。为此,施工承包单位应对延期事件发生后的各类有关细节进行详细记载,并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详细报告。与此同时,项目经理部也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和分析,并做好有关记录,以便为合理确定工程延期时间提供可靠依据。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经常提醒业主履行自己的职责,提前做好施工场地及设计图纸的提供工作,并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减少或避免由此而造成的工程延期。

  工期延误的处理:

  如果由于施工承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而施工承包单位又未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改变延误状态时,通常可以采用下列手段进行处理:

  a) 停止签署付款凭证;

  b) 要求赔偿误期损失;

  c) 取消承包资格。

  4.8.4 工程施工造价管理

  项目经理部应执行《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施工造价进行有效管理。

  4.8.4.1 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项目经理部应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成本控制目标;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4.8.4.2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a) 项目经理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核定;

  b) 专业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控制,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申报的工程量计算和工程款支付申请,由项目经理审定后报业主批准;

  c) 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项目经理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4.8.4.3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项目经理部应从造价、项目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业主、施工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4.8.4.4 工程投资偏差分析

  专业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月报中向业主报告;

  专业工程师应收集实际成本数据,将实际成本数据与成本计划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制定纠正措施,编制成本报告定期上报业主。

  4.8.4.5 费用索赔的控制

  专业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项目管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4.8.4.6 工程结算

  专业工程师应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进行竣工结算,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审定竣工结算报表,将竣工结算文件报业主,业主报送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项目经理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4.8.5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8.5.1 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查

  项目经理部对总承包或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a) 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b) 安全管理 制度;

  4.8.5.2 安全管理的控制

  对总承包或施工承包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控制要点: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按类别进行危害辨别。这些类别主要可分为:

  a) 管理类。包括设备、材料、劳动保护用品、危险化学品、施工组织设计、事故调查、培训等;

  b) 建筑施工类。主要包括基础施工、脚手架作业、井字架与龙门架搭设、临边与洞口防护、木工作业、油漆工程、塔吊及电梯拆装}防水作业、高处作业;

  c) 职业健康、消防、交通安全类;

  d) 其他类。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价。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大风险,列出风险清单。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对风险采取措施控制。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对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包括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电设备安全防护、噪声防护、卫生防护、文明施工、火灾预防等,以及对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不符合项的监测。应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监测记录。

  4.8.5.3 施工安全生产监督

  项目经理部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监督责任和义务

  a) 不得批准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及用品;

  b) 在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c) 如果有拆除工程,应将其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d) 应与各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e) 如果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办理保险,应为相关人员办理保险。

  f)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督责任;

  g) 应当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h) 对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i) 应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二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8.5.4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监管

  项目经理部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投人和物资投人;

  b) 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配备和穿戴与施工现场条件和环境的要求相符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c) 施工承包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并保证持证上岗;

  d)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执行了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参加劳动的规定;

  e)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执行了相关的女工劳动保护政策。

  4.8.5.5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与响应管理

  a)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审查

  项目经理部应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应急预案与响应的管理体系,其要点包括: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应急预案与响应的管理程序或管理办法。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响应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提供应急预案与响应管理的设备、设施、器材、救援力量等资源条件保证。

  b) 应急措施落实的监督

  项目经理部应当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的应急措施,主要内容有:

  1) 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是否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领导责任和执行责任,以及内部紧急联系方式;

  2)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应急实施时的作业指导书,组织应急救援的培训或演练;

  3)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和管理,消除各类危险患;

  4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在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

  5) 施工承包单位是否对从事关键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c) 应急预案的审核

  项目经理部应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应急顶案,包括可能的事故性质、后果;与外部救援的联系(消防、医院等);内外部报告、联络步骤和联系方式;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人员疏散和应急处置措施、救援措施等。

  4.8.5.6 安全事故处理

  a) 项目经理部应当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协助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查清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b) 项目经理部应当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技术方案和措施;

  c) 项目经理部应当验证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整改结果,并对是否复工提出意见。

  4.8.6 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

  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8.7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执行《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规定》的要求。

  4.8.7.1 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查

  项目经理部对施工承包单位环境管理体系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a) 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已建立;

  b) 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c) 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制度;

  d) 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审核报告和结论。

  4.8.7.2 环境管理体系实施的监督

  对施工承包单位 环境管理体系实施的管理要点:

  1)施工承包单位是否进行环境因素识别,施工承包单位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时是否对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活动、办公区、生活区的活动综合考虑以下三方面:

  a) 考虑过去(如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现在(现场的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未来 (工程交付使用后可能会产生的环境问题)三种时态以及正常、异常、紧急(如火灾、爆炸等)三种状态下的重大环境问题;

  b) 考虑物资供应方、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废弃物处理者等相关方的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

  c) 考虑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活动、服务过程中所排放出的水、气、声、固体废物等,以及资源、能源的消耗给本企业、周围地区和居民造成的影响。

  2)施工承包单位 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充分,评价方法是否适宜,确定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3)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环境管理方案。方案中应包括:

  a) 明确应实现的指标目标;

  b) 规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c) 确定完成的时间和进度;

  e) 规定责任部门和人员;

  f) 所需要的资源条件。

  4)施工承包单位对重要环境因素实施控制的情况,如

  a)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止 ;

  b) 施工现场水污染的防止 ;

  c) 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污染的防止 ;

  d)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及扰民的防止

  e)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的措施。

  5) 是否对上述的措施的进行了实时的监测,包括噪声排放、污水排放、扬尘排放、固体废物、建筑工程有害气体的管理等,以及对环境违章、环境事故的监测,并检查其监测记录。

  4.8.8 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管理

  项目经理部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执行《建设项目收尾管理规定》的要求。

  4.8.8.1 竣工验收

  a) 竣工预验收: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通过项目经理部向业主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b) 正式验收:业主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由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项目管理、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c) 竣工验收备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项目经理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8.8.2 竣工决算

  由项目经理部协助业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的综合反映该工程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中各项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建设成果及全部建设费用的总结性经济文件。

  4.8.8.3 工程保修

  在工程保修阶段,项目管理单位应依据与业主签订的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内容及有关质量保修规定开展工作。在承担质量保修期管理工作时,项目管理企业应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对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

  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项目管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项目管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业主。

  4.9 项目后评价

  项目经理部对项目后评价执行《建设项目收尾管理规定》的要求。

  4.9.1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

  工程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延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通过销售交付使用,只是工程建设完成的标志,而不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终结。因此,工程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实际工作中,可从以下两方面对工程项目进行后评价。

  a) 项目效益后评价;

  b) 项目过程后评价。

  4.9.2 建设过程后评价

  a) 立项决策评价;

  b) 勘察、设计与采购工作评价;

  c) 施工评价;

  d) 生产运营评价。

  4.9.3 建设过程后评价

  4.9.3.1 效益后评价的主要内容

  项目效益后评价是在对已投产项目所取得的实际效益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所进行的重新测算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技术、环境等各个方面必然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凡是有利的影响,都可视为项目产生的一种效益。项目效益后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

  a) 项目投资和执行情况的后评价;

  b) 项目经营达产和实际效益的后评价;

  c) 项目财务效益后评价;

  d) 项目国民经济效益后评价;

  e) 项目社会效益后评价;

  f) 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后评价;

  g) 可行性研究深度的后评价。

  4.9.3.2 效益后评价指标体系

  在工程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中,既要有反映经济效果的指标,又要有反映社会效果和环境效果的指标;既要有反映时间效果的指标,又要有反映质量效果和使用效果的指标;既要有反映策划、实施和运营等不同阶段的效果指标,又要有反映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的效果指标。

  a) 反映工程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效果的后评价指标;

  b) 反映工程项目运行阶段效果的后评价指标;

  c) 反映工程项目全寿命期效果的后评价指标;

  d) 反映工程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后评价指标;

  e) 在工程项目后评价中,还可以视具体项目和后评价的要求,设置一些其他评估指标。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计算和对比,可以寻找并发现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和与预期目标的偏差及其偏离程度。在对这些偏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可以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正常运营并取得更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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