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物流发展现状及对策
根据2001年8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和美国物流管理协会对物流的定义,结合农产品运输及销售的特征,在这里把农产品物流界定为:农产品的运输、储存(常温、保鲜和冷藏)、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环节的有机组合。这个过程既包括农产品的物理性运动过程,也包含了与农产品有关的技术信息组织和处理过程、以及各个环节上的物流管理活动。
山东省农产品物流存在的问题
山东省历来是一个农业大省,根据近三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2年农业增加值2329.9亿元,比上年增长2.8%;2013年农业增加值2649.0亿元,比上年增长4.3%;农业增加值2799.3亿元,比上年增长4.6%。然而,在山东省农业持续增产的同时,并没有显著增收,尽管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各级政府也推出多项措施增加农民收入,但是效果并不明显;消费者又普遍反映农产品物价上涨过快,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和导致农产品物价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农产品物流发展不完善是重要因素之一,即在农产品物流领域,还没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物流体系,在山东省,农产品物流市场还存在许多问题。
传统、封闭的自产自销型物流模式,导致农产品附加值低
山东省农业水平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17地市的农业发展水平并不均衡,西南部地区的发展仍不发达,传统的农贸集市仍存在于山东省的多个地区、县市、乡镇。农户选择将农产品运输到集市上进行销售,这种模式虽然减少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很多中间环节,并在交易完成后即可获得收益,但是囿于农户的资金、生产技术有限,只能对农产品进行简单的加工和包装,致使农产品附加值较低,导致农民不能得到较大的收益。
以批发市场为主的物流模式,导致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以致“菜贱伤农、菜贵伤民”
山东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以产地批发市场为主,即“买本地,卖全国”的批发模式,到2010年底,全省已建成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52个,比2005年增加110个,年交易规模3.5亿t,交易额2120亿元。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60个,年交易额达1467亿元;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28个,比2005年增加25个。这种批发市场的物流模式主要通过中间商的形式将农产品收集,并通过零售市场将农产品卖给消费者。这种物流模式扩大了农产品的销售范围,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户运输产品的`交通费用,客观上看增加了农户的收入;但是,由于在流通过程中,物流流通主体多,形成层层批发商的模式,增加了农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中间环节,导致商品的价格在流通中逐渐抬高,压低了农民的利润空间,并且最终消费者需要支付较高的农产品价格,而中间商成为了这一过程中真正的最大获利者,农民并没有获得最大的收益。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程度低,缺乏对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系统整合
山东省从事农产品物流业务的企业较多,但是专业的、大规模的农产品物流企业却很少,同时农产品物流企业资金实力比较薄弱,在物流技术、运输方式方面也存在落后的因素,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各物流企业之间缺乏系统整合,各自为战,难以满足当前山东省农产品物流巨大的市场需求。
提高山东省农产品物流水平的对策
通过提高农产品品质、重视农产品包装,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从农产品的生产到包装,突出自身的品质特色,或是绿色无公害,或是种植环境天然,或是加工过程标准高等,挖掘一个特色进行重点打造,从产品品质上提高其附加值。农产品也像其他产品一样,需要靠更好的包装来体现自己的个性和差异,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和提升自身的价值,很多农产品本身是绿色的、有机的,但是因为没有注重在这些概念上打造品牌,而造成身价大跌,因此,可以根据农产品本身的特性和特色进行侧重点不同的包装,以提高其附加值。
加强“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减少中间流通环节
进一步加强农超对接网点建设,做好农户、专业合作社与城市超市、农贸市场建立直销关系,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应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运输企业及其他农业合作相关组织与农户合作,加强企业、超市对农产品的包装、加工、配送等活动的直接指导,真正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中间环节,促进产销衔接。
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提高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水平
在“互联网+”时代下,农业、农民、农村也要与时俱进,用先进的技术将农产品推向市场,需要加强对农民信息化水平的培训和提高,让他们掌握专业科学理论知识;要开发适合农民操作、适应农产品流通的物流平台,增强他们掌握现代物流的实践经验。将农产品推向网络,减少流通环节,将农产品直接通过物流平台,由农户与购买者直接对话,提高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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