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 百分网手机站

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探讨(2)

时间:2017-06-03 17:47:34 物流管理 我要投稿

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探讨

  2,仓单的管理和规范化

  仓单是在物流企业接受借款企业要存放的商品以后,向借款企业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这种存单不单纯是证明性的,还具有特殊的功能,即

  种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实现资金融通,辅助完成现货交易,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它是仓单质押业务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虽然其合法性的问题是目前在业界备受关注和讨论的热点,但更为重要的问题却在于仓单的管理和规范化。

  具体地说,仓单管理办法要明确指定印刷单位、固定格式、预留印鉴,由指定专人送至银行,并在仓单上和银企合作协议中申明:由借款人保证仓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因此产生的贷款资金风险由借款人负完全责任。

  仓单的内容也要明确规范,应包括如下要素:

  ① 设定质押商品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

  ② 银行信贷员审核意见;

  ③ 质押方公章、质权方公章;

  ④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及时间,银行负责人签章及时间;

  ⑤ 备注栏要注明此凭证方属质押合同权利凭证。

  3,商品的限制及价格的确定

  在商品的限制方面,借款企业希望商品品种、数量和标准化程度能不受限制,不同品种之间具有可替代性,只要总价值能满足银行的要求即可;而对于银行和物流企业来说,它们则要求质押的商品要有所限制。物流公司要考虑自身的存储能力、管理水平与借款企业的需求,并协同银行做好商品的限制工作。目前一些开展此项业务的物流公司的仓库基本上是尽量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波幅较小且不易变质的商品,比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大豆等。随着仓单质押业务的不断开展、管理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技术手段的进一步提高,其解决方式将更加丰富,可用于仓单质押的商品的复杂程度会大大提高。这里所说的商品价格不是商品在市场中的价格,而是银行对质押商品进行综合评估得出的价格,是用来计算贷款数额的。这个价格目前都是由银行确定的,但物流企业作为双方信任的委托代理,在价格的确定过程中也应起到提供参考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实行滚动质押的单位要设置安全警戒线。我们也可以预见,随着仓单质押业务不断深入发展,银行对物流公司信任的日益提升,物流公司就很有可能成为确定价格的主角。

  4,商品的监管和处置

  物流公司作为双方信任的第三方,在商品的监管环节要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与银行和借款企业做好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工作。首先,物流公司要和借款企业签订

  司申请办理仓储物品保险,以便当仓储物出现损毁时,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其次,物流公司要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承诺银行

  商品的处置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贷款还未到期,由于商品市场价下跌,银行通知借款企业追加风险保证金,在双方所确定的曰期限制内借款企业仍未履行追加义务的,银行可委托第三方(很有可能是物流公司)对尚未销售商品按现行市场价下调一定比率,尽快实现销售,收回贷款本金;二是贷款到期,但监管账户内销售回笼款不足偿还贷款本息且无其他资金来源作为补充,银行也可委托第三方(很有可能是物流公司)对仓储的相应数量商品按现行市场价下调一定比率,实现销售处理,直到收回贷款本息。当然以上两种处置方式和有关要求均须在贷款前以书面协议方式与借款人做出明确约定,仓库要能够尽职尽责的做好工作,降低银行的风险。

  5,信息化建设

  先进、完善的物流服务需要有先进的管理方法,信息技术是实施先进的管理方法的前提和保障。以计算机通讯为技术核心的信息技术,只有结合先进的管理思想,才能够发挥,它强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对物流公司来说,信息化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其内部管理流程的信息化;二是和合作伙伴、客户以及监管机构协同作业的信息化。内部的信息化能优化其

  5、买方信贷模式

  5.1、买方信贷模式业务过程

  买方信贷模式业务过程如图4-9所示。

  图4-9 买方信贷业务流程

  买方信贷模式的业务流程:

  (1)借款企业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提交一定比率的保证金;

  (2)第三方物流公司向银行提供承兑担保;

  (3)借款企业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反担保;

  (4)银行开出承兑汇票给供应商;

  (5)供应商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向物流公司的保兑仓交货,物流公司获得货物的所有权;

  (6)物流公司验货后向银行开具仓单,仓单须背书质押字样,并由物流公司签字盖章;

  (7)银行在收到仓单后办理质押业务,按质押物价值的一定比率发放贷款至指定的账户;

  (8)借款企业实际操作中货主一次或多次向银行还贷;

  (9)银行根据借款企业还贷情况向借款企业提供提货单;

  (10)物流公司的融通仓根据提货单和银行的发货指令分批向借款企业交货。

  5.2、买方信贷模式的SWOT分析

  买方信贷的SWOT分析,如图4-10所示。

  (1)供应商、借款企业(经销商)、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四方签署

  物流公司根据掌控货物

  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率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给供应商开出承兑汇票后,供应商向物流公司的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这一过程中,供应商承担回购义务。从以-上的业务流程分析可以看出,买方信贷模式是在仓单质押模式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在此业务过程中,由于有借款企业向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及向物流企业的货物反担保'极大地降低了金融机构及物流企业的风险,同时也降低了整个供应链的风险'有利于此项业务的开展。

  图4-10 买方信贷模式的SWOT分析

  (2)由于买方信贷业务是在仓单质押业务基础上发展过来的',因此在仓单质押业务模式中进行的分析在此同样适用'可参考仓单质押一节的SWOT分析。

  5.3、买方信贷模式风险分析

  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存在许多的风险,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点:

  (1)借款企业资信风险。借款企业的业务能力、业务量及商品来源的合法性(私运商品有罚没风险)对仓库来说都是潜在的风险;在滚动提取时提好补坏,有坏货风险;还有以次充好的质量风险。

  (2)反担保商品选择风险。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用作反向担保'商品在某段时间的价格涨跌幅度和质量的稳定状况都是在选择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内容,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

  (3)另外,反担保的方式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作为第三方物流公司,针对以上风险,应当在实际操作中注意以下事项:首先物流企业作为承保人,要了解经销商的基本情况'然后对于商品的完整和承保比率进行核准。具体的业务操作步骤如下。

  对于经销商的资信进行核査,需要了解:

  经销商背景情况;

  ② 经销网点分布、销量基本情况;

  ③ 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④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⑤ 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

  ⑥ 反担保情况;

  ⑦ 与银行往来及负债情况;

  ⑧ 综合分析风险程度;

  ⑨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⑩ 调査结论。

  (2)为保证物流企业自身的利益,需要货主进行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① 抵押物、质物清单;

  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抵押物、质物的评估资料;

  ④ 保险单;

  ⑤ 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的声明;

  ⑥ 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⑦ 抵押人、质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供主要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⑧ 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⑨其他有关材料。

  6、授信融资模式

  6.1、授信融资模式的业务过程

  授信融资模式的业务过程如图4-11所示。

  图4-11授信融资业务过程

  授信融资模式的业务流程:

  (1)银行根据物流公司的实际情况授予物流公司一定的信贷额度;

  (2)借款企业将货物质押到物流公司所在的融通仓库,由融通仓为质物提供仓储管理和监管服务;

  (3)物流公司按质押物价值的一定比率发放贷款;

  (4)借款企业一次或多次向物流公司还贷;

  (5)物流公司根据借款企业还贷情况向借款企业提供提货单, 物流公司的融通仓根据提货单分批向借款企业交货。

  6.2、授信融资模式SWOT分析

  授信融资业务模式的SWOT分析,如图4-12所示。

  图4-12 授信融资的SWOT分析

  (1)授信融资业务是仓单质押模式的进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简化了原先仓单质押的流程,提高了运作效率。金融机构银行根据物流公司融通仓仓储中心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率以及信用程度,授予融通仓仓储中心一定的信贷额度,融通仓仓储中心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贷款业务,由融通仓直接监控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融通仓直接同需要贷款的会员企业接触、沟通和谈判,代表金融机构同贷款企业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和仓储管理服务协议,向借款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为借款企业寄存的质物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和监管服务,从而将申请贷款和质物仓储两项任务整合操作,提高贷款业务运作效率。

  (2)该模式有利于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减少原先贷款中一些繁琐的环节。借款企业在质物仓储期间需要不断进行补库和出库,传统的仓单质押业务中,借款企业出具的入库单或出库单需要经过金融机构的确认,然后融通仓根据金融机构的入库或出库通知进行审核;而现在这些相应的凭证只需要经过融通仓的确认,即融通仓确认的过程就是对这些凭证进行审核的过程,中间省去了金融机构确认、通知、协调和处理等许多环节,縮短补库和出库操作的周期,在保证金融机构信贷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贷款企业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

  (3)对物流企业来说,开展授信融资业务能极大地拓展公司的业务规模,只要企业能够获得银行的授信,就能方便地为中小企业提供灵活的融资服务,而目前困扰大多数中小企业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物流企业在获得授信后就能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提高运作效率。

  (4)对银行来说,开展授信融资有利于银行提高对贷款全过程监控的能力,更加灵活地开展贷款服务,优化其贷款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降低贷款的风险。

  6.3、授信融资模式风险分析

  近年来,商业银行授信业务不断暴露出各类风险案件,给银行业带来很大的风险,暴露了商业银行授信业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开展授信融资业务存在的风险

  由于授信融资业务是在仓单质押业务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除了仓单质押一节所讲述的共性风险外,授信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来自于银行对物流企业的授信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

  (1)银行对客户多头授信;

  (2)客户经营不善及客户经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面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银行不能按时回收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客户给银行带来的其他的损失。

  (二)银行对客户授信应遵循的原则

  (1)统一原则。商业银行对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2)适度原则。商业银行应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3)预警原则。商业银行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客户授信风险。

  (三)授信融资风险管理

  (1)商业银行在对客户授信时,应当要求客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项目、担保情况和重要诉讼情况等。

  (2)商业银行在给客户授信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资信尽责调査,要对照授信对象提供的资料,对重点内容或存在疑问的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并在授信调査报告中反映出来。调查人员应对调査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商业银行在给客户贷款时,应在贷款合同中约定,贷款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单方决定停止支付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①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的;

  ② 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动贷款原定用途、挪用贷款或用银行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的;

  ③ 拒绝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财务活动监督和检査的;

  ④ 出现重大兼并、收购重组等情况,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到贷款安全的。

  (4)商业银行对客户授信应实行客户经理制,要指定专人负责客户授信的日常管理工作。

  (5)商业银行在核定最高授信额度时,要充分考虑授信对象自身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最髙授信额度应根据以上状况及时做出调整。银行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针对客户的联合调査,掌握其经营和财务变化情况,并把重大变化的情况登录到银行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中。

  (6)当一个客户的授信需求超过银行风险的承受能力时,商业银行应采取组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和贷款转让等措施分散风险。这里所指的超过风险承受能力是指商业银行对客户授信总额超过银行资本余额的15%以上或银行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

  (7)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为授信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使各商业银行共享客户信息,能够支持商业银行全系统的客户贷款风险预警。

  7、垫付货款模式

  7.1、垫付货款模式的业务过程

  垫付货款模式业务过程如图4-13所示。

  图4-13 垫付货款业务过程

  垫付货款模式的业务流程:

  供应商将货物发送到第三方物流公司指定的仓库;

  供应商开具转移货权凭证给银行;

  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货物信息给银行;

  银行根据货物信息向供应商垫付货款;

  借款企业还清货款;

  银行开出提货单给借款企业;

  银行向第三方物流公司发出放货指示;

  第三方物流公司根据提货单及银行的放货指示发货。

  关于垫付货款模式的说明: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供应商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率提供融资,当借款企业(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借款企业。当然,如果借款企业不能在规定的期间内向银行偿还货款,银行可以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拍卖掌握在银行手中的货物或者要求供应商承担回购义务。

  7.2、垫付货款模式的SWOT分析

  垫付货款模式的SWOT分析,如图4-14所示。

  图4-14 垫付货款模式的SWOT分析

  (1)垫付货款业务中,货物的所有权先由供应商转移给银行,实际的货物存放在物流公司的仓库中,由物流公司向银行提供货物的信息,银行就是根据这个信息向供应商垫付一定的货款,再根据借款企业还款情况指示物流公司发货。在此过程中,物流公司提供给银行的货物信息是银行垫付货款额度的一个重要指标,那么物流公司与借款企业合伙提供虚假的货物信息对银行将是一个致命的损失,所以对银行来说,对物流公司及借款企业信用的评估及监控就显得极其重要,是整个业务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

  (2)对物流公司来说,通过为供应商存储货物以及帮助借款企业(经销商)进行销售和向银行提供真实货物信息,扩大了业务领域,从而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3)在整个业务过程中,借款企业存在的风险最小,只需要货物能按时按价销售,能够还清贷款就有利可图。

  (4)站在整个供应链的角度,货物变现的风险是三方都应该努力规避的。因为对整个合作来说,如果质押物不能变现或者销售情况不好,那么最终借款企业就不能及时还贷或根本无力还贷,银行和物流公司的投资将最终成为泡影,导致合作失败。

  (5)这个过程中,物流企业必须具有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能及时获得商品的现时状况,及时为银行提供最新的信息,随着物流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银行对货物的监管将越来越有效。

  7.3、垫付货款模式的风险分析

  除了在仓单质押一节分析的风险外,垫付货款业务存在的最大风险是由整个业务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引起的:

  首先,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等,要查看货权凭证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范畴,这时候银行离不开物流企业的协助;其次,一般情况下,商品是处于流动变化当中的,作为银行不可能了解它每天变动的情况,从而进一步了解到安全库存水平也就是可以融资的底线。但是如果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能够掌握商品分销环节,向银行提供商品流动的情况,则可以大大提高这一限额。商品销售的网点分布、单点销量、平均进货周期、结款信誉度,在信誉诚信体制尚未

  健全的情况下,这些资料的取得依赖于第一线物流供应商提供的资料。

  在整个过程中,银行必须实时监控商品的最新信息,然后根据这个信息对整个业务流程进行监管。如果提供给银行的信息不及时或不准确,都会影响银行的判断,从而导致银行根据错误的或不准确的信息做出决策,从而导致整个业务过程的失败。

  针对以上风险,一般需要物流供应商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使整个资金周转过程透明化,使银行、生产商随时得知商品的现有状况,更好地把握风险。另外,如果物流供应商注重自身数据库的建立'给生产商、经销商、银行提供信息,一样可以提供物流金融服务。数据库应当包含:

  (1) 对所有商品的市场和库存变动做预测;

  (2) 12个月的物流计划;

  (3) 12个月的订单,以确定订单的大致情况及成本分析;

  (4) 确认产品特征;

  (5) 目前的设备和平面布置,场所计划及限制;

  (6) 目前的运作成本;

  (7) 目前的贮存、拣选和包装过程;

  (8) 对一年产品库存水平的每月回顾;

  (9) 企业整体的营销状况;

  (10) 经济价值的评估标准和因素等等。

  通过各个终端,数据库的内容随时被更新,以准确反映物流实际库存等情况。从作业流程的角度来看,数据库对物流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并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以及能够满足多方面査询的要求,为企业的管理者做出适当的商务决策提供基本信息、资金安全保证。

  该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到由于是货物质押,货物的市场价值变动将直接影响到质押金额以及银行的利益,所以在协议中应规定当货物市值发生波动,下跌幅度到达贷款发放日市值的107。时,银行有权要求发货人在接到银行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提前偿还部分货款以保证达到双方约定最高质押率的要求,否则银行有权自行处理质押的货物。当银行按规定需处理质押货物时,发货人应无条件向银行出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探讨】相关文章:

1.仓储物流企业金融物流运作探讨

2.仓储物流企业金融仓运作模式初探

3.物流园区的物流金融运作模式与机会

4.电子产品逆向物流运作模式的探讨

5.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运作模式的相关探讨

6.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运作模式的相关探讨

7.我国物流园区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及存在的机会

8.海尔物流管理运作模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