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体系的规范
(2)日本的物流立法。与美国不同的是,日本颁布了统一的基础性物流立法。早在1966年日本即制定颁布了《流通业务城市街道整备法》,1997年制定了《综合物流施政大纲》,2011年又制定了《新综合物流施政大纲》,这些立法都为当时日本的物流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上个世纪90年代,日本政府又对物流行业的相关立法进行了梳理,制定了《物流二法》和《物流效率化法》,这两部法律为日本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的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日本物流立法更重视政府对行业的宏观管理作用,为日本物流经济的发展确定了长期目标和发展方向。
(3)欧洲物流立法。欧洲物流立法以英、德、法三国为突出代表,物流发展经历了从垄断到自由、从强化管制到放松管制的过程。英国的物流政策从严格的准入制度转变为放宽准入、强调市场监管;德国、法国以成熟、完备的立法为前提,成功地实现了铁路政企分离的改革,从而促进了物流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物流业的一体化发展,解决了发展瓶颈,推动了物流业的现代化进程。
2、国外物流立法经验总结
(1)物流法治化发展是必然选择。纵观以上各发达国家的物流发展史,均反映出物流立法的重要作用。市场经济各行业的发展,都依赖于完备、系统、公正、高效的法律体系,物流产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尤为如此。无论是行业发展的外部竞争环境还是内部各环节的系统运作,都需要得到法律的规范和指引。
(2)物流法律及时性要求较强,必须做好整理规范工作。国外物流法律法规更迭相对频繁,这主要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0世纪后半叶,各国经济在世界整体经济环境趋好的形势下都有较强劲的发展,物流产业更是得到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为了适应行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发达国家都相继修改及出台了新的物流法律法规。
(3)物流基本法律制度奠定行业立法基础。无论从物流整体还是从物流各环节产业来看,日本的物流法律体系可谓完备,较早地颁布了指导全局的物流基本法律制度,有效地协调了各环节各行业的立法思路,使物流行业各部门立法突出了系统化优势。
四、完善我国物流法律体系的思考
1、进一步明确物流发展目标,提高物流法律规范效力,辅以政策作为有效补充
2009年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目前我国层级最高、内容最全面的物流专项基础性法律规范。规划明确了“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以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规划》的发布实施,进一步提升了物流行业的地位,明确了将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的目标和措施,使我国的物流立法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2009年3月国务院颁布实施《规划》之后,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进一步显现,制约了产业发展,因此2011年国务院又出台物流“国八条”进行回应。从国务院的`二度举措不难看出,目前我国规范物流行业的规范还是以政策性引导为主。然而从物流行业长远稳定的发展来看,我国应该适时制定更高层级的物流法律规范,确立物流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以有效防止政策的不稳定性,确立物流立法的权威,为构筑物流法律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2、重视提高物流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开展物流法规的汇编和编撰工作
2009年《规划》列出了九项政策措施,其中第三项为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即“清理有关物流的行政法规,加强对物流领域的立法研究,完善物流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当前,我国物流立法集约性不够,不能形成统一有序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零乱松散、滞后现象严重。因此,进行法的系统化工作是完善物流立法的当务之急。首先,要对现有的物流法律规范加以清理,理清现存各法的基本情况和相互联系,对可以继续适用的列为现行法,对需要完善的提上修改和补充的日程,对需要废止的加以废止。在法律清理的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开展法的汇编工作,按照一定顺序将各种法律规范集中起来,加以系统编排,汇编成册,使现有法律更为集中化和系统化,使物流行业法律法规更加明晰,便于普及和适用。这一工作的开展,不但可以促进物流法律的进一步编撰,也为我国出台更为完备的物流法规范奠定良好的基础。
3、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正确引导,发挥行业协会自治优势
现代物流发展涉及面很广,涉及管理的事项繁多,政府职能要进一步集中在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引导上。要通过建立全国及地方的物流行业协会组织,将以往政府过多的管理职能逐步交给行业协会行使。要从法律法规上对行业协会予以支持,对物流行业协会组织的功能、作用、职权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和沟通作出必要的法律规定,使对物流的管理逐步与国际惯例对接,发挥民间组织所固有的协调功能和专业知识。一方面,我国应加大建立促进行业发展的物流立法规范;另一方面,协会要充分发挥自治管理权,适时出台物流行业自律规范,有效地弥补目前我国物流立法不足的缺点。特别是对于违反行业立法的惩戒性条款,由于物流立法政策性强等特点,针对部分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制裁,因此,发挥行业自律性管理优势,确立行业协会的自主管理方向,对于发展我国物流行业公平有序、诚实信用的内部环境,构筑完善健全的物流法律规范体系,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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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演讲的规范站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