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形体

舞蹈与音乐的关系

时间:2024-02-27 18:43:11 王娟 舞蹈形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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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与音乐的关系

  舞蹈从一出现便与音乐联系在一起。从国内外舞蹈艺术的发展历程来看,舞蹈艺术的进步和音乐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舞蹈与音乐的关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舞蹈与音乐的关系

  舞蹈与音乐的关系

  一、舞蹈音乐段落结构和舞蹈段落结构

  舞蹈和音乐虽然是两种不同的门类,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呈现诸多的相似性,即两者在段落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关联性。舞蹈音乐段落结构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促进乐思及形象的表达,不同的音乐段落结构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来表达相同的主题,并使得主题的表示形式呈现多样化。而舞蹈段落结构的不同也有助于舞蹈内容的表现,使其展现出一定的情感,从而深化舞蹈的内涵。

  二、舞蹈音乐旋律结构和舞蹈旋律结构

  所谓的旋律是指舞蹈或者音乐表现过程中,作者以流动的时间形态来展现出来的自身的情思或感触,这种情思或者感触最终以音乐的高低起伏、音程的跳动而产生的音乐线条形式得到体现。同别的情思表现形式相比,旋律的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并不能通过具体的含义来体现,而是通过五声、七音或者十二序列音乐曲表现。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使得舞蹈创作者能够充分发挥艺术想象能力,通过不同的舞蹈形式来展示音乐的情思,使得两者能够相互呼应,形成一个完美的情思表现体。

  舞蹈音乐给舞蹈创作所带来的动力效果主要可以通过三方面来表达:首先,音乐可以作为一种基本节奏和旋律伴随舞蹈始终,这种形式的关系是音乐烘托舞蹈表演全程,使得舞蹈能够有良好的表现主题,并从始至终引领着舞蹈的发展变化;其次,舞蹈创作可以把音乐作为主要对象,通过音乐来获取舞蹈的内容。这种形式的关系是舞蹈以音乐为基础,并以音乐的情思为舞蹈的表现情思,两者在表现主题上是一致的;最后,舞蹈家们可以通过音乐来获得创作灵感,展示音乐所激发的自我情感。音乐和舞蹈的这种关系是当前很多舞蹈创作的形式,编舞者根据音乐带来的情感启发,创造符合音乐心境的舞蹈内容,从而具有较强的感情基础。

  根据上述情况描述,在舞蹈创作旋律方面可以总结为下述几个形式:一是演绎形式,即在音乐十分流畅的情况下,让编舞者随之翩翩起舞,舞蹈内容随着音乐节奏的变化而呈现相应的发展;二是对抗的形式,即脱离舞语,创造出同舞语相对的具有对抗性的形象语言,最后使得配合后的音乐和舞蹈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效果,这种形式的舞蹈创作旋律具有很强的表现感,能够从对比的形式实现主题的凸显;三是对话的形式,即把音乐仅当作一种烘托舞蹈的角色,然后有目的地配合舞蹈动作,让舞蹈可以充分的单独展现,这种形式的舞蹈创造是以音乐为起子,启发下一步舞蹈的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连贯性;四是忽略的形式,即音乐和舞蹈彼此单独展现,互不干扰,这种形式的舞蹈旋律创造需要具备较强的情思,能够有效地将舞蹈和音乐区别开来,从而实现彼此的独立;五是变化式,即通过另一种舞语来代替原本音乐所阐述的某种舞语,最终来获得某种特别的效果,但是最终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是想通过音乐旋律来推动舞蹈所展示的情绪,最终又展示旋律的意义,获得旋律和舞蹈之间最协调的合作方式,完美地将舞蹈作品表现出来。

  三、舞蹈音乐和舞蹈表演情感布局

  舞蹈的结构往往很大程度上受到舞蹈音乐情感布局的影响,舞蹈音乐情感布局将直接影响舞蹈表演者期望表达的内容、情绪以及相关的表演时间和顺序,除此以外,也关系着段落结构跟主题思想。一般的群众自娱自乐性舞蹈,从整体而言,除了段落结构并不复杂外,整个舞蹈也只呈现一种情绪,所以它所呈现出来的情感是比较单一的,而仪式类舞蹈,情感的布局往往紧紧的配合仪式内容,舞蹈的情绪将随着仪式的变化而随之变化。比如逢年过节时候展现的节庆舞蹈、一些民间流行的驱魔舞蹈等等。

  从舞蹈音乐和舞蹈表演的情感布局的复杂程度来看,舞蹈表演的情感布局深受音乐结构复杂程度的影响,一般而言,如果遇到音乐结构比较复杂的作品,舞蹈内容通常情况下也会随之变得相对丰富多彩,时而欢快时而忧郁,时而温柔时而激情,情感也相对而言比较丰富,它通常在舞蹈段落和段落之间,体现出一种特别的或是对比的情感,这也使得舞蹈表现呈现出较大的情感起伏,给观赏者以强烈的感官刺激。一些具有剧情的舞蹈和舞剧往往情感都呈多线索发展,除了段与段之间呈现变化发展外,同一段落也会夹杂着不一样的情感线索,特别是在交响性舞剧当中所展现的对比性尤为强烈,一般在创作舞蹈音乐的时候,往往会采用一些旋律的走向、和声的色彩、节拍的切割、音色的搭配、调性的转换和空间的创意因素来形象和帮助所要展现的音乐的情感内容。而当舞蹈音乐结构比较单一的时候,舞蹈表演内容和形式也趋于简单,简单的音乐结构背景下不大可能衬托复杂的舞蹈表演,否则将会使得音乐和舞蹈表现呈现出较大的反差,让观赏者觉得表现形式不一,主题不一致等反面效果。为此,舞蹈表演的情感布局要根据音乐结构的复杂程度来进行,不能一厢情愿的分割开来,使得两者不能实现协调和统一,最终破坏舞蹈的表演观赏性。

  舞蹈音乐表现性的艺术形象

  1.情绪的表现。

  舞蹈和音乐在呈现的过程中是密切联系的,舞蹈负责给人带来视觉享受,而音乐负责给人带来听觉享受。舞蹈和音乐的完美结合为人们情绪的抒发提供了一种重要支持。随着舞蹈音乐节奏变化,人们的情绪、情感也会相应发生变化,会随舞蹈音乐的深入表现被逐渐激发出来。

  2.性格的形成。

  舞蹈音乐能表现出性格,是通过舞蹈音乐塑造人物情绪的表达来实现的。情绪在某种程度上是性格的显性表现,同时性格也会在无形中影响、控制人们的情绪。可见,舞蹈音乐对人们性格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

  舞蹈音乐的描绘性艺术形象

  1.对大自然事物的描绘。

  对大自然事物进行描绘的典型舞蹈音乐是柴可夫斯基的芭蕾舞剧《胡桃夹子》。这场芭蕾舞剧向人们展现了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体现了鲜明的童话主义色彩。《胡桃夹子》具体讲述的是圣诞节的时候,女孩意外得到了一个胡桃夹子。到了晚上,女孩梦见胡桃夹子变成王子,王子带着她游戏、作战,带女孩充分感受到了快乐的时光。《胡桃夹子》第一幕“雪花圆舞曲”中,创作者应用了长笛和各种弦乐器,在应用一种音型的同时进行二度下行演奏,并在雪花飞舞的时候换用单簧管演奏。乐器的多样应用和及时转换给人们带来了别样的视听感受,也激发了人们的想象力,引起人们心灵上对乐曲的认可和共鸣。

  2.对场景和动态形象的描述。

  对场景和动态形象的描述主要以莎士比亚的著名戏剧作品《罗密欧与朱丽叶》为例。《罗密欧与朱丽叶》第一场向人们展现了两个充满了仇恨的家族以及两个家族之间的对峙画面。在舞蹈音乐表演中,舞蹈音乐表演者最开始应用的是低沉的大管和小提琴。应用这两种乐器形式向人们描绘、展现了提尔伯特暴躁的情绪和态度。舞蹈音乐表演者之后使用弦乐器,以轻快的节奏和曲调向人们表现罗密欧与伙伴的挑衅行为。在这些乐器的配合演奏下,械斗开始。而在械斗场景开始后,舞蹈音乐表演者开始应用快速、紧张、激烈的和声,并配合以击剑声,向人们表现打斗场景的激烈和混乱,给人带来身临其境的感受。在械斗发展最激烈的时刻,钟楼的钟声突然想起,表演者和各个管弦乐队纷纷走下台,舞蹈音乐表演结束。

  另外,舞蹈音乐《远山的孩子》作品中将三个失学留守儿童作为典型代表,通过描述揭示了城乡发展差距,也向人们展示了城乡发展差距带来的社会贫富差距问题。舞蹈音乐表演创作中通过典型人物形象的塑造和典型环境的营造,为人们展现了同一片环境下不同命运人的生活情况。《远山的孩子》舞蹈的中间部分,描绘了在酷暑环境下劳作的孩子,这些孩子在劳作的时候会听见远处的读书声。舞蹈音乐借助常见的音乐表现形式,将人们能够在学校周围听见的读书声转变为舞蹈的画外音,让欣赏舞蹈音乐的人能够通过舞蹈音乐联想到读书的场景。将学校上课、放学的铃声和留守儿童的劳作生活形成鲜明的对比,给人一种直观的视觉形象对比冲击。

  3.对人物形象的描述。

  例如,舞蹈音乐《睡美人》第二段在公主睡过去的时候,舞台应用管弦乐器营造了一种悲伤的氛围,生动刻画了在公主睡过去之后国王夫妇的痛苦。舞蹈音乐演奏应用不同乐器模拟了国王夫妇的哭声,给人们带来身临其境之感。而舞蹈音乐《士兵的故事》中“魔鬼之歌”,创作者应用一种创新的方式生动刻画了魔鬼的形象,并应用管弦乐器弹奏出平稳的节拍,吸引人们对小丑的形象展开联想。不仅如此,还应用了低音大管,通过音程的上下起跳来稳定音型,给人描绘了一种挣扎着的魔鬼形象,具有生动、形象、直观的特点。

  舞蹈与音乐概述

  (1)舞蹈的基本构成。

  所谓舞蹈,指的是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利用身体的动作来表达情感的一种艺术。舞蹈具有三大组成要素,即动作、表情、节奏。其中,动作和表情是因为舞蹈是一种有形艺术;而节奏,则是因为舞蹈和音乐存在紧密的关系。舞蹈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以音乐为伴奏,以节奏性的动作来表现。具体呈现包括以下三个方而:第一,动作的强弱、快慢、张弛,都与音乐有关。第二,舞蹈表演者要想顺利的表达出作品中的情感,不能缺少音乐的烘托。第三,舞蹈队形的排列变化、编排创作,都要和音乐的设计相符合。对舞蹈而言,比表演还要重要的是编排。在这个特性下,一个优秀的舞蹈作品,在开始创作时就会考虑到服装、灯光、关术、动作、音乐等各个因素。所以,舞蹈形象的树立和舞蹈动作的编排,都不能离开音乐的设计,是舞蹈作品是否成功的标志之一。

  (2)音乐的基本构成。

  从狭义的角度讲,音乐的构成要素指的是音的长短、高低、强弱、音色等。其中,节奏和旋律是构成音乐的基本要素。所谓节奏,指的是音乐在运动的过程中音的长短和强弱。旋律指的是乐音按照一定的节奏横向组织起来。除此之外,音乐还包括了和声,包含和弦、和声进行;包括力度,即音的强弱程度;包括速度,即音乐进行的快慢;包括调式,音按照一定的关系连接在一起,但却是以一个音为中心构成了整个体系;包括曲式,即横向的组织结构;包括织体,即不同声部之间的组合形式等。从广义的角度讲,音乐是用来表达人们的思想、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形式,强调的是音乐与感情的相通。音乐品位的高低,能够看出一个人的言行举止、生活情趣、审关意愿等。

  舞蹈与音乐的关系

  (1)共性。

  舞蹈和音乐的共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两者除了拥有艺术特征以外,都是时间艺术,在实践上互相进入对方的艺术领域。在欣赏舞蹈时,音乐作为它的重要组成部分融入舞蹈之中。

  第二,音乐中的乐段和舞蹈中的舞段都是自身艺术上最小的单位,但是却都具有完整的结构。

  (2)差异性。

  音乐与舞蹈的差异性能够直观的感受出来:

  第一,音乐是听觉艺术,舞蹈是视觉艺术。

  第二,舞蹈受到场地、灯光、演员的约束比较大,而音乐则没有空间或外界条件的限制。

  第三,音乐是在塑造抽象的艺术,逻辑组织严密、符号丰富;舞蹈强调具象的表达,能够将音乐中的隐喻信息转化为可视的艺术形象。通过音乐与舞蹈的合成,来展示出音乐的内涵。

  中国古典舞与古典音乐的联系

  中国目前的古典舞,并不等同于古代舞,是对民族传统舞蹈的当代阐释。它在发展过程中依靠许多文化思想要素,植根于古代的文化中。同样的,古典音乐也不是古代音乐,是在中国古代音乐文化思想的熏陶下所形成的。

  (1)文化思想联系。

  在古代,音乐、舞蹈、诗歌是一项综合艺术。从发展历程上来看,最初用于祭祀天地、山川、祖宗等大型的典礼活动中,隋唐时期发展成为宫廷乐舞,明清以后体现在戏曲中的舞蹈,这些都与音乐具有紧密相关的联系。纵观发展过程,舞蹈与音乐是同时出现的,两者同时演出,没有出现过分离的现象。正因如此,舞蹈和音乐在文化内涵上具有一致性。中国古代儒家思想是主流思想,在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中一直占据着正统地位,对我国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另外,道家思想也对中国文化思想有所影响,中国的古典音乐和舞蹈就是在儒家和道家的思想影响下发展而来的。儒家和道家思想反映在舞蹈上,其动作形成了拧、倾、圆、曲的形态,具有相辅相成和矛盾对比的运动规律。古典舞的核心是圆,轴心是腰,以内聚劲力表现动作的收放、进退、离合、始返,形成协调、适度的关感。反映在古典音乐上,单音体系的旋律走向欲上又下、强弱穿插,节奏有快有慢,从而塑造出一种清新空灵之感。当代的古典舞和古典音乐,在形式上与古代舞蹈、音乐产生了很大的区别,但其本质仍然在向外体现着关和文化。优秀的舞蹈作品,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以文化为支撑。现代舞蹈或音乐的编排创作,如果以古典形式出现,必须在文化和思想的指导方向上,依赖于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涵。

  (2)韵律联系。

  音乐对于舞蹈的作用,最直接最基本的表现在于音乐能够配合舞蹈在过程中完成情绪的表达,性格的体现,气愤的烘托,动作的组织。也就是说,舞蹈需要音乐来强化和激发,没有音乐,舞蹈在情感的表达上就会丢分。中国古典舞的韵律,强调的是人体运动的划圆轨迹,强调划圆运动中的反倾向,强调以腰为轴的原动力。因此,动作元素需要气韵引导、形神兼备。而古典音乐的韵律走向与舞蹈有很多契合点,一般情况下,音乐中的强弱拍具有弹性节奏和点线结合的特点。具体在节奏上的呈现就是附点或切分,中间和两端有神有赶。在这种节奏下,动作就会形成动静、缓急、刚柔。因此,古典音乐的动律特点和韵律感,与古典舞蹈的身韵特征十分类似。这种相似感,使舞蹈和音乐产生了贴切的联系。

  舞蹈与音乐的内在联系

  舞蹈是舞蹈者通过利用“舞姿”的不断变化进行情感、思想演绎的一种艺术形式。而音乐则是通过利用一定的节奏、和声乐音、乐句以及旋律的结合与变换进行情感、思想、生活表达的一种艺术形式。

  由此可见,舞蹈与音乐具有一定的相同性,且在通常情况下,舞蹈的开端大都以音乐情感进行引入,并结合既定的舞蹈换面与行为进行舞蹈情感展现的,舞者的物资以及情感的抒发随着音乐的变换而变换。因此,一名合格且优秀的舞蹈表演者,不仅要准确掌握舞蹈技技巧与能力,也要具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在舞蹈学习与表演创作中,融入音乐意识,感受音乐内涵,用以强化舞蹈感染力与灵动性,从而实现舞蹈教学与创作的优化发展。

  舞蹈教学与创作中音乐意识培养的重要性分析

  (一)舞蹈教学中的音乐意识培养

  由上述分析可知,音乐素养是舞蹈教师以及舞蹈编导者所应具备的基础艺术素养,是舞蹈教师与编导者在教学与创造中,有效把握音乐本质,实现借助音乐节奏、画面、情感、质感提升舞蹈教学情境,强化舞蹈艺术表现力与感染力的重要前提条件,由此可见,在舞蹈教学中培养学生音乐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对此舞蹈教师可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具体实现:

  其一,利用音乐艺术视觉效果以及音乐特定环境下的反衬效实现音乐个性化的舞蹈演绎,从而锻炼学生艺术表现的自我性、超然性。

  其二,构建舞蹈角度下的音乐基础知识课程,用以强化学生音乐敏捷性、感悟性,强化学生音乐思维。例如,舞蹈教师可与音乐教师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制定教学方案,依据学生肢体训练、舞蹈思维培养教学基础上,提供具有关联性的音乐教学资源,使学生在而二者相互结合作用下,产生共鸣,实现舞蹈教学中音乐意识的培养。

  其三,增强音乐乐器体验课程教学。在舞蹈教学中,组织开展打击乐器体验式教学,有利于提升学生对乐感的感知能力,促进学生音乐意识的提升。

  (二)舞蹈节奏创作中的音乐意识

  从舞蹈节奏角度出发,舞蹈创作中的音乐意识培养重点体验在舞蹈编导者对舞蹈与音乐“合”、“非合”、“分”三种关系形态的掌握与运用。首先,舞蹈与音乐“合”关系:“合”主要是指,舞蹈创作对音乐艺术视觉上的一种表现,通过二者的有效结合,强化舞蹈对受众的视听冲击力,用以提升舞蹈艺术魅力。例如,芭蕾舞。芭蕾舞的舞蹈创作被称为“可以看见的音乐”,其每一个舞蹈动作都像是一个个音符在跳动,不同的舞蹈跳跃动作是对乐曲中不同节奏、和声以及质感的演绎,是舞蹈编导者音乐素养与舞蹈技能的完美结合。其次,舞蹈与音乐“非合”关系:“非合”主要是指,舞蹈创作对音乐所具有的特定情境进行反向利用,呈现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二者的相辅相承或相反相成营造出一种反衬效果,从而提出舞蹈内在情感,在心理上给予受众情感体验。

  例如,古典舞。在多数古典舞中,常利用舞蹈与音乐“非合”关系,实现舞蹈创作思想。如,利用明快的音乐背景进行舞蹈初始的引入,但其舞蹈动作确表现的轻柔而缓慢,每一个舞蹈节奏都将音乐进行了合理的割分,在心理上给人以意境深远的感受。此外,舞蹈与音乐“分”的关系:“分”主要是指,舞蹈与音乐不具备重叠、应和、反衬的形态,二者“我行我素”,用以实现音乐对舞蹈创作背面的渲染与烘托。例如,现代舞。在现代舞中,舞蹈与音乐“分”关系的利用较为常见,音乐的快慢节奏,为现代舞舞蹈环境进行营造,调动观众情绪,强化舞台效果。

  (三)舞蹈画面创作中的音乐意识

  舞蹈画面创作中音乐意识的培养是,实现舞蹈画面与音乐画面平衡与协调发展的内在需求,科有效提升舞蹈艺术的审美性。例如,在现代舞的画面创作中,舞蹈画面与音乐画面的展现多集中在独白场景中。如,在《雷和雨》、《春江花月夜》中双人舞片段中的女声独唱(“繁漪的自我幻想”)以及单人舞片段古筝音乐(“月下少女情怀”)中,均体现了舞蹈编创着的音乐意识。

  (四)舞蹈质感创作中的音乐意识

  质感是音乐乐器的重要体现,不同乐器的不同保现形式,实现了音乐音符的有效延伸与拓展。在舞蹈创作中,借助音乐乐器进行舞蹈舞姿与情感表现,可有效提升舞蹈艺术魅力。例如,钢琴在芭蕾舞中的演绎,音乐的灵动性使舞蹈者的肢体表现,也变得更加空灵、明快与美妙。又如,打击乐器在现代舞训练中的应用,有效展现了舞蹈者肢体中舞蹈力量的展现。结论总而言之,舞蹈与音乐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二者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在舞蹈教学与创造中培养音乐意识,有利于强化舞蹈教学质量的提升,促进舞蹈内容情感体验上的优化展现。因此,在舞蹈教学与创造中建立音乐意识培养机制,已成为舞蹈表演艺术发展的必然趋势,对舞蹈教育的提升具有重要积极影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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