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考点:疫苗流通概述
(一)使用计划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本地区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
使用计划应当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
(二)供应和销售
1、第一类疫苗
疫苗生产、批发企业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区的市级或县级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
种单位和乡级医疗卫生机构。
2、第二类疫苗
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
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
设区的`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得直接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
(三)索证和记录
1、疫苗接收、购进索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向疫苗生产、批发企业索取规定的证明文件。
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2、疫苗购销、分发、供应记录
疫苗生产、批发企业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在本行政区内增加免费疫苗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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