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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精选9篇)
引导语: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1
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为了给在危机中或者危机过后的师生员工提供心理支持,减轻危机在心理层面造成的负面影响,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维护学校师生员工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秩序,以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心理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分工:
秦xx,全面组织协调指挥,报告学校校长
李xx,教师的调配与补位,提供学生日常的档案
潘xx,给区域心理专家打电话获得相关指导
陈xx,通知各班班主任,稳定班级其他学生情绪
刘xx,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张xx,维持秩序,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孙xx,组织校家委会成员进行正面宣传引导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目的
(一)加强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在培训学习中增进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更加地热爱生命。
(二)加强对特殊学生的研判。班主任、任课教师在日常中要关注特殊家庭的学生,特殊性格的学生,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生的影响,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三)加强对身处危机中的学生进行靶向干预。对身处危机中的学生给予精确的策略支持,让学生认识危机事件,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
(四)加强健康校园的创建。在日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师生员工良好习惯的的培养与养成并且学会自我关怀,营造适合学生成长、教师员工舒心的健康氛围,不断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师生员工的心理品质。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一)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三)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四)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四、心理危机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一)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二)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三)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四)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五)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六)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七)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及时发现问题各班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实行转介。
(二)按时报告讯息学生发现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或者启动“澳门路小学紧急吹哨群”。
(三)及时安排监护学校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相关家长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校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校将及时报告上级,听取专业部门的建议,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妥善阻控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有关部门应及时阻断。
(六)实施靶向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教导处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采取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后续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校长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教导处、总务处、保安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卫生老师或者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专家指导下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复盘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教师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2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制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学习制度。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任课教师通过网络、书籍学习有关心理知识。
2、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3、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三、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施
(一)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和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尊重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学校通过讲座、课程等途径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各班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二)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卡
由班主任通过询问、家访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对于特殊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卡。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在学生层面,培养大队干部、班干部为心理辅导员,负责本班同学心理健康健康方面的联络,对班级内出现的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初步判断,并报告班主任。
在班主任层面,教导处根据工作需要对班主任进行基本的心理健康水平甄别和基本的心理辅导技能的培训,增强班主任对学生心理健康的了解。
3、建立心理咨询老师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老师或班主任在发现学生存在较严重心理危机、超出学校心理咨询范围的,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报告给学校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转介工作。
(三)干预措施
对于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辅导员、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教导处及心理健康教育老师负责与个别学生的谈话和跟踪访问。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可以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辅导为主。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建议到相关医院的心理门诊接受咨询、治疗(必要时接受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四)后期跟踪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对其要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心理健康教育老师每月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3
为了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各中小学校校长(园长)
(二)各中小学校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德育处、年级组、卫生室、心理辅导室等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心理辅导室。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各班班主任应积极协助学校负责人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当下的危机。
(一)高危个体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3.存在诸如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
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二)警示讯号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心理教师和班主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
(二)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
(三)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学校层面工作: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举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每年对新入学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查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2.每年对三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1)对不能适应学习环境的学生进行排查;
(2)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排查;
(3)对心理压力太大的学生进行重点排查。
(二)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1.学生发现有同学存在严重心理问题时,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心理教师汇报。
3.专(兼)职心理教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主任,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4.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每周一次向专职心理教师了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
5.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汇报。
(三)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评估制度
心理危机评估小组对学校,校医务室,心理教师等报告上来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不确定或评估困难的,可邀请心理危机专家进行评估。
五、危机干预
(一)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二)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再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三)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心理教师,校医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心灵家园及学生所在年级。
(四)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鉴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心理危机评估小组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校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校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校亦指派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六、后期跟踪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对其要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每月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专职心理教师,学生干部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各学校要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4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运用寻常方式不能应对或处理目前所遇到的内外部应激而陷入极度的焦虑、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状态。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心理危机的反应主要表现在生理上、情绪上、认知上和行为上。生理方面:肠胃不适、腹泻、食欲下降、头痛、疲乏、失眠、做恶梦、容易惊吓、感觉呼吸困难或窒息、哽塞感、肌肉紧张等。情绪方面:常出现害怕、焦虑、恐惧、怀疑、不信任、沮丧、忧郁、悲伤、易怒,绝望、无助、麻木、否认、孤独、紧张、不安,愤怒、烦躁、自责、过分敏感或警觉、无法放松、持续担忧、担心家人健康,害怕染病,害怕死去等。
认知方面:常出现注意力不集中、缺乏自信、无法做决定,健忘、效能降低、不能把思想从危机事件上转移等。行为方面:呈现反复洗手、反复消毒、社交退缩、逃避与疏离,不敢出门、害怕见人、暴饮暴食、容易自责或怪罪他人、不易信任他人等。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
(二)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3、存在诸如失恋、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明显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0、其他经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三)对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其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成立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心理危机排查方式具体排查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自行确定,例如通过学院“学生心理委员”、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了解学生的情况,筛选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并填写浙江万里学院心理危机学生干预登记表。
四、心理危机干预分类措施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1、发现学生心理异常情况信息,必须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和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由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初步的诊断并提出相关建议。如有必要,可转介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2、根据诊断情况,可进行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如果诊断学生确有心理疾病但尚可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应立即告知学生家长,请家长到校协商解决。如家长希学生休学专心治疗,则学院配合办理休学手续;
如家长希学生在校继续学习,学院应告知学生可能出现的情况,并请家长出具相关书面说明。学生在校边学习边治疗期间,学院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关注学生动向,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并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沟通情况,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同时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学生工作。
(2)如诊断学生需配合药物治疗,且不适宜在学校继续学习,应派专人监护,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将学生带回家休养治疗,同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3)如诊断学生需要住院治疗,学院应派专人临时负责,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家长到校后,学院要与家长协商并签署有关文字性材料,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治疗,并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手续。如学生家长不同意送对口医院要求回家治疗,应同意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学生家长同意,将学生送到医院要慎重,以免发生纠纷。
(二)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各级学生心理异常检测网络一旦发现或知晓学生有自杀倾向(学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应立即向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班主任与学生组成的监护小组,在“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导下,可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学生辅导员和监护小组对其实行24小时监护。
2、立即通知有自杀倾向学生的家长尽快赶到学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注意不要告知学生校方已通知家长,并要求家长也不要告知学生,以免激发或加重所干预学生的自杀意念。
3、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向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报告,经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评估,如诊断有自杀意念的学生需立即住院治疗,学院与家长协商,让家长负责将学生送到对口医院治疗,同时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如学生家长不同意到学校对口医院治疗、要求回家治疗,学院在督促学生家长办理有关手续以后,方可同意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带回家治疗。
4、如诊断有自杀意念学生需回家休养治疗,其所在学院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学院不得让有自杀意念的学生继续留在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意外。
(三)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院,由医院负责实施紧急救治或转到其它医院救治,情况紧急也可直接拨打120。同时,立即向学院领导、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报告情况。
2、及时向学校保卫部或公安部门报告,由保卫部或公安部门负责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的康复或发生意外。
5、应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同班级同学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如有必要可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四)对有因心理因素引起的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有伤害他人意念的学生,学院发现后应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并请保卫部配合首先予以控制,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安全,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对已实施伤害他人行为的学生,主要由学校保卫部处理,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
2、学院向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报告,向主管的校领导报告情况。
3、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并需住院治疗,应及时通知家长到校,请家长出具书面意见,由家长负责将学生送至学校对口的医院治疗。如学生家长不同意到学校对口医院治疗、要求回家治疗,则由家长将其带回家治疗,并及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
4、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并需回家休养的,学院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及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发生意外。
五、建立心理问题学生愈后鉴定及跟踪制度
(一)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的学生在申请复学时,要提供县级以上专门医院精神专科的鉴定确已康复、可正常大学学习的书面证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二)学生复学后,辅导员要进行密切关注,定期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请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配合学院进行跟踪和辅导。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后,学生辅导员及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学生辅导员及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保证资料详细完整。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预案中的各项规定如与学校所制定预案有不一致之处,以学校预案为准。
附:相关电话:
学校心理咨询室:
学院心理健康领导小组成员电话: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5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心理危机事件的频发使得心理干预成为了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家长们亟需关注和研究的焦点。针对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定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从预案的结构、方案内容和实施步骤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预案结构
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引言、背景描述、应对方案和实施步骤。
引言部分是对预案的目的和重要性进行说明,旨在提醒读者对于心理危机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背景描述部分主要介绍了小学生心理危机的'现状和特点,同时对常见的危机事件进行概述,以便引起相关人员的共鸣。
应对方案是预案的核心内容,包括心理干预的原则、方法和技巧等进行详细阐述,以便实际操作的指导。
实施步骤部分主要从发现心理危机、评估情况、制定干预方案、实施干预和跟踪反馈五个方面详细说明了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二、应对方案内容
应对方案是预案的核心部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心理干预的原则:以学生为中心,以尊重和关爱为基础,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
2.心理干预的方法:采用个别谈话、小组辅导、游戏活动等形式,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3.心理干预的技巧:充分倾听学生的内心需求,关注身体和语言的非言语暗示,尊重学生的个人权益。
4.紧急情况的处理:对于紧急情况,如自杀、自伤等危险行为,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立即向学校领导和家长报告。
5.各个角色的职责:明确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的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心理危机的干预和预防。
三、实施步骤
具体的实施步骤是预案实施的关键,需要各个相关人员的密切配合和操作。以下是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施步骤:
1.发现心理危机: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通过日常观察、学生自愿反应和第三方通报等方式发现学生心理危机。
2.评估情况:及时进行心理评估,包括面谈、心理测量和行为观察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和问题的严重程度。
3.制定干预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别或集体的心理干预方案,明确目标、内容和时间。
4.实施干预:教师或心理专业人员依据方案进行干预,采用合适的方法和技巧辅导学生,重视学生的参与和自主权。
5.跟踪反馈:定期或不定期地跟踪学生的心理状态和干预效果,进行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通过以上的实施步骤,可以实现对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及时干预和有效解决。
结语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明确预案结构、详细应对方案和具体实施步骤,可以帮助教育工作者和家长们更好地把握干预时机,有效解决小学生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6
近年来,心理健康问题在小学生中日益突出。为了提供更好的心理支持和干预措施,制定一份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这份预案将详细说明在遇到心理危机事件时,学校和教师应该如何行动,以便及时、有效地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疏导情绪,并保证他们的安全与健康。
一、心理危机定义与风险因素分析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在面临突发、重大变化或不可控事件的时候,无法顺利应对,产生严重的心理困扰和负面情绪反应的状态。小学生面临心理危机的风险因素包括家庭问题(如父母离异、家庭暴力)、学业压力、人际关系困扰、身体或性别意识不适应、自我价值感缺失等。
二、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的制定
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学校需要制定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和课程,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
2.建立专业心理团队:学校应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干预服务。
3.开展心理评估: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及早发现问题并干预。
4.提供心理支持:建立心理支持机制,为学生提供机会去倾诉、互相支持。
5.制定完善的干预措施:为应对不同的心理危机事件,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包括学校和教师的具体行动指南。
三、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的具体操作
1.学校危机事件处理:
a.心理危机事件的及时发现:学校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和行为举动,及时发现潜在心理危机事件。
b.心理危机事件的报告和登记:学校内设心理危机事件报告机制,任何有关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都应该立即报告至专业心理团队。
c.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由学校和专业心理团队共同制定针对该事件的干预措施,并按照计划执行。此外,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情况,并提供家庭支持。
2.教师的心理危机事件处理:
a.教师心理危机事件的'辨识:教师应具备辨识心理危机事件的能力,关注学生的表现、言行和情绪变化。
b.心理危机事件的记录和汇报:教师需将发现的心理危机事件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学校报告。保证信息流畅和准确。
c.心理危机事件的初步干预和引导:教师应根据预案提供初步的心理支持和引导,如耐心聆听、鼓励表达情感,以及适时地引导学生寻求专业心理咨询。
d.心理危机事件的汇总与交流:学校应定期召开教师会议,分享并讨论所发现的心理危机事件,改进干预措施和策略。
结语:
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至关重要。学校和教师需要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困扰,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干预,以确保学生成长发展的同时,心理健康得到有效的保障。这份预案是学校和教师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为了让每位学生拥有快乐、健康的成长环境而设计的。通过预案的实施,我们相信孩子们将能更好地应对心理危机,并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7
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成立“杉城镇中心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小组由负责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领导,成员由德育处负责人、班主任、校心理咨询员、心理健康教师。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第二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第三条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第四条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 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 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 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 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 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第五条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 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六条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 对严重心理异常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咨询室。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提出相关建议,并转介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1.如果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所在班级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情况。心理咨询室根据班级报告或学生本人要求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
2.如果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第八条 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自杀意念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2.由心理咨询室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进行评估,如果在校内可以解决,由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如果情况严重,及时转介到专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进行救助。
3.尽快通知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家长到校,家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 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有学生处、德育室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询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第十条 对已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要立即将其送往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向学生处汇报情况。
2.学生处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和处
理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 .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第十一条 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第十二条 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三条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 危机干预是一项专业性强、要求高的工作,专、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能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要重视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以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及危机干预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法。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8
为切实提高广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隐患,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级心理互助员的组织体系:
各班设立班级心理互助员男女各一名,同一楼层十名心理互助员中设小组长一名,同一年级四个小组长中设大组长一名,大组长直接对学校专职心理教师鲁老师负责。
二、班级心理互助员的日常工作:
各班男女心理互助员分别了解本班中男女同学心理情况,通过逐层汇报或以心理辅导教师的座谈会形式向心理辅导站汇报。
三、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的运行:
学校建立一支由专兼职成员组成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对心理互助员上报的信息进行分析、甄别,对涉及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轻性神经症的'同学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涉及重性神经症和重性精神病的同学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其及时到专业心理咨询中心和专业医院接受咨询和治疗。
四、班主任在心理预警、干预、维护中的工作:
班主任是学生生理和心理情况的最直接管理者,对于学生的生理变化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向年级管理组上报。对于学生的明显心理问题及时与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鲁老师联系,由心理辅导站视问题轻重指定相应心理健康教师进行辅导和干预。
五、心理互助员与心理辅导教师的成长:
学校心理辅导站定期召开班级心理互助员会议,通过经验介绍和专业培训提高其助人技巧,通过奖励和表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定期开展班主任队伍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介绍常见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障碍、重性精神病的典型特征,提高其识别能力;定期举办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沙龙,通过交流提高助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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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学校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
根据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干预、预警和应急,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6.协调合作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需要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一)危机干预对象
1.在校心理健康普查及“学生心理档案”中筛选出来的有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学生。
2.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3.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
4.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
5.性格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7.青春期情感问题,如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班的学生等。
9.已诊断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0.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二)组织机构
根据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现状及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实施计划,成立“XX镇初级中学心理辅导和干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处室人员及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要负责好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全面实施,成员之间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同时互相沟通和互相学习,合理的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可以促成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具体实施总体而言,根据本校学生的心理特点,建立具有特色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其中,以心理健康、心理危机知识的教育为立足点,以心理危机干预中的“预防、预警”为重心,建构全方位、各个部门协调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1.教育与预防系统:“立足教育,重在预防”是心理危机干预的基点。
2.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教育与预防工作理念:要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生命价值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生命;大力开展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大力开展危机应对教育,提高学生对心理危机的辨识和应对能力;组织引导各班委会、大队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协会,通过学生心理危机协会,进一步深入开展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宣传与调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各年级组(教研处)、学校德育处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3.针对本校小学生开展以下心理危机教育及预防工作:
(1)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团队建设。
该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德育处负责人、心理咨询师、班主任等,负责我校学生心理危机知识宣传和教及危机干预工作的总体策划和实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辅导提供政策、人员、物质、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同时,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我校中学生心理特点、心理危机处理情况,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实施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进一步强化心理健康教师和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
相关教师继续参加各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鼓励其他教师参加培训、以及C证的认证考试。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管理一线工作者、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心理健康辅导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普查筛查出来的高危人群做到早了解、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班主任逐步开展撰写“班级心理日记”,积淀相关案例,逐渐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卡资料;组织有关成员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评估,包括对危机干预学生的康复状况进行鉴定,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对危机干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与辅导,记录并跟踪个案,建立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档案。
(3)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心理工作室。
心理辅导老师接待心理困惑及心理危机学生,进一步让学生了解和熟悉校心理工作室的服务和工作;开通心理危机专线电话和信箱方便学生随时获得帮助。
(4)做好心理危机知识宣传和普及。
做好考前心理讲座、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等一系列活动。
(5)根据班级辅导活动意向表,逐渐落实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主题班队团体辅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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