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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单打竞赛规则

时间:2024-10-30 09:58:34 偲颖 网球培训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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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单打竞赛规则

  网球单打是奥运会上的项目,大家知道其中的规则是怎么样的吗? 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网球单打竞赛规则,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网球单打竞赛规则

  竞赛规则1:

  第一条场地设备

  球场是一个长方形,长23.77米(78英尺),宽8.23米(27英尺)。用球网将全场横隔为二等区,球网悬挂在直径不超过0.8厘米(1/3英寸)的绳或钢丝绳上,球网两端悬挂或越过在直径不超过15厘米(6英寸)的圆形网柱或边长不超过15厘米(6英寸)的正方形网柱顶上。网柱高不得超过网绳顶部2.5厘米(1英寸)。网柱中心距边线外沿0.914米(3英尺)。网柱高度应使网绳或钢丝绳的顶部距地面1.07米(3英尺6英寸)。当一兼有双打和单打的场地(见规则第三十四条)挂着双打球网用于单打时,球网必须用高度为1.07米(3英尺6英寸)的两根支柱支撑,这两根支柱称为“单打支柱”。它的直径或边长不得超过7.5厘米(3英寸),单打支柱中心距单打场地边线外沿0.914米(3英尺)。球网应充分展开,完全填满两柱间之空隙,网孔大小以不让球穿过为准。球网中央高0.914米(3英尺),并用不超过5厘米(2英寸)宽的白色中心带绷紧束于地面。网顶的绳或钢丝绳要用白色网边布包缝,每边宽不得少于5厘米(2英寸),也不得多于6.3厘米(2 1/2英寸)。在球网、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单打支柱上均不得有广告。球场两端的界线叫端线;球场两边的界线叫边线。在球网两侧6.40米(21英尺)处的场内各画一条与球网平行的横线叫做发球线。联结两发球线的中点画一条与边线平行的线,线宽5厘米(2英寸)叫做中线,中线与球网成“十”字形,将发球线与边线之间的地面分成四个相等的区域叫做发球区。在端线的中心,向场内画一条10厘米(4英寸)长、5厘米(2英寸)宽的垂直于端线的短线叫做中点。全场除端线可宽至10厘米(4英寸)外,其他各线的宽度均不得超过5厘米(2英寸),也不得少于2.5厘米(1英寸)。全场各区的丈量,除中线外都从各线的外沿计算。所有的线应是同一颜色。如在球场后面放置广告或其他物品时,则不得使用白色、黄色。任何浅颜色,只有当其不妨碍运动员视线时,方可使用。如广告放置在位于球场后面的司线员的坐椅上,这些广告也不得使用白色或黄色。任何浅颜色,只有当其不妨碍运动员视线时,方可使用。

  注:戴维斯杯,或国际网联主办的其他正式锦标赛规定,端线以外至少要有6.40米(21英尺)的空地,边线以外至少要有3.66米(12英尺)的空地。司线员的坐椅可安置在球场后面6.40米(21英尺)的空地内,或安置在球场旁边3.66米(12英尺)的空地内,只要坐椅凸出该区不超过0.914米(3英尺)即可。

  第二条球场固定物

  球场固定物包括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还包括球场四周的挡网、看台、固定的或可移动的座位或坐椅及其占有人;安置在场地周围上空的设备,以及在各自位置上的裁判员、辅助裁判员、脚误裁判员、司线员、拾球员等。

  注:所谓“裁判员”包括裁判员和那些在球场上有权获得一席位,以及被指定协助裁判员临场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球的大小、重量和弹力

  球为白色或黄色.外表毛质均匀,接缝处没有缝线。球的直径是6.35—6.67厘米(21/2-25/8英寸),重量是56.7-58.5克(2-21/16盎司)。球的弹力为:从2.54米(100英寸)的高处自由落下时,能在混凝土地面上弹起1.35一1. 47米(53-58英寸);气温在20℃(68°F)时,如果在球上加压8.165公斤(18磅)时,推进变形应大于0.56厘米(0.22英寸)、小于0.74厘米(0.29英寸),复原变形应大于0.89厘米(0.3英寸)、小于1.08厘米(0.425英寸)。此二变形值为对球之三轴所施的各试验读数平均值,每:二读数不得相差0.08厘米(0.03英寸)。在海拔1219米(4000英尺)以上地方比赛时,可以使用另外两种球。第——种球落地后弹起的高度应大于121.92厘米(48英寸)、小于135厘米(53英寸),其他规格同上所述,其球内压力应大于外界压力。这种球通常称之为“有压球”。第二种球落地后弹起的高度应大于135厘米(53英寸)、小于147厘米(58英寸),其他规格也同上所述,其球内压力几乎和外界压力相同,并且已置于特殊比赛的气压下有60天或更长时间。这种球通常称之为“零压球”或“无压球”。

  第四条球拍

  球拍如不符合下列规格,则不得在比赛中使用。

  (a)球拍的击球面必须是平的,由弦线上下交替编织或联结组成,其组成格式应完全一致。每条弦线必须与拍框联结,特别是穿线后其中心密度不能小于其他任何区域密度。弦线不应有附属物或突起物。如有附属物,只限用以限制或防止弦线的磨损、振动或分散重力,

  其大小和布置均应合理。

  (b)拍框和拍柄的总长不得超过81.28厘米(32英寸),总宽不得超过31.75厘米(12 1/2英寸)。拍框内沿总长不得超过39.37厘米(15 1/2英寸),总宽不得超过29.2l厘米。

  (c)拍框包括拍柄,不应有附属物或设备。如有附属物或设备,只限用以限制或防止拍框和拍柄的磨损、振动或分散重力。任何附属物或设备,其大小和布置必须合理。

  (d)拍框包括拍柄和弦线,在每一分的比赛期间,不应有任何可使运动员应质上改变其球拍形状或改变其重力分配的设备。

  国际网联应裁决某一球拍或原型是否符合以上规格或能否批准它在比赛中使用。这样的裁决或是国际网联主动着手去做,或是根据某些当事人的申请。这些当事人包括运动员、器材制造商或国家的协会或它的会员。这些裁决与申请应根据国际网联适用的“回顾与听取程序”做出,其有关抄本可向秘书办公室索取。

  例(1)球拍的击球面能否有一盘以上的拍弦?

  答:不能。规则很清楚地说到,交叉的弦组成一个式样,而不是几个式样。

  例(2)如果拍弦是在一个以上的平面上,是否可以认为拍弦式样大体上是平整的?

  答:不可以。

  例(3)拍弦上能安置振动减弱设备吗?如可以,设备安置在何处?

  答:可以。该设备只可安置在交叉的弦组成的式样外边。

  例(4)比赛进行中,当一名运动员拍弦突然断裂,他能否用该拍继续比赛?

  答:可以。

  第五条发球员和接球员

  运动员应各自站在球网的一边,先发球的运动员叫做发球员,另一边的运动员叫做接球员。

  例(1)运动员在击球前或击球后超过了球网的假定延长线,是否判他失分?

  答:不判失分。只要他不进入对方场区内即可[根据规则第二十条(e)款处理]。若有碍击球,对方可提请裁判员按规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五条处理。

  例(2)发球员要求接球员必须站在场内接球,是否必要?

  答:无必要。接球员在自己球场一侧可站在任何位置接球。

  第六条选择权

  第一局比赛用掷钱币的方法来决定选择场区或首先发球权、接发球权。得胜者,有权选择或要求对方选择。

  (a)选择发球或接发球者,应让对方选择场区。

  (b)选择场区者,应让对方选择发球或接发球。

  第七条发球

  发球应按下列方法将球发送出去:

  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然后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球(仅能用一只手的运动员,可用球拍将球抛起),球拍与球接触,就算完成球的发送。

  例(1)单打比赛中,发球员可以站在端线后、单打边线与双打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发球吗?

  答:不可以。

  例(2)发球时,发球员向上抛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球,是否判失误?

  答:不判失误。重发球。若裁判员认为此举纯系故意而为,可按规则第二十一条处理。

  第八条脚误

  (a)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

  (?)㈠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发球员发球时如两脚轻微移动而未变更原位,不算行走或跑动。

  (?)两脚只准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不能触及其他区域。

  (b)脚是指踝关节以下部分。

  第九条发球员的位置

  (a)每局开始发球时;发球员应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得(失)一分后,应换到左区发球。这样每得(失)一分就轮流交换发球位置。如发球位置错误而未察觉,比分仍然有效;一旦察觉,应立即纠正。

  (b)发出的球,在对方还击前,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或其周围的线,上。

  第十条发球失误

  发球时发生下列任何—种情况,均判失误:

  (a)发球员违反规则第七、第八和第九条的各项规定。

  (b)未击中球。

  (c)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中心带、网边白布除外)。

  例(1)发球员向上抛球准备发球时,又决定不击球而将球接住,是否算失误?

  答:不算失误。

  (例2)单打比赛在双打场地上进行,使用了单打支柱,发出的球触及单打支柱后落入规定的发球区内,是应判失误还是判重发球?

  答:判失误。因为单打支柱、双打支柱以及其间的球网、网边白布均系固定物(规则第二条、第十条及第二十四条的注)。

  第十一条第二次发球

  发球员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球位置进行第二次发球。如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发觉发球位置错误时,应按规则第九条改在另区发球,但只能再发一次球。

  例(1)发球员错区发球,失分后提出站位错误应判发球尖误,该如何处理?

  答:比分有效。下次发球应按比分站在正确的位置上进行。

  例(2)比分15:15时,发球员站错位置在左区发球,得了该分,然后到右区发球,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发觉发球位置有误,先前所得的一分是否有效?应该站在何处发第:二次发球?

  答:原先得分有效,比分应是30:15;该改站到左区发球,原先失误有效,只能发第二次发球。

  第十二条发球时间

  发球员须待接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接球员做还击姿势就算已做准备;如接球员表示尚未准备,即使所发的球没有落到发球区内,他也不能要求判此球失误。

  第十三条重发球和重赛

  凡根据规则必须重发球或比赛受到干扰时,裁判员应呼叫“重发球”。对此可作下列解释:

  (a)宣报发球无效时,仅该球不算,重发球。

  (b)其他情况下,该分重赛。

  例(1)发球受到规则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一些原因的妨碍,是否只有重发球?

  答:不。该分重赛。

  例(2)“活球”期间球破了,是否应判重赛?

  答:应该重赛。

  第十四条发球无效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判发球无效,并重发球:

  (a)合法的发球触及球网、中心带、网边白布后,仍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或发球触及球网、中心带、网边白布后,在落地前触及接球员身体或其穿带物件。

  (b)不论发出的球成功还是失败,接球员均未作准备(参阅规则第十二条)。如重发球,则那次发球不子计算,但原先的第一次发球失误不予取消。

  第十五条发球次序

  第一局比赛终了,接球员成为发球员,发球员成为接球员。以后每局终了,均依次互相交换直至比赛结束。如发球次序发生错误时,发觉后应立即纠正,由应轮及发球的球员发球。发觉错误前双方所得的分数都有效。如发觉前已有一次发球失误,则不予计算。如一局终了才发觉次序错误,则以后的发球次序就以该局为准按规定轮换。

  第十六条运动员何时交换场地

  双方应在每盘的第一、三、五等单数局结束后,以及每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单数时,交换场地。如一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双数,则不交换场地,须等下一盘第一局结束后再进行交换。如发生差错未按正常顺序交换场地,一经发现,应立即纠正场区,按原来顺序进行比赛。

  第十七条“活球”期

  自球发出时起(除失误或重发外),至该分胜负判定时止,为“活球”期。

  例:甲方运动员还击失误,裁判员未判,比赛继续进行。乙方运动员可否在往返对打结束后声称他应得这一分?

  答:不可以。甲方还击失误,但比赛继续,只要乙方未受妨碍,乙方就不得有此要求。

  第十八条发球员得分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判发球员得分:

  (s)发出的球(发球无效除外,参阅规则第十四条)在着地前触及接球员或他穿戴的任何物件时。

  (b)接球员违反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而失分时。

  第十九条接球员得分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判接球员得分:

  (a)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时。

  (b)发球员违反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而失分时。

  第二十条失分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a)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规则第二十四条(a)和(c)款除外)。

  (b)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规则第二十四条(a)和(c)款除外)。

  (c)还击空中球失败(站在场外击空中球失败也算失分)。

  (d)在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e)“活球”期间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他物件触及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地面。

  (f)来球尚未过网即在空中还击(过网击球)。

  (g)除握在手中(不论单手或双手)的球拍外,运动员的身体或穿戴的物件触球。

  (h)抛拍击球。

  (i)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改变其球拍形状。

  例(1)发球时,球拍从发球员手中飞出,在球触地面前触网,这是一次发球失误还是发球员失分?

  答:发球员失分。因为是在“活球”期间球拍触网[见规则第二十条(e)款]。

  例(2)发球时,球拍从发球员手中飞出,在球接触发球区以外地面后触网,这是一次发球失误还是发球员失分?

  答:这是一次发球失误。因为当球拍触网时,已成“死球”。

  例(3)甲与乙和丙与丁比赛,甲发球给丁,丙在球着地前触网,然后由于球落在发球区外,判甲发球失误。试问丙、丁是否应失此分?

  答:判“发球失误”是错误的。在宣判“发球失误”前,丙、丁已经失分。因为在“活球”期间,丙触网。

  例(4)运动员可否在“活球”期间跳过球网到对方场区而不被判罚?

  答:不可以。应判该运动员失分[规则第二十条(c)款)。

  例(5)甲削球刚过网,球又反弹至甲场区,乙够不着球,抛拍击球,拍与球一起落入甲方场区内,甲这时回球出界,乙失分还是得分?

  答:乙方失分[规则第二十条(e)款和(h)款]

  例(6)站在发球区外的运动员,在对方发来的球落地前被击中,他是得分还是失分?

  答:被击中的球员失分[规则第二十条(g)款]。规则第十四条(a)款除外。

  例(7)运动员站在场区外还击空中球或用手接住球,声称他应得此分,因该球明显出界,可以吗?

  答: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应得分。

  (i)如他用手接住球,他失分[规则第二十条(g)款)。

  (ii)如他还击空中球失误,他也失分[规则第二十条(c)款)。

  (iii)如他还击空中球为有效还击,则比赛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阻碍击球

  甲方的举动妨碍乙方击球时,该举动若属故意,判甲方失分,若系无意则判该分重赛。

  例(1)一方在击球过程中触碰了对方,是否应判罚?

  答:不。除非裁判员认为根据规则第二十一条有应罚之处。

  例(2)当球反弹后回过网去,追击该球的一方过网击球,但受到对方阻碍未能击球,应如何判决?

  答:按照规则第二十一条,裁判员可判受阻方得分或指令该分重赛(规则第二十五条)。

  例(3)属于规则第二十一条之内的无意连击。是否构成影响对方击球的动作?

  答:不是。

  第二十二条压线球

  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

  第二十三条球触固定物

  击出的球,落到对方场区地面后再触及固定物(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除外)时,判击球者得分;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判对方得分。

  例:一方运动员还击,球触及裁判员或裁判椅,他声称该球正向场内飞入,应如何判决?

  答:判击球者失分。

  第二十四条有效还击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都是有效还击:

  (a)球触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或网边白布后,从网上越过落入对方场区内。

  (b)对方发出或还击的球,落到本方有效场区内又反弹回去或被风吹回对方场区上空时,本方运动员挥拍过网击球,球落到对方场区内,其身体、衣服或球拍并未触及球网、网柱、单打支柱、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对方场区的地面。

  (c)球从网柱或单打支柱以外还击至对方场区(不论还击的球是高还是低于球网或是触及网柱或单打支柱)。

  (d)合法击球后,球拍随球过网。

  (e)对方发出或击出的球,碰到本方场区内的另一球,而还击的运动员仍能回球到对方场区内。注:单打比赛时,为了方便起见,可在双打场上另装单打支柱。单打支柱以外的球网、双打网柱、绳或钢丝绳及网边白布等都算固定物,不算单打网柱或球网的一部分。还击的球,如果从单打支柱和双打网柱中间钢丝绳下穿过,并且没有触及钢丝绳、球网或双打网柱而落到有效场区以内,算有效还击。

  例(1)一个向场外飞出的球,触及网柱或单打支柱而落入对方场区内,是否属于有效还击?

  答:如果是发球,不属有效还击[规则第十条(c)款]如果是回击来球,则属有效还击[规则第二十四条(a)款]。

  例(2)运动员双手握拍击球,是否为有效还击?

  答:是有效还击。

  例(3)发球或来回击球过程中,球触及停留在场内的另一球,是否就此判得分或失分?

  答:不应就此作出判决,比赛应继续进行。如果裁判员未能判别继续比赛的球是否系原来所用的球时,应指令该分重赛。

  例(4)运动员可否在球赛中使用一把以上的球拍?

  答:不可以。规则的全部含义是一把。

  例(5)运动员可否要求将停留在对方场区内的球取走?

  答:可以。但不得在“活球”期间进行。

  第二十五条意外阻碍

  运动员遇到不能控制的意外阻碍(球场固定物及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除外),妨碍其击球时该分应重赛。

  例(1)一位观众进入场内妨碍了运动员击球,运动员可否要求该分重赛?

  答:如果裁判员认为运动员击球时受到他不能控制的情况妨碍,可判重赛;如果是场上固定物或场中安置的物件影响击球,则不判重赛。

  例(2)运动员如遇例(1)情况受到意外阻碍,裁判员判重赛,发球方已发球失误一次,还有两次发球机会吗?

  答:有两次发球机会。因为规则说明在“活球”期间受到干扰,该分(而不单是该次击球)应该重赛。

  例(3)依据规则第二十五条甲方认为乙方受到意外阻碍,可否声称该分应重赛,而不还击对方来球?

  答:不可以。

  例(4)当球击中在空中的另一球,是否算好球?

  答:应判该分重赛。但若空小球是本场一名运动员所造成,裁判员可按规则第二十一条进行处理。

  例(5)如果裁判员或司线员错报失误或出界,继而又予以纠正,两项判定何者有效?

  答:应判重赛,并给两次发球机会。如果裁判员认为双方运动员在击球中均未受到影响,则纠正的判决有效。

  例(6)若第一次发球失误,球反弹回来阻碍接球员接第二次发球,接球员能否请求重发球?

  答:可以。除非他有机会将场中的球取走但却任其停留,则不得要求重发球。

  例(7)当球触及场内静止的或移动的物体时,是否算好球?

  答:应算好球。如果该静止物是在“活球”期间进入场内,应判重赛;如果“活球”期间球触及在场上滚动的或在球场上空运行的物体,则必须判重赛。

  例(8)第一次发球失误,第二次发球有效,因出现厂规则第二十五条所述的情况,或因裁判员未能作出判定而需重赛时,应如何处理?

  答:第一次发球失误不予计算,应判该分重赛。

  第二十六条胜一局

  运动员每胜一球得一分,胜第一分记分15,胜第二分记分30,胜第三分记分40,先得四分者胜一局。但遇双方各得三分时,则为“平分”。“平分”后,一方先得一分时,为“该运动员占先”。“占先”后再得一分,才算胜一局;如一方“占先”后,对方又得一分,则仍为“平分”。依此类推,直到一方在“平分”后净胜两分结束该局。

  第二十七条胜一盘

  (a)一方先胜六局为胜一盘。但遇双方各得五局时,一方必须净胜两局才算胜一盘。

  (b)决胜局计分制可作为本条规则(a)款平局时长盘的变通办法,但要在比赛前宣布这一决定。决胜局计分制规则:决胜局计分制可应用于每盘的局数为六平时,但三盘两胜制的第三盘和五盘三胜制的第五盘不得使用此制度,应使用本条(a)款的长盘制,除非另有规定并在比赛前宣布。

  决胜局计分制如下:

  单打

  (i)先得七分者为胜该局及该盘。若分数成六平时,比赛须延长到某方净胜两分时止。决胜局应全部采用数字计分制。

  (ii)该轮及的发球员发第一分球,然后由对方发第二分及第三分球;此后轮流交替发球,每人连发两分球,直至决出该局与该盘的胜负为止。

  (iii)该轮及的发球员在右区发第一分球后,即改由对方依次在左区和右区发第二、三分球;此后轮流交替发球,每人连发两分球,其中第一分球均应在左区发球。如果出现从错误的半区发球,在发觉前已得的分数均有效,但在发觉后应立即纠正错误的站位。

  (iv)运动员应在每六分及决胜局结束时交换场地。

  (v)更换新球时,决胜局作为一局计算。如逢该局更换新球,应暂缓更换,待下一盘第二局开始时,再行更换。

  双打

  单打比赛的规定都适用于双打比赛。轮到发球的运动员发第一分球,此后发球次序仍按该盘比赛中原先的发球次序排定,每人轮流交替发两分球,直到决出该局与该盐的胜负为止。

  轮换发球

  运动员(或双打时一对运动员)在决胜局首先发球者,在下一盘第一局中为接球方。

  例(1)虽然在比赛前已决定并宣布采用长盘制,但是在局数六平时用决胜局计分制比赛,试问已得分数是否有效?

  答:如果在第二分球尚未开始比赛前发现此错误,则第一分有效,但应立即纠正错误。如果在第二分球已开始比赛后才发现此错误,则继续按决胜局计分制比赛。

  例(2)虽然在比赛前已决定并宣布采用决胜局计分制,但是在局数六平时用长盘制比赛,试问已得分数是否有效?

  答:如果在第二分球尚未开始比赛前发现此错误,则第一分有效,但应立即纠正错误。如果在第二分球已开始比赛后才发现此错误,则继续按长盘制比赛。如果此后局数到八于或更高的双数时(即十平、十二平……),应采用决胜局计分制。

  例(3)单打或双打比赛在决胜局时,某方运动员的发球次序错误,是否在发觉后仍按错误的发球次序轮流交替进行?直至该局结束时止?

  答:如运动员已发完该轮次球,则按错误的发球次序轮流交替进行下去。如该运动员尚未发完该轮次球时,发现错误后应立即纠正发球次序,原先比分有效。

  第二十八条最多盘数

  一场比赛最多盘数是五盘,女子参加时最多盘数是三盘。

  第二十九条临场官员的任务

  比赛时如没裁判员,裁判员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

  比赛大会设有裁判长时,如运动员对裁判员涉及有关规则问题的判定有异议,可提请裁判长解决,裁判长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

  比赛中设有司线员、司网和脚误裁判员等辅助人员时,对于具体发生的事例,他们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如果裁判员认为是明显误判,他有权纠正辅助人员的判定或指令该分重赛。当辅助人员不能作出判定时,应立即向裁判员示意,由裁判员作出判定。如裁判员对于具体发生的事例不能作出判定时,可指令该分重赛。

  在戴维斯杯和其它团体赛中,球场上的裁判长有权更改任何判决,他还可以指示裁判员判该分重赛。

  裁判长认为天色黑暗或因场地、气候等条件不能继续比赛时,可令比赛停止。补赛时双方运动员原有比分和原站方位仍然有效;经裁判长与双方运动员一致同意后,也可重赛。

  例(1)裁判员判重赛,但某运动员声称该分不该重赛,可否请裁判长作出判定?

  答;可以。有关网球规则的问题,即涉及特殊事例运用规则的问题,首先应由裁判员判定。但是如果裁判员不肯定或运动员对裁判员的判定有异议时,则可请裁判长作出判定,他的判定是最后的判定。

  例(2)裁判员判球出界,但某运动员声称该球是好球,可否请裁判长作出判定?

  答:不可以。这是具体发生的事例,即是在特殊事例中实际发生的情况,因此临场裁判人员的判定是最后的判定。

  例(3)如果裁判员认为往返击球过程中有一明显错误,可否在这一往返击球结束时,改判司线员的判定?

  答:不可以。除非他认为对方击球受阻碍。否则,裁判员只能在发现错误后,立即改判司线员的判决。

  例(4)司线员判球出界,裁判员未能看清楚,虽然他认为这是界内球。他可否改判司线员的判决?

  答:不可以。裁判员只能在他毫不怀疑地认为司线员的判定是错误时,或在司线员判定为好球而他已看清球和界线之间确有距离时,或在司线员判定为出界或失误而他已看清是压线球或界内球时才能改判。

  例(5)裁判员已报分,司线员可否改变他原来的判定?

  答:可以。如果司线员发现自己判错,只要他是立即呼报“更正”就可以。

  例(6)司线员判球出界后,运动员声称他的回击球是好球,裁判员可否改变司线员的判定?

  答:不可以。裁判员决不能因为运动员的抗议或申诉而进行改判。

  第三十条连续比赛和休息时间

  从第一次发球开始,到全场结束,比赛应按下列规定连续进行。

  (a)如第一次发球是失误,发球员必须毫不延误地开始第二次发球。接球员必须按发球员合理的速度进行比赛,当发球员准备发球时,接球员必须准备去接球。交换场地时,从前一局结束至下一局第一分发球球拍击球时,最多有一分三十秒的间歇。当有外界干扰使比赛无法连续进行时,裁判员可酌情处理。由国际网联承认的国际巡回赛和团体赛的组织者,可以决定分与分之间允许间歇的时间,在任何时候,间歇的时间都不得超过二十五秒。

  (b)决不应该为了使运动员能够恢复力量、呼吸或身体素质而暂停、延误或干扰比赛。虽然如此,但是如因事故而受伤,裁判员可允许一次暂停(三分钟)。由国际网联承认的国际巡回赛和团体赛的组织者,可以延长这一次暂停时间,从三分钟到五分钟。

  (c)若某些情况非运动员所能控制,如运动员的服装、鞋或器材(不包括球拍),因料理不当而不能或难以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可暂停比赛,直到料理好。

  (d)当需要和适宜时,裁判员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暂停或延缓比赛。

  (e)男子比赛在第三盘打完之后,女子比赛在第二盘打完之后,双方球员可以有不超过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如果地处北纬15度及南纬15度之间的国家,则以不超过四十五分钟为限。此外,当出现球员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时,裁判员有权暂停适当的时间。如果比赛被暂停至第二天才能恢复,则在第:二天打完第三盘之后(女子第二盘之后)才有休息权。第一天未打完的一盘作一盘计算。如果在同一天内,比赛被暂停超过十分钟,在没有间断的情况下,要再连续打完三盘后(女子比赛打完二盘后)才有休息权。上一段没有打完的一盘作一盘计算。任何国家和(或)委员会在组织锦标赛、一般比赛时,有权从竞赛规程中变更或取消这一条款,只要在比赛开始前宣布即可。但国际网球锦标赛(戴维斯杯赛和联合会杯赛)除外。

  (f)锦标赛的委员会有权决定给运动员做准备活动的时间,但不可超过五分钟,并且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宣布。

  (g)当使用批准的罚分制(指三级罚分制)和不积累的罚分制(指每次罚一分制)时,裁判员应在上述罚分制条款的范围内作出裁决。

  (h)根据运动员违反了比赛应连续进行的原则,裁判员在发出警告后,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第三十一条指导

  团体赛中,在交换场地时,可由坐在场内的队长给以指导,但在决胜局换边时不得进行指导。在其它比赛时,运动员不能接受指导。应严格地遵守这些条款。在裁判员发出警告后,他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当使用批准的罚分制(指三级罚分制)时,裁判员应按照罚分制处罚。

  例(1)如果以一种不妨碍别人的方法,用信号指导运动员,这时裁判员应警告运动员,还是取消他的比赛资格?

  答:裁判员一旦发现有人给予语言或手势的指导,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如果裁判员未发现有人指导,运动员可以提请裁判员注意有人在进行指导。

  例(2)五盘三胜比赛时,中间休息十分钟,或比赛中断运动员离开球场,他能否接受指导?

  答:可以。如上所述,当运动员不在球场时,可任意进行指导。注:“指导”包括任何建议与指示。

  第三十二条更换新球

  假如在规定的局数以后应换新球,但在正确的次序未换新球,则此错误应等到该轮及发新球的运动员或在双打时该对运动员,在其下一轮发球局到来时予以纠正,更换新球。此后,应按原先规定的两次换球间的局数来更换新球。

  双打竞赛规则

  第一条双打规则:除以下各条规定外,上述规则均适用于双打。

  第二条球场和球网

  双打球场应为10.97米(36英尺)宽,比单打球场每边多1.37米(4 1/2英尺)。两发球线间的单打球场边线为发球区的边线。其余各项均和规则第一条相同。发球线与端线之间的单打边线,如认为需要,可以取消。

  第三条发球次序

  应在每盘开始之前,决定发球次序如下:每盘第一局开始时,由发球方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对方则同样地在第二局开始时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第三局由第一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第四局由第二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此盘以下各局均按此次序发球。

  例:双打比赛时,一方有一运动员未能及时报到。其同伴可否要求允许他一人与对方进行比赛?

  答:不可以。

  第四条接球次序

  应在每盘开始之前,决定接球次序如下:先接球的一方,应在第一局开始时,决定何人先接发球,并在这盘单数局继续先接发球。对方同样应在第二局开始时,决定何人先接发球,并在这盘双数局继续先接发球。他们的同伴应在每局中轮流接发球。

  例:双打比赛,发球员的同伴或接球员的同伴,是否允许站在妨碍接球员视线的位置上?

  答:可以。发球员的同伴或接球员的同伴可以按其愿望站在自己一侧球场内或外的任何位置。

  第五条发球次序错误

  发球次序错误,应在发觉时立即纠正。但已得的分数或已成的失误都有效。如发觉时全局已经终了,此后发球次序就以该局为准轮流发球。

  第六条接球次序错误

  接球次序错误,发觉后仍按已错误的次序进行,等到下一接球局再行纠正。

  第七条发球失误或得分

  发出的球,如违反第十条规定,或触及同队队员或他穿戴的物件时,都算失误。发出的球,在着地前触及接球员的同伴或他穿戴的物件时[规则第十四条(a)款除外],应判发球方得分。

  第八条还击

  接发球后,双方应轮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队员还击。如运动员在其同队队员击球后,再以球拍触球,则判对方得分。

  竞赛规则2:

  1.发球选手与接发球选手

  选手应该分别相对站在球网的两侧:首先发球的选手称为发球选手,另一个选手 称为接发球选手。

  问题1:一名选手试图击球时穿过了球网的假定延长线,他是否失分?

  a.击球前

  b.击球后

  结论:在这两种情况下他都不失分,只要他没有进入到对方选手场区的界线以内即可。

  关于干扰的问题,他的对后可以根据在规则第17条和第21条要求裁判员做出决定。

  问题2:发球选手要求接发球选手必须站在他的场地线以内接球,这是否有必要?

  结论:不必要。接发球选手可以随意站在球网一侧属于他自己的场地的任何位置接球。

  2.场地和发球的选择

  场地的选择和在第一局中成为发球选手还是接发球选手的权利由掷币来决定。掷币获胜的一方可以选择或要求他的对手来选择:

  a. 成为发球选手或接发球选手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另一个选手应选择场地:或

  b. 场地,在这种情况下另一个选手应选择成为发球选手或接发球选手的权利。

  问题1:如果比赛在开始前被推迟或暂停,选手是否有重新选择的权利?

  结论:是的。掷币结果仍然有效,但是选手可以重新选择发球和场地。

  3.发球

  发球应该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发送。发球选手在开始发球前应站立,即双脚站在底线后(即远离球网的一侧),中心标志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内。然后发球选手应用手将球抛向空中的任何方向并在球触地前用球拍将球击出。在球拍与球相接触的那一时刻,整个发送即被认为已经结束。只能使用一只手臂的选手,可以用他的球拍做抛送。

  问题1:在单打比赛中,发球选手可否站在底线后单打边线与双打边线之间的位置发球?

  结论:不可以。

  问题2:如果一名运动在发球时抛出两个以上的球而不是一个球时,那次发球是否判他失误?

  结论:不,要判重发。但如果裁判员认为该行为是故意的,则可以根据规则第17做出判罚。

  4.脚误

  在发球的整个发送过程中,发球选手应该:

  a. 不通过走动或跑动改变他位置,如果发球选手轻微地移动而没有从本质上影响到他原来的站位的话,则不认为他“通过走动或动而改变了他的位置”。

  b. 发球选手的双足不能触及除了底线后、中心标志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以外的任何地方。

  5.发球的程序

  a. 凡发球时,每一局比赛发球选手都应该从场地的右半区开始,轮换地站在右半区及左半区的后面来发球。如果发球是从错误的半区发出的并且没有被察觉,那么由错误的发球所引起的比赛结果都将有效。但是这个不正确的站位一旦被发现应该立刻得到纠正。

  b.发出的球应该飞越球网,在接发球选手回击之前触及对角发球区内的地面,或者落在任何组成发球区的界线上。

  6.发球失误

  以下情况为发球失误:

  a. 如果发球选手违反了规则3、4或5(b)的任何部分;

  b. 如果他试图击打球时没能打到;

  c. 如果发出的球在触地前碰到了固定物(不含球网,中心带或网带)。

  问题1:在球被抛出准备发球的时候,发球选手决定不击球而改用球拍接住球,这是一次失误吗?

  结论:不是。

  问题2:在双打场地上采用单打支杆进行单打比赛,发球触碰到单打支杆后落在正确的发球区内,则此种情况是犯规还是重赛?

  结论:在发球中这是一次失误,因为单打支杆、双打支柱、球网以及它们之间的网带都算是永久固定物。

  7.二发

  在一次发球失误后(如果它是第一次失误),发球选手应该从他发球次失误的同一半场后面的规定位置再发一次。如果第一次失误球是从错误的半场发出时按照规则9的规定,发球选手必须从另外半场的后面发球且只有一次机会。

  问题1:发球选手发球时位置错误,在他失分后要求判为一次失误,因为他站位有误。

  结论:比赛结果有效,下一分发球应按照比分在正确的位置发球。

  问题2:比分为15平,发球选手错误地从左手的半场球发球。他获得了这一分,然后他又从右手的半场球,发了一次失误,然后站位的错误被发现了。他获得的前一分有效吗?他下一次发球应该从哪里发?

  结论:前一分有效。下一次发球应该从左手的半场发,比分为30-15,发球选手已经有了一次失误。

  8.何时发球

  在接发球选手准备好以前,发球选手不得发球。如果接发球选手试图接发球则认为他已准备好。然而,如果接发球选手示意他还没有准备好,他就不能要求发球一次失误因为球没有在发球的固定限制内接触场地。

  9.重新发球

  所有在此规则下的重新发球,或者规定比赛受到打断的例子,都应按照下面的解释来执行:

  a. 单独在某次发球中呼报重发时,仅仅重发该次发球:

  b. 在其他情况下的呼报,该分重赛。

  问题1:如果一次发球被规则10中规定以外的一些原因所打断,是否重发该次发球?

  结论:不是。该分应该重赛。

  10.发球中的“重发”

  a. 如果发出去的球碰到球网、中心带或网带,但落在界内,或在碰到球网、网带或网绳后,在触地前碰到接发球选手,或他穿着或携带的任何东西。

  b. 如果在接发球选手还没有准备好(见规则8),球即发出或出现发球失误。而这个发球是一记“重发”球,则该球不算,发球选手可以重新发球,但如果前面有失误,则失误仍然有效。

  11、发球次序

  在第一局结束后,接发球选手应该成为发球选手,发球选手应该成为接发球选手,并按此次序在整个比赛后面所有局中依次交换。如果一名选手发球次序有误,则应轮及发球的选手在错误一被发现就该立即发球,而在此错误发现前的比分均有效。在此错误发现前的一次发球失误则不予计算。如果在错误发现前该局已经结束,则后面的发球次序就按照已改变的次序进行。

  12.选手何时交换场地

  选手应该在每一盘的第一局、第三局和后面依此相错的局数结束后,以及每盘结束后双方后得局数这和为单数时交换场地。如果一盘结束后双方局数相加之和为双数时,则在下一盘第一结束再交换场地。

  如果发生了错误没有按照正确的顺序让位,则错误一被发现选手就应立刻继续正确的站位和原先的顺序进行交换。

  13、活球

  .球从发出的那一刻开始成为活球。除了失误或重发之外活球状态保持到该分结束为止。

  问题1:一名选手回球失误,但是裁判员没有呼报,比赛处于活球状态。在双方对打击球结束后,他的对手是否可以要求得到该分?

  结论:不能。如果在发生失误后选手继续比赛的话,只要对手没有受到干扰,他就不能要求得到该分。

  14.发球选手得分

  以下情况发球选手得分:

  a.如果发球选手顺利发球过网,并没有出现规则10的重发情况,发出去的球在落地之前接触到接发球选手或任何他穿着或持有的物品;

  b.如果接发球选手出现规则16中描述的情况。

  15.接发球选手得分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接发球选手得分:

  a.如果发球选手连续出现两次失误;

  b.如果发球选手出现规则16中描述的失分情况。

  16.球员失分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球员失分:

  a. 活球状态下,在球连续两次触地前不能将直接回球过网(除规则20中(a)或(c)r 规定以外)或

  b. 球员在活球状态下的回球触到了对方场地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它物体;或

  c. 球员截击球失误,即使站在场地外面;或

  d. 他故意用球拍拖带可接住处于活球状态中的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或

  e. 在活球状态下的任何时候,他或球拍(无论是否在他手中)及他穿戴或携带的任何物品触到球网、网柱、单打支杆、网绳或钢丝绳、中心带或网带或者他对手场地的地面;或

  f. 在球过网前就截击;或

  g. 活球状态下的球触到了除球员手中球拍以外的身体或其穿戴或携带的任何物品;或

  h. 他抛拍击球并且击到球;或

  i. 在一分比赛进行中,他故意并大大改变了球拍的形状。

  问题1:在发球时,球拍从发球选手中飞出并且在球落地前触到了球网,这是一次失误还是发球选手失分?

  结论:发球选手失分,因为在他的球拍触网时是在活球状态下。(规则16e)

  问题2:发球时,球拍从发球选手手中飞出,并在球落在有效区域以外的地面后触到了球网,这是一次失误还是发球选手失分?

  结论:这是一次失误,因为球在球拍触网时已经不是活球状态了。

  问题3:选手AB与CD进行双打比赛,A发球给D,C在球触地前触网,随后该发球被判为一次失误,因为球未落在发球区。C和D是否失分?

  结论:判该发球失误是不正确的。C和D在失误被呼报前已经失分,因为C是在活球状态下触的网。(规则16e)

  问题4:选手是否可以在活球状态下从网上跳到对手的场地里而不受处罚?

  结论:不可以。他将失分。(规则16e)

  问题5:选手A削的一个刚刚过网的球又反弹回A的场地,B无法追到球,于是抛出球拍击到球。球拍和球都落在的场地上,A回击球出界。B应该得分还是失分?

  结论:B失分。(规则16e和(h))

  问题6:一名选手站在发球线外被发出的球在落地前击到,他得分还是失分?

  结论:被球击到的选手失分(规则16g,符合规则10a的例外)

  问题7:一名选手站在场地的外面截击空中球或用手接住球,并要求得到该分,因为球肯定出界。

  结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能得分:

  1.如果他接住了球,根据规则16g的规定他失分;

  2.如果他截击空中球失误,根据规则16c的规定他失分;

  3:如果他截击空中球有效,则比赛继续进行。

  17.干扰对手

  如果一名选手的任何举动妨碍了他的对手击球,那么,如果这种行为是故意的,他将失分或者如果不是故意的,这一分要重赛。

  问题1:选手如果在击球时触到了对手,他是否应该受到处罚?

  结论:不应该。除非裁判员根据规则17的规定认为有必要。

  问题2:当球从网上弹回时,选手想从网上追击该球。如果该选手做动作时受到对手的妨碍,此时正确的判罚该是怎样的?

  结论:裁判员可以接照规则17的规定将该分判给受到妨碍的选手或命令该分重赛。

  问题3:无意的连击是否可以按照规则17规定认为是妨碍对手?

  结论:不。

  18. 压线球

  落在线上的球被认为是落在上由该线作为界线的场地内。

  19.球触永久固定物

  如果活球状态下的球落地后触到了永久固定物(除了球网、网柱、单打支杆、网绳或钢丝绳、中心带),击出该球的选手赢得该分。

  问题1:回击球打到了裁判或他的椅子或者看台,击该球的选手称球是向场内飞的。

  结论:他失分。

  20.有效回击

  下列情况属有效回击:

  a. 如果球触到了球网、网柱、单打支杆、网绳或钢丝绳、中心带或网带并且从上面越过后落在对方场地内;

  b. 无论是发球时还是回击球时,在球落到有效区内后又反弹或被风吹回过网时,该轮及击球的 选手越过网击球并且没有违反规则16e的规定;

  c. 如果回击的球从网柱或单打以外,无论是高于还是低于球网的上部高度,即使触到网柱或单打支杆,只要落在有效的场地风;或

  d. 如果选手的球拍在击球后越过球网,而不是在球过网前击打并且回击有效时;

  e. 无论是发球时还是回击球时,如果选手的击球击到了停在场地内的另一个球时。

  ITF说明:如果单打比赛在双打场地上进行并且使用单打支杆时,那么单打支杆以外的双打的网柱和那部分球网、网绳或钢丝绳和网带,在整个比赛中都将被看作是永久固定物而不被看用是单打比赛的网柱或球网。

  如果回击球从单打支杆和相邻的双打网柱之间的网绳下面穿过而又没有触到网绳、天网或双打交往并且落在有效区内,这属于有效回击。

  问题1:一个即将飞出场地外面的球触到网柱单打支杆后落在对手的场地内,击球是否有效?

  结论:如果这是一次发球,根据规则10c,那么不是有效击球;如果不是发球,根据规则10a,是有效击球。

  问题2:选手如果用双手握拍击球,是否属于有效击球?

  结论:是。

  问题3:发球时或在活球状态下,球击到了停在场地内的另一个球,是否因此判定得分还是失分?

  结论:不。比赛继续,如果裁判员不能断定回击的球是否是正确的球,那么应该重赛。

  问题4:在比赛中选手是否可以使用一支以上的球拍?

  结论:不可以。规则中讲述的是单支球拍。

  问题5:选手是否可以要求将停中对手场地内的球拿开?

  结论:可以。但是不能在活球状态下。

  21.选手受到干扰

  假如一名选手受到他无法控制的任何原因的妨碍而不能击球时,除了场地上的永久固定物,或规则17中的规定以外,都应该重赛。

  问题1、选手由于一名观众处在他击球的方向上而无法回击,该选手是否可以要求重赛?

  结论:可以。如果裁判员认为是在他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但是如果由于场地上的永久固定物或地上的安排造成的。则不可以。

  问题2:选手由于问题1中的情况受到妨碍,裁判员判重赛,发球选手在此之前已有一失误,他是否有两次的发球的权利?

  结论:是的,由于是处于活球状态,所以按照规则规定是该分而不是该击球重赛。

  问题3:一名选手是否可以要求根据规则21的规定重赛,因为他认为对手受到妨碍所以他没有做出回击?

  结论:不可以。

  问题4:在活球状态下,比赛的球击中另一个中空中的球,这是否是有效回击?

  结论:该分应该重赛除非在空中的球是其中一名选手所为,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员应根据规则17的规定做出决定。

  问题5:如果主裁判员或其他裁判错误地呼报“fault”或“out”然后又更正他自己,应该按照哪一个呼报决定?

  结论:必须重赛除非裁判员认为任何一名选手都没受到影响,则按照正确的呼报决定。

  问题6:如果第一次发球失误后,球仍在跳动,当第二次发球干扰了接球员,接球员是否可以要求重赛?

  结论:可以。但是如果他有机会将球移开疏忽了未做,他就不可以要求重赛。

  问题7:如果球击到了场地内一个静止的或移动的物体,这是否是有效击球?

  结论:这是有效击球,如果静止的物体是在球发出后进入到场内则应重赛。如果球击中了在场内移动的或在场地上面的物体,则必须重赛。

  问题8:如果第一次发球失误,第二次发球正确,由于规则21中的规定或裁判员无法判定该分时,应该怎样裁决?

  结论:发球失误应该取消,该分重赛。

  22.一局中的计分

  a. 如果选手获得了他的第一分,比分计为该选手15,他获得的第二分,计为30,他获得的第三分计为40,这名选手获得的第四分计为他赢得该局但是除了下列情况:

  如果两名选手都获得了一分,比分计为平分,一名选手获得的下一分计为该选手占分,如果同一名选手又赢得了下一分,他就获得了这一局;如此另一名选手又获得了一分,比分仍被记为平分;如此记分直到有一名选手在平分后立即获得两分,则该选手获得这一局。

  b. 可选择的计分制

  从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无占先积分法可以作为传统的计分方法的候补计分法,但在比赛前要提前宣布。

  如果采用无占先计分法,应该按照下列规则执行:

  如果选手获得了他的第一分,比分计为该选手15,他获得的第二分,计为30,他获得的第三分计为40,这名运动获得的第四分计为他赢得该局但是除了下列情况:

  如果两名选手都获得了三分,比分计为平分;这时双方加赛一分决定胜负分,接发球的选手可以选择他希望从场地的左半区接球还是从场地的右半区接球。获得决定分的选手赢得该局。

  双打

  双打比赛中采用与单打相似的程序,平分后接发球的一对选手可以选择他们希望从场地的左半区

  接球还是从场地的右半区接球。获得决定分的一对选手选手赢得该局。

  混合双打

  在混合双打比赛中,按照下面的略有不同的程序进行:平分时,如果是男选手发球,他应该他应该将球发向男选手所站的半场;如果是女选手发球,她应该将球发向对方的女选手。

  23. 一盘中的计分

  a. 一名选手县取得6局的胜利即赢得一盘;除此以外,他必须还要净胜他的对手两局,在这种情况下,一盘的比赛有可能一直延续,直到达到净胜两局的情况为止。(通常称为“长盘”比赛)

  b. 假如在比赛前提前决定,也可以采用平局决胜局制的计分替代(a)中“长盘”比赛规则。

  在这种情况下,将按照下面的规则进行:

  当比赛的比分为局数六比六时采用平局决胜局制计分,除非事先声明,否则三盘两胜制的比赛第三盘或五盘三胜制的第五盘仍应按照普通的“长盘”进行。

  i. 先获得七分并且净胜两分的选手即获得这已局以及这一盘的胜利。如果比分达到六比六时,则这一局必须继续进行知道有一方选手达到净胜的两分为止。在决胜的这一局当中,自始至终使用从“零”开始的普通数字来计分。

  ii. 该轮及发球的选手首先发第一分球,他的对手接着发第二分和第三分,然后按照这个顺序双方轮流连续的发两分,直到这一局以及这一盘的获胜方决定出来为止。

  iii. 第一分发球从右半场开始,之后的发球都应该按照顺序轮流从右半场到左半场来进行。如果发生从错误的半场发球的情况并且无法消除,那么从错误的半场发球所产生的比赛结果全部有效,但是一旦发现应该立即更正不正确的站位。

  Iv. 选手应该在每六分后及决胜局结束后交换场地。

  v. 换球时应将决胜局计为一局,而如果正好应该在决胜局前换球时,则应该推延到下一盘的第二局再进行。

  双打

  单打比赛中的规则同样适用于双打比赛。该轮及发球的选手发第一分,然后每个选手按照在那一盘前面的发球顺序轮流发两分,直到那一局以及那一盘的获胜者决定出来。

  发球的轮换

  在决胜局中先发球的那个选手(或在双打中的那一对选手)在下一盘开始时先接发球。

  问题1:虽然在比赛开始前已经决定并且宣布了要打“长盘”但是在六比六时却按决胜局进行了。已经进行的比分是否有效?

  结论:如果错误被发现时是在第二分球开始以前,第一分有效并且错误要被立即纠正。如果错误被发现时是在第二分开始以后,则这一局比赛就应该按照决胜局进行。

  问题2:虽然在比赛开始以前已经决定了并且宣布了要打决胜局,但是在六比六时却按“长盘”进行了,已经进行的比分是否有效?

  结论:如果错误被发现时是在第二分球开始以前,第一分有效并且错误要被立即纠正。如果错误被发现时是在第二分开始以后 ,则比赛应该按照“长盘”进行。如果以后局数比分达到八比八或更高的偶数平局时,则应该进行决胜局的比赛。

  问题3:在单打或双打的顺序错误决胜局比赛中,一名选手在发球时出现顺序错误,那么发球的顺序是否就按照已经改变的进行直到这一局结束?

  结论:如果这名选手已经完成了他的发球顺序,那么发球的顺序就按照已经发生的改变进行。如果错误被发现时该选手尚未完成他的发球顺序,那么就应该立即纠正错误并且已经完成的比分仍然应该有效。

  24.比赛的最多盘数

  一场比赛最多的盘数为男子5盘,女子3盘

  25.场上官员的作用

  在比赛中如果有一个被任命的裁判员时,他的决定就是最后的裁定;但是当有一个被任命的裁判长时。选手对于场上裁判员做出的关于规则问题的裁决有疑问时,可以向裁判长申诉,在这种情况下,裁判长的决定是最终的裁定。

  在比赛中如果有辅助裁判员的助理被任命时(司线裁判、司网裁判、脚误裁判)他们的对于事实问题的决定应该是最终的裁决,除非主裁认为发生了非常明显的错误那么他有权更改助理裁判的决定或命令这一分重赛。如果助理裁判不能对场上的情况做出判断,他应该立即向主裁示意,由主裁做出决定。如果主裁也不能对场上的问题做出判决,他应该命令这一分重赛。

  在戴维斯杯或其他团体比赛当中,当裁判长被指定坐在场上时,裁判长可以对任何决定做出改正。他还可以要求主裁判命令重赛。

  裁判长可以在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比如由于光线黑暗或场地条件或者天气等原因而推延一场比赛。在任何推延比赛的时候,已经产生的比分以及场上的位置。

  26. 连续比赛和休息

  比赛应该从第一次发球开始直到比赛结束连续进行。

  a. 如果第一次发球失误,发球选手应该立即进行第二次发球而不能有任何的拖延。接球选手必须跟着发球选手的步调来比赛,并且应该在发球选手准备发球时作好接球准备。

  在交换场地的时候,从这一局的最后一分球结束时开始计算,到下一局的第一分球被击出时为止,最多有1分30秒的时间。

  裁判员应该运用他的判断力来决定出现的情况是否使比赛不能继续进行。国际巡回赛和被国际网联认可的团体赛的组织者可以决定分与分之间的休息时间。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从上一分结束时开始到下一分球被发出时为止,间隔的时间不能超过20秒。

  b. 比赛不能因为一名选手要恢复他的体力、呼吸或身体条件而被推延、中断或干扰。但是,出现意外伤害的情况下,裁判员可以允许比赛因为那次伤害而有一次3分钟的延缓。

  c. 如果由于选手不能控制的原因,比如他的服装、鞋回器材(包括球拍)出现使他不能继续比赛的情况,在选手进行调整的时候,裁判员可以延缓比赛。

  d. 裁判员可以在任何需要和合适的时候延缓或推迟比赛。

  e. 在第三盘之后,或女子比赛的第二盘之后,如果由于出现选手不能控制的情况,而裁判员也认为需要的时候,每一名选手可以有不超过10分钟的休息时间,或比赛在介于北纬15度和南纬15度之间的国家进行时,可以有45分钟的休息时间。如果比赛被延缓而且直到晚些的一天才恢复的话,休息只能在这一天的第三盘(女子比赛在第二盘)之后进行,前一天未进行完的一盘记作一盘。

  如果比赛被延缓并且在同一天过了10分钟之后还没有恢复的话,那么休息只能在没有中断地连续进行三盘之后(女子在连续两盘之后)进行,前面未进行完的一盘记作一盘。

  任何国家和(或)组委会在组织某个赛事,某场比赛或其它竞赛时,如果在比赛之前宣布的话,可以将本条规则进行修改或取消。戴维斯杯和联合会杯的比赛,只有国际网联可以在它们的规则中修改或取消这条规则。

  f. 赛事的组委会有权决定比赛开始前的准备活动时间,但是最多不能超过5分钟,并且要在赛事比赛前进行宣布。

  g. 当使用经批准的罚分制和非累计罚分制时,裁判员将根据这些条例的内容来做决定。

  h. 裁判员可以根据违反的情况在警告触犯选手之后,可以继续给予处罚甚至取消他的比赛资格。

  27.指导

  在团体的比赛当中选手可以接受坐在场上的队长的指导,但这种指导只能在一局结束后交换场地时进行,而决胜局中交换场地时不能进行指导。在其他的任何比赛中选手都不能接受指导。本规则中的这项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在受到警告之后一名选手可能被取消比赛资格。当通过批准的罚分制被使用时,裁判员将按照规定来实施惩罚。

  问题1:如果指导是以不易被察觉的暗示方式来进行的,选手应该受到警告还是被取消比赛资格?

  结论:裁判员应该在发现选手接受语言的或是其他方式的指导时立即采取行动。如果裁判员没有意识到指导行为时,一名选手可以提醒他注意这种指导行为。

  问题2:选手是否可以在规则26(e)允许的休息期间,或者当比赛受到干扰而终止他离开场地时接受指导?

  结论:可以。在这些情况下,当选手不在场上时,没有对指导的限制。

  ITF说明:“指导”一词的含义包括建议或指示。

  28. 换球

  一场比赛在经过一定的局数之后要进行换球,如果没有按正常的顺序换球的话,那么就要等到下一次该由这名选手或双打中这一对选手发球时用新球来发球。在此之后的换球顺序仍然按照原先规定的局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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