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博爱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公告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为我县人才交流中心、乡镇和办事处等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全县共计划招聘3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20名(职位代码为171502),派至县直单位工作;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14名(职位代码为172702),在乡镇、办事处工作。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要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要求;
6、报考定向招聘的,须是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博爱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下派到博爱县服务或博爱籍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博爱县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博爱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限和考核结果证明)、参加“博爱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博爱籍退役大学生士兵;
7、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简历,于面试确认期间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报考还需由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7年7月19日8:00至7月23日18:00期间登录博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oai.gov.cn),点击“博爱县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7月23日18: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7年7月24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表及相关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7日8:30至7月29日0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
5、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递减该职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聘。
6、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笔试成绩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1寸免冠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或逾期不到的,取消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后拟招聘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于本人面试结束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博爱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
(六)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定向招聘的14名考生首先进行选岗,确定具体的单位和岗位。选岗办法: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结束后,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博爱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3年。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博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8683951 0391-8683763
附件1:博爱县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博爱县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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