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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教育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时间:2017-07-10 14:29:01 事业单位招考 我要投稿

2017年邵阳市教育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政府《邵阳市创新创业适用人才引进办法》(邵市发〔2015〕5号)的规定,经报请邵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邵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引进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41名(具体职位数及要求见附件1)。整个工作按制定人才引进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评估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录邵阳党建网、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邵阳教育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邵阳市教育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由邵阳师范、武冈师范、邵阳教育学院、邵阳艺术学校合并组建的专科学校,邵阳工业学校是我市品牌职业中专,邵阳市第一中学和邵阳市第二中学是湖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邵阳市第四中学为邵阳市示范性中学,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我市专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科研机构,以上单位均属邵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二、招聘职位(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要求(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

  面向全国(不含我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7月16日至7月18日。

  2、报名地点设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邵阳市资江北路滨江嘉园小区东侧),联系人:岳斌 联系电话:0739-5603936。

  3、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或多报职位,多报职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4、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本职位要求的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三张。研究生毕业证如未明确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子学科还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原件进行审查。

  5、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到现场报名。

  6、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创新创业适用人才引进办法》、《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及《报名须知》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见附件3)。

  7、每个职位(引进博士研究生除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申请开考的',须书面报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公告。如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职位数。

  8、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8月6日-7日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邵阳市宝庆中路505号)领取准考证。联系人:岳斌,电话:0739-5603936

  五、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邵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驻邵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一)笔试

  1、引进博士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评估)。

  2、其他职位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8月8日,具体考试时间段、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见附件1。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3、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考成绩查询”窗口。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1。

  2、面试对象的确定:符合条件的博士全部进入面试(评估),评估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其他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非评估人员)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

  博士以上学历人员按照评估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其他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各用人单位组织,政工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与聘用。考察结果及拟聘名单经市教育局核定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邵阳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公布拟聘用名单。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邵阳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邵阳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2、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十、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实行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邵阳市创新创业适用人才引进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公平。

   3、应聘者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4、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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