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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温州市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留学人员要求其就读院校在2016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内(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简称ARWU),排名榜网址: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ARWU2016.html。部分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
4.博士研究生要求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本科生要求198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二、 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引进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时间:2017年6月28日-7月10日。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引进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wzlczc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请下载填写后提交扫描件及电子版),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成绩单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个人荣誉材料扫描件,如校级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学生会干部经历证明等。
3.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试或引进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综合评价对象。综合评价对象人数少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三)综合评价及面谈
对综合评价对象的学习经历、专业匹配、综合素质、社会实践能力等基本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确定面谈对象。
面谈注重对报名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工作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结果确定参加笔试对象。
(四)资格复核及笔试
笔试前进行资格复核,笔试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及个人荣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具体工作岗位由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非鹿城区户籍的拟引进对象在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2个月内将本人户籍迁移至鹿城区,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
本次引进的人才享受鹿城区“白鹿引才计划”政策待遇。
咨询电话:0577-88030306、88990920
1.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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