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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孙吴县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时间:2024-06-22 10:32:28 事业单位招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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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省孙吴县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孙吴县11个乡(镇)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2017年黑龙江省孙吴县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一、单位简介

  孙吴县乡(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属全额拔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乡(镇)政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乡农业、林业、农机、水产等技术综合服务,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广科学经济管理技术,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抓好村级帐目管理工作等。

  孙吴县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属全额拔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乡(镇)政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服务工作农村医疗救助服务工作,农村住房、取暖、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服务工作,指导孤残儿童监护、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居家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工作等。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孙吴县户籍(不含辖区内农场,在2017年6月22日前迁入有效)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填写《孙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1份。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4日

  上 午:8:30-11:00 下 午:14:00-17:00

  报名地址:孙吴县人社局(5楼513室)

  联系电话: 7233148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及时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事业招聘专栏公布。

  1、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7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一次(项),不累计加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孙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孙吴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孙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

  2017年孙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孙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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