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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东省高考音乐考试大纲上

时间:2024-09-07 16:57:27 声乐培训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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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东省2017年高考音乐考试大纲(上)

  全国普通高等音乐考试已经逐渐临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制订了《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美术术科考试大纲》。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广东省2017年高考音乐考试大纲(上)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术科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音乐术科统考主要考核或检测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通过考试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工作的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

  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

  器乐考生的应试乐器限定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等18种乐器。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成绩=(乐理得分×10%+视唱练耳得分×20% +声乐得分×35% +器乐得分×35%)×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四、考试须知

  (一)笔试

  1、 考生应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2、 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答题,不得使用其他颜色字迹的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带)。

  (二)面试

  1、 考生必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

  选择限定乐器以外的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

  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的限定乐器之外的考生必须参加音乐术科统考的其他科目(乐理、视唱练耳和声乐)的考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同上,总分满分为195分,本科资格线另行划定。

  2、 所有考生均应在考试大纲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考试曲目,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曲目演唱(奏),在器乐考试时还须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指定演奏选段演奏,否则均视为放弃考试。

  乐理和视唱练耳的题型示例、声乐和器乐的考试规定曲目(含指定演奏片段及速度要求)和打击乐加试内容,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gd、edu、cn)以及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下载。

  为方便考生备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星海音乐学院将声乐的考试规定曲目汇编成《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规定曲目丛书》(声乐卷),该书已由花城出版社2015年8月出版发行,考生可自行选购。

  3、 考试前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如实填写考试抽签曲目的代码,曲目不得重复。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 考试时考生须向考场提供声乐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和器乐抽签曲目(包括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的曲谱。

  5、 考官组由多名考官组成,考官组根据评分标准评定考生成绩。

  6、 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现场调整演唱(奏)时间、抽考作品片段或加试考生基本功。

  7、 所有面试项目将在考生与考官间设置布帘,考生与考官不得见面。

  (三)其他

  1、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 考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17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视为弃考,禁止进场。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3、 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4、 考场内禁止透露姓名、考号、抽签曲目等个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及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5、 考试前,考试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及考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场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

  五、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具体要求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乐理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

  (1)音律与记谱法(约占30%)

  ① 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② 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③ 音符与谱表: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谱表、谱号等。

  ④ 节奏节拍:各种节奏、节拍及其音值组合法。

  ⑤ 音乐术语和标记:常用的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及力度标记、装饰音和术语等。

  ⑥ 译谱: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2)音程与和弦(约占25%)

  ① 音程:原位及其转位的单音程、复音程;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等音程。

  ② 和弦:原位及其转位的三和弦、七和弦;等和弦。

  (3)调式与调性(约占45%)

  ① 调式: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② 调的关系:关系大小调、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调和等音调。

  ③ 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自然大、小调式;和声大、小调式。

  ④ 调式变音与半音阶:调式变音;调式半音阶。

  3.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100分,其中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各约占50%。考试时间9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