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是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离开安全生产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最后只会适得其反,事倍功半。而做好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以安全稳定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形成良性循环,才有可能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我国目前建筑生产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建筑市场监管不够规范。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很多,真正执行起来的却相对较少;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审批管理相对较多,但审批过后的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的却很少,因而导致建筑市场上存在大量的违规行为,亟待监管规范。如在招投标过程中,部分建设单位为了规避招标,将工程进行肢解,化整为零,甚至直接指定施工单位。部分投标单位通过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甚至通过低价中标获得工程,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无法拿出足够的经费来购置安全管理必要设备、器材、工具及相关宣传资料等,造成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甚至完全没有安全管理的经费,安全管理基本缺失。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严格按强制性标准执行,甚至偷工减料,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不到位,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带来极大危害。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方面的责任主体。有的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安全责任制未落到实处。有的勘察设计单位不认真按相关规范标准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深度不够。有的监理单位不按标准规范监理,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报告和反应。从大量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中说明,违法违规行已为成为安全事故的重要隐患。如2011年湖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福苑皇家国际度假酒店建筑工地在浇筑地下大厅屋面时的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500万元。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该事故纯属责任事故,存在很多违法违规的地方。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地下室大跨度模板支架支承方案不合理,而施工方在支模方案专家论证没有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理方已下达停工通知的情况下,违规违章施工;间接原因是施工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致使施工班组违规违章施工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建设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在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没有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管理,在监理单位已经告知支模方案没有通过专家论证的情况下,对施工单位违规违章施工行为制止不力;监理方在明知支模方案没有通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仍在施工的情况下,虽采取了口头和书面通知停工、告知建设单位两个措施,但没有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在知晓建设单位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组织施工的情况下,任其无证施工达近三个月,区建设主管部门委派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组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支模架存在问题,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跟踪监管不到位,没有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制止施工单位违规违章施工行为的继续发生。
3、安全教育培训滞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其中大量农民工涌向市场进入“门槛”相对低的建筑行业。据统计,建筑业从业人员高达5000万人,其中,80%以上为农民工,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这些农民工放下锄头拿起砖刀,文化素质偏低,安全生产技能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工作时经常违章作业。部分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甚至有些是流于形式,不能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
二、关于加强建筑生产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1、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严格监督,落实责任。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随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筑相关企业作为建筑生产安全责任的主体,应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工程项目要有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带班,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企业负责人要坚持在现场监督整改,确保隐患的消除。同时,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推进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另外,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责任主体也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2、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建筑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建筑施工是危险作业,要针对建筑生产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的情况,切实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教育内容要富有针对性,讲求实效。培训方式要多种多样,使受训人员易于接受。而且要形成制度,坚持不懈、切实可行地深人到第一线每一位建筑生产从业人员当中,促进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意识改变,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3、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中,很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仔细、不彻底,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单位、各环节都没有进行足够程度的严格把关,导致隐患变成险情,最后险情变成事故现实。只要各个环节都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层层严格把关,就有可能把隐患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建筑生产各责任方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遏止高处坠落事故以及塔吊、深基坑、高大棚架坍塌等事故的目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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